银行(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及处罚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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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信用社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及处分暂行方法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控制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农村信用社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新增不良贷款是指年6月30日以后形成的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第三条对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因责任人岗位或职务变动、内退、退休、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而免除。第二章 责任界定第四条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的界定。一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的界定,按照?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辽农信联200545号执行。二实行“小额农贷“五包包调查、包评级、包发放、包管理、包收
2、回责任制的包片信贷员以下简称“包片信贷员为“小额农贷发放至收回全过程的主责任人;“小额农贷未实行“五包责任制的,其调查、评级、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的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界定按照?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辽农信联200545号执行。第五条岗位责任界定。一调查岗:凡未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全面和准确核实,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及成心隐瞒真实情况等未尽职调查的,由此造成贷审会或上一级决策错误,形成新增不良贷款的,由调查岗承当主要责任。二审查岗:凡对明显存在的问题未能审查发现或发现未能纠正和提出等未能尽职审查的,由此造成贷审会或上级决策错误,形成新增不良贷款的,由审查岗承当主要责任
3、。三审批岗:凡因把关不严、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审批或发现客户重大变化及突发事件未派员及时核查等未尽职审批发放的各项贷款,形成不良的,由审批岗承当主要责任。四贷后管理岗: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贷后跟踪管理、未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必要保全措施或发现客户重大变化等问题未能及时报告等未能尽职贷后检查管理的,由此造成新增不良贷款的,由贷后管理岗承当主要责任。第六条每笔贷款的主责任人可为多人。凡属与客户串通、合伙发放违规贷款的参与人员全部为主责任人。 第三章 处分规定第七条处分类别。一经济处分:包括扣发工资、罚款、赔偿损失等。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开除或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
4、同。三其它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在岗清收、下岗清收、免职等。四法律追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责任人,依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处分可以并处。第八条处分对象。一责任人:指各岗位的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包片信贷员。二集体责任成员:指各级机构的审贷小组成员、审贷委员会成员。三责任机构:指信用社、县级联社、市联社办事处。四责任机构领导:指理事长、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第九条处分范围。一责任人:对2008年6月30日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次级、可疑、损失逐笔进行责任认定和处分。二集体责任成员:对2008年6月30日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次级、可疑、损失逐笔进行责任认定和处分。三
5、责任机构和责任机构的领导:年末新增贷款不良率高于2%或年末农户新增贷款不良率高于5%的责任机构和所在机构领导。1.新增贷款不良率=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新增贷款余额。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指2008年6月30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增贷款余额指2008年6月30日以后新发放贷款余额;2.农户新增贷款不良率=农户新增不良贷款余额/农户新增贷款余额。农户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指2008年6月30日以后新发放的农户贷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农户新增贷款余额指2008年6月30日以后新发放的农户贷款余额。3.在计算新增不良贷款余额和农户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时,对认定为免责的不良贷款予以剔除。第十条处分方
6、式。一对责任人的处分。1.在岗清收。1主责任人或包片信贷员:在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扣发绩效工资的100%,且清收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原岗位的工作职责。在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绩效工资退回90%。2经办责任人:在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全力协助配合主责任人进行清收,并扣发不低于70%的绩效工资。在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绩效工资全额退回。2.下岗清收。对在规定的在岗清收期限内未能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实行下岗清收;贷款风险较大的,可以直接实行下岗清收。1主责任人或包片信贷员:下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清收期间按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在期限内全额收
7、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工资退回50%,并由所在单位重新安排工作。2经办责任人:下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清收期间按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同时应主动协助配合主责任人进行清收,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工资退回80%。3.责任追究。对新增不良贷款的责任人除给予以上处分外,还须根据情节轻重、贷款回收情况、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等因素,依据?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辽农信联200545号、?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辽农信联200580号、?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分暂行规定?辽农信联200552号、?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及违规违纪行为“赔罚、“走人、“移送
8、的有关规定试行?等制度给予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或包片信贷员相应的罚款、赔偿损失及纪律处分等。4.法律追究。凡属责任人的道德行为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对集体责任成员的处分。对存在违规、违纪情况的贷款工程,因集体把关不严,应审查出而未审查出问题或缺陷,同意发放形成的不良贷款,给予以下处分:1.在岗清收。1审贷小组组长或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扣发绩效工资的100%,且清收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原岗位的工作职责。在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绩效工资退回90%。2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其他成员:在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并扣发不低
9、于70%的绩效工资。在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绩效工资全额退回。2.下岗清收。在规定的在岗清收期限内未能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实行下岗清收;贷款风险较大的,可以直接实行下岗清收。1审贷小组组长或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下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清收期间按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在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工资退回50%,并撤销其审贷小组组长或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2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其他成员:下岗清收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清收期间按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收回新增不良贷款的,已扣发的工资退回80%。3.责任追究。对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
10、成员,除给予以上处分外,还须根据情节轻重和贷款回收情况、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等因素,依据?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辽农信联200545号、?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规定?辽农信联200580号、?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处分暂行规定?辽农信联200552号、?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及违规违纪行为“赔罚、“走人、“移送的有关规定试行?等制度分别给予相应的罚款、赔偿损失及纪律处分等。4.法律追究。凡属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成员的道德行为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集体涉嫌犯罪的,全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对责任机构的处分。对所辖新增贷款不良率或农户新增贷款不良率在年末未能控制在规定比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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