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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教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治理部门关于物业治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方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其次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立单位或物业治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
2、条 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承受全体业主的监视。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章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预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方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与,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托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采纳书面征求意见的形
3、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需是喜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力量和协调力量,有肯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力量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举或筹备组协商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展最终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
4、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纳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假如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托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完毕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与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方法,差
5、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挨次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 第十八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全部选票应当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视。经拥有物业治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其次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纳自荐或推举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
6、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丢失履行责任力量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治理企业工作的; (7)其他缘由不相宜担当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其次十一条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打算。罢免采纳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方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其次十二条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其次十三条离任委员必需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
7、属于业主委员会全部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担当经济责任。 其次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其次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上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六条本选举方法中称业主,是指物业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本选举方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其次十七条本选举方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治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物业经理人: 篇2:业主
8、委员会选举方法(全文)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治理部门关于物业治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方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其次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立单位或物业治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 筹备小
9、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承受全体业主的监视。 第六条 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章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预备工作。 第七条 按本选举方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与,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托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采纳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
10、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需是喜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力量和协调力量,有肯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力量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举或筹备组协商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展最终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
11、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纳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假如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托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完毕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与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方法,差额人数不超
12、过两人。依据得票数挨次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 第十八条 选举结果当场宣布,全部选票应当保存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视。经拥有物业治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其次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纳自荐或推举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
13、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丢失履行责任力量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治理企业工作的; (7)其他缘由不相宜担当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其次十一条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打算。罢免采纳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过半数的业主代表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方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其次十二条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其次十三条离任委员必需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
14、员会全部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担当经济责任。 其次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其次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上届业主委员会或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六条本选举方法中称业主,是指物业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本选举方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其次十七条本选举方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治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共享: 篇3:小区第2届业主委员会
15、选举方法的公告 关于小区第2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法的公告 依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浙江省物业治理条例、杭州市物业治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章、金海业主大会议事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治理区域的状况,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第2届业主委员会组成 第2届业主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方法 第2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采纳差额选举的方法,从8名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7名的,按得票多少依次中选第2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到达7名的,削减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第2届业主委员会。 特此公告。 杭州市SS区闻堰街道闻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杭州SS区金海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 2023年 7 月 *日 报送:杭州市SS区人民政府闻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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