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夯实乡村振兴基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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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一、我县乡村治理的现状分析 我县辖24个乡镇,182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户籍总人口41万余人,其中城镇人口10万人。随着经济社会进展进步、农村改革进程深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前我县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度不断增加。在建立推行民主法治、优化治理主体构造、提升公共效劳水公平方面,均有明显进展。 (一)基层组织建立持续夯实 1、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部完成,“两中心一所一大队”实现编制、人员、财务全部划归乡镇治理,解决乡镇公共事务治理的权责对应问题; 2、村级党建标准化建立持续提升。20
2、23年村两委换届,全县182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及村务监视委员会、团、妇、兵等配套组织齐全,书记主任一身兼比例到达57.4%以上,村两委年龄、文化程度等构造持续优化,根本实现了大学生村级后备干部全掩盖;3、村级党群效劳中心建立实现全面上台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人民调解室、道德讲堂等均实现标准化配备;4、村级优秀带头人不断涌现,“双十佳”评比选拔机制稳步推动。 (二)基层民主活力显著增加 1、全县各村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视权,提升村民参加村务治理积极主动性; 2、标准建立村级财务监视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和“阳光村务”;3、各村均成立了“村民议
3、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四会”组织,让群众推选自己的代表参加治理效劳。 (三)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升 1、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司法资源和党政资源,乡、村两级均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纠纷化解体系; 2、“七五”普法取得较好成效,群众法治意识得到增加,特殊是在护林防火、生态爱护等方面法制意识提升较快;3、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足度综合指数和排名不断提升。全县共打掉黑恶势力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9人。 (四)德治气氛日渐深厚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渐渐深入人心,特殊注意从“娃娃抓起”; 2、乡风文明建立开头启动,通过实行乡贤论、榜上
4、亮、群众评,每月评比“文明户”、“身边好人”、“道德榜样”“好媳妇好婆婆”等;3、“道德讲堂”全面铺开,结合“扶贫夜校”等弘扬慈孝和谐、诚恳守信等传统文化,提升群众道德素养;4、村规民约均已建立,局部取得良好效果,如我县天堂镇城东社区查湾组早在三年前就用共同商定禁限放烟花爆竹且始终共同遵守。 二、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乡统筹进展、市场经济、社会自组织进展的日益活泼,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淌,社会利益关系协调难度加大,原有社会标准和治理手段渐渐弱化。尽管乡村治理力量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呈现向好进展态势,但是也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 (一)村民自治力量不强 1、局部村级党组织消失脆弱松
5、散状况,全县摸底越有11个“脆弱松散”村,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来实施村民自治; 2、局部村村委会班子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力量缺乏,不能很好调动村民参加村级事务的积极主动性;3、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占大多数,特殊是遥远山村消失了“空心村”现象,在家“三留守”人员参加自治意识不强,力量缺乏;4、村级集体经济进展不优不快,大局部村除了光伏之外,很难找到集体经济增收途径,距离县委提出的“351”目标仍有差距。 (二)治理主体法治意识不够 1、乡村治理主体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不够娴熟,乡镇依法行政力量有待加强,村级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仍旧存在; 2、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和流淌人口的法制宣传存在空白,没
6、有做到全掩盖、高频率,宣传手段以传统散发传单、以案说法、会议宣传为主,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陷入“套路贷”网络骗局,影响社会稳定;3、信访机制存在漏洞,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以访代法”等观念仍旧存在,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的意愿剧烈,不愿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4、基层冲突纠纷排查化解仍不够深入、准时、有效,有的地方潜在的冲突纠纷隐患,例如两性情感纠纷等,难以准时发觉,发觉后不能准时有效化解,存在较大稳定风险。 (三)基层德治缺乏有效手段 1、农村普遍存在传统道德观念淡化现象,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影响,上慈下孝、勤劳致富、邻里和谐、耕读传家等家德家风传承消失断
7、裂,不情愿赡养父母、懒散散漫、不听从治理等现行均较为常见; 2、乡村存在诚信缺失问题,少数群众不愿履行公共义务,对修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建立不愿筹资筹劳,欠钱欠款不愿归还,特殊表达在贫困户不积极主动归还扶贫小额贷款,逾期率渐渐上升,影响较大;3、村规民约执行缺乏有效监视,对不遵守执行的村民,尽管写了惩处性条款,但是缺乏较真碰硬的执行主体和强制措施;4、道德评议会的影响力有限,局部乡贤、“五老”等道德评议会组成人员由于多种缘由参与道德评议的积极主动性不够,有的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评议流于形式,扬善惩恶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 (四)治理体系运行不畅 1、基层党委、政府还没有实现从“社会治理”到“乡村
8、治理”的根本转变,治理方式单一、被动,主要依靠于行政命令和国家强制力,疲于应付和解决详细问题,缺乏源头性、长效化的治理机制和措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加、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运行协调性不高; 2、村级治理手段有限,村两委工作有行政化倾向,不适应新时代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快速流淌趋势,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口头调解等传统手段,在把握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治理方法和治理手段方面先天缺乏;3、一般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发挥先锋榜样作用不明显,年龄普遍老化,加上待遇不高,有的地方甚至消失找不到人当组长现象,在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参加自治治理效劳最终一米上消失“空档”。 (五)乡土人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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