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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营业税营业税第一节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第四节第四节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第五节第五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第一节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的特点营业税的特点一、营业税的概念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从事营业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纳税人的营业额营业额(销售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的特点营业税的特点 1营业税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与消费
2、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同属流转税。它们都与收入密切相关,计税时与纳税人的盈亏无它们都与收入密切相关,计税时与纳税人的盈亏无关;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取得营业额就要计算纳税。关;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取得营业额就要计算纳税。2营业税与消费税、增值税都是营业税与消费税、增值税都是全额征税全额征税的税种。的税种。但是,营业税列举行业可以减除费用。但是,营业税列举行业可以减除费用。3营业税与消费税同属营业税与消费税同属价内税价内税。19931993年年1212月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颁布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自自19941994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0808年年1111月月5 5日国务
3、院第日国务院第3434次常务会议修订了次常务会议修订了营业营业税暂行条例税暂行条例,1111月月1010日公布,已于日公布,已于0909年年1 1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财政部于财政部于20082008年年1212月月1818日发布了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于,已于0909年年1 1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我国营业税立法我国营业税立法第二节第二节 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一、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二、二、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三、三、税目和税率税目和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
4、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转让无形资产资产或者或者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义务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我国对劳务活动征收的流转税,分为增值税和营我国对劳务活动征收的流转税,分为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业税两种税。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其他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其他劳务征收营业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二)扣缴义务人(二)扣缴
5、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
6、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税款以售票者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为扣缴义务人;二、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收范围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2、建
7、筑业、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讯业、邮电通讯业5、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娱乐业7、服务业、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 三、三、税目和税率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按行业划分营业税按行业划分九个税目九个税目,税率采用,税率采用320的的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税目税目税率税率一、交通运输业一、交通运输业3%3%二、建筑业二、建筑业3%3%三、金融保险业三、金融保险业5%5%四、邮电通信业四、邮电通信业3%3%五、文化体育业五、文化体育业3%3%六、娱乐业六、娱乐业5%-20%5%-20%七、服务业七、服务业5%5%八、转让无形资
8、产八、转让无形资产5%5%九、销售不动产九、销售不动产5%5%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目 征收范围征收范围 税率税率一、交通运输业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装卸运输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装卸运输 3%二、建筑业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三、金融保险业三、金融保险业 5%四、邮电通讯业四、邮电通讯业 3%五、文化体育业五、文化体育业 3%六、娱乐业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歌舞厅、音乐茶座、5%-20%台球台球、高尔夫球、高尔夫球、保龄球保龄球、游艺、游艺 七、
9、服务业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旅游业、仓储业、代理业、旅店业、旅游业、仓储业、5%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八、转让无形资产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5%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九、销售不动产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2004年年7 月月1 日起,台球、保龄球减按日起,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娱乐业”。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第三节第三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税计税依据一
10、、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二、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二
1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营业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营业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一)运输企业(一)运输企业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联运即以联运 企业收得的运费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公司的费用后的余额计企业收得
12、的运费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公司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税。税。(二)建筑业(二)建筑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金融保险业(三)金融保险业 转贷业务是转贷业务是以贷款利息减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以贷款利息减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第四节第四节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一、起征点一、起征点二、税收优惠规定二、税收优惠规定 一、起征点一、起征点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条
13、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100050005000元;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100元。元。二、税收优惠规定二、税收优惠规定 根据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第第8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一)托儿
14、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
15、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一、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
16、义务发生时间,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一一)纳税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二二)纳税人纳税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为自建和销售不动,为自建和销售不动产两项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产两项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营业额或者取
17、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三三)纳税人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二、纳税期限二、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纳税期限分别为分别为5 5日、日、1010日、日、1515日、日、1 1个月或者个月或者1 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次纳税。纳税人以纳税人以1 1个月或者个月或者1 1个
18、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起1515日内日内申报纳税申报纳税;以;以5 5日、日、1010日或者日或者15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自期满之日起5 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1日起日起1515日内申报纳税并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第第15条条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
19、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第第14条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