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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协议书协议签署授权书(6篇)有关持协议书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向甲方推举并帮助甲方参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工程; 2、甲方打算以乙方名义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资并由乙方担当合伙人,再由向投资并成为的股东。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本钱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并由乙方投入;乙方在成为的合伙人后,按如下挨次与甲方安排 万元出资额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出资份额转让或者清算后的收益)代持协议书范本代持协议书范本。 1、甲方优先收回投资本金 万元,但乙方并不能对甲方的本金收
2、回做任何的担保,甲方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安排均源于对应的 万元的出资额的收益。 3、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负担各自税收。 4、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非经另外一方许可不得单独对外披露协议内容。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一式二份,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持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有关持协议书二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
3、的股份托付给乙方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
4、,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托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公司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大写人民币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托付代持期间 甲方托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头,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
5、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纳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展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商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
6、,应根据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与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展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
7、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展监视和订正,并要求乙方担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
8、依据本协议有关商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恳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承受甲方的监视,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经营治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展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
9、方不得将甲方托付其代持股份进展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展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缘由,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供应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缘由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展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需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10、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股权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7.1甲、乙双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7.2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但甲方认为乙方有损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甲方可以马上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预通知之日起日内应协作甲方完成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全部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协议和授权托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11、(3)上述日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根本一样,具一样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承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7.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进展。 7.4代持股权过程中,甲方可依据公司运行的实际状况终止单方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展全部或局部调整。如消失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7.5如遇甲方消失丢失全部民事行为力量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和善治理人连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连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就甲
12、方该情形消失后,连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权根据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如遇乙方消失丢失全部民事行为力量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7.6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托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商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日内,协作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八、保密 8.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8.2乙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均负保密义务。 8.3本条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连续有效,直
13、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8.4乙方违反以上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住宅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他 10.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年_月_日签署于省市区。 甲方(签章): _年_月_日 乙方(签章): _
14、年_月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年_月_日 有关持协议书三 甲方(托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均为_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构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持_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付内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托付代持时间 托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详细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置的_股份有限公司
15、股份_万股(总购置价_万元),自动正式托付乙方代持。 2、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托付代持股份全部或局部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全部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元(人民币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假如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假如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参加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5、乙方有权在托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16、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假如双方商定时间内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为胜利,双方商定代持期限至_年_月_日完毕,代持期限到期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_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置价格_元_(1+购置后年限_%)。 2、_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局部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支付滞纳金。
17、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准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患病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托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 _年_月_日 有关持协议书四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签署: 代持人名称:_营业执照号码: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托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以下简称“托付人”)。 在
18、本协议中,代持人与托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 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系依据托付人的指示,代托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托付人情愿托付代持人代托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情愿代托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双方盼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19、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托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代持关系 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托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假如因任何缘由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托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局部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削减,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托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全部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全部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治理代持
20、股权。 代持人代托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酬劳。 股权代持 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托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依据托付人指示的要求,准时对代持股权进展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托付人的要求以托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局部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托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依据托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
21、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托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局部,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展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托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托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托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依据托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托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治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托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假如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
22、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大事时,应准时通知托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托付人担当,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代持关系解除 托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依据托付人的指示,准时实行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托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局部变更至托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担当。 赔偿责任 假如任何
23、一方违反本协议商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托付及任命高级治理人员等商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订正其违约行为,未准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患病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附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鼓励规划以及托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鼓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全都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商定),以上述
24、股(期)权鼓励规划及文件为准。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展解释。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宅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参谋进展的披露除外。 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担当的责任的担当。 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转变以下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以下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
25、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马上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以下地址: 托付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本协议一式两份,托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有关持协议书五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宅地: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宅地: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托付内容 1.1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
26、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情愿承受甲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其次条托付权限 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加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
27、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全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订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商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便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托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8、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托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经营治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展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将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 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安排)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假如乙方不能
29、准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需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 第五条托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托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酬劳。 第六条托付持股期间 甲方托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头,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连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
30、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日月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2】 甲方: 注册号: 住宅: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托付内容 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对_公司人民币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注册资本(_注册资
31、本金为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承受甲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托付权限 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在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股东身份参加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32、(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工程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担当。 3.作为托付人,甲方负有根据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展准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全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
33、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展监视与订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商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便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托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_协会: 我们是_律师事务所。我所承受_信息询问中心(以下简称_中心)的托付,就贵会与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严肃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中心对案情的具体陈述,并仔细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商定全面履行自
34、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万元的治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中心又在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年_月份,租金近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连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状况,双方已实无必要连续履行协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担连续履行、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
35、应担当以下法律责任: 1.返还_中心支付的治理费_万元,并担当同期银行利息; 2.担当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中心陈述,其情愿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中心只主见贵会返还_万元治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承受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万元治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实行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送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沟通,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
36、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律师事务所 律师:_ 联系电话:_ _年_月_日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范本【3】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依据甲方的打算,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全部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状况
37、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 出资的方式为:; 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根本状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托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托付事项的处理规章 1、全部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打算,乙方依据甲方的打算,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全部涉及公司
38、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打算,乙方依据甲方的打算,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需以甲方依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托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状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状况,乙方应本着和善治理人的留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准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托付书; 5、紧急状况是指无法马上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马上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肯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托付事项,必需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展,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付任何第三人; 4、乙方依
39、据授权托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和善治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准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托付书的状况下,所进展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托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转变甲方指示处理托付事项的,视为乙方有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状况,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对甲方盼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绽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准时告知甲方; 2、依
40、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准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精确、完整、准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和善治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准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托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 七、风险担当 由乙方依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托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担当。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全部,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全部的投资收益,由乙
41、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假如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帮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展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依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承受和供应全面、及准时的帮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展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恳求权、主见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视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依据甲方提名,并担当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一样,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在代持股份并担当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 4、乙方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