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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招商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三篇)招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住房贷款合同篇一 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电话: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质权人(乙方)_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 电话:_ 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承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年_字号_借款合同向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其次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
2、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全部权或处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币别)_佰_拾_万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削减的,应当: (1)在
3、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局部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的价值削减,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
4、款; 2.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连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实现质权、停顿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商定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_条商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 甲方
5、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担当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按以下挨次安排: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
6、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次十条 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其次十一条 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承受强制执行 2. _ 3. _ 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或受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或受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 招商银行个
7、人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住房贷款合同篇二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认真阅读如下留意事项: 1、您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征询,贷款人将进展解释。 您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 您已经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3、 您将本着诚恳、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4、 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5、 假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以向当地招商银行个人贷款经办部门询问。 个人贷款抵押合同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
8、简称甲方): 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归还,乙方情愿以其全部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甲方经审查,同意承受乙方全部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公平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招商银行个人借款合同 招商银行住房贷款合同篇三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抵押合同 敬请留意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认真阅读如下留意事项: 1、您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征询,贷款人将进展解释。您一旦签订本
9、合同,即视为您已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2、您已经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3、您将本着诚恳、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4、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5、假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以向当地招商银行个人贷款经办部门询问。 个人贷款抵押合同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归还,乙方情愿以其全部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甲
10、方经审查,同意承受乙方全部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公平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全都,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其次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托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
11、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顿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担当。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当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担当补办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治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12、,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本着诚恳信用的原则,积极协作甲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缘由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患病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险 乙方依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保险公司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投保的财产如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如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或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
13、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开设的账户中直接扣划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条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向贷款人供应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担当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全部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需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局部,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
14、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进展: 1.必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状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应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供应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第七条费用担当 本合同
15、项下的有关保险及费用由乙方担当。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担当50。)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 第九条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借款合同,导致消失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借款的状况;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虽承受继承或遗赠,但拒绝履行归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停顿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依据实际状况打算要求乙方供应甲方可以承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