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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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治理,严峻教学纪律,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方法进展修订。修订后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依照本方法执行。其次章 教学事故界定其次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在所担当的教学工作中消灭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过失或过错。教师是指教学人员、教学关心人员、教学治理人员或教学治理部门以及临时安排从事与教学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等。其次章 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范围、等级第三条 教学事故认定的原则一具有造成过错的主观有意。二虽然主观上不具有过错,但客观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及后果。第四条 教学事故认
2、定范围一 课堂教学类;二 实践教学类;三 考试与成绩类;四教学治理与建设类五教学保障类。第五条 教学事故的等级依据教学事故的情节及后果,事故认定一般分为一级事故重大事故、二级事故一般事故、三级事故略微事故等三级。第三章 教学事故认定情节第六条 以下情节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一课堂教学类1. 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散布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令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2. 在教学过程中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和不文明的言行举止。3.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 15 分钟以上。4. 任课教师上课时擅自离开教学场所去办理私事 15 分钟以上。5. 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停课、或请人代课 2 学时以上。6. 未经院系教学
3、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舍弃学期课程内容 1/3 以上。二实践教学类1. 在实践教学中,指导教师未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标准操作仪器设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峻安全事故。2. 在校外实践教学时,带队教师未尽职责或违反实践教学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 试验实训室治理人员未尽治理职责,造成漏电、漏水、火灾等安全事故,严峻影响试验、实训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考试与成绩类1. 试题命题有严峻错误,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展。2. 在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3. 教师或教学治理人员在考前泄、漏考题含试卷印刷、保管、交接过程中消灭的泄题。4. 监考教师迟到 5 分
4、钟以上,且未主动实行补救措施。5. 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 20 分钟以上。6. 教师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20 分以上。7. 一个班级试卷批阅或累分错误达 15 分以上者超过 5 份。8. 考试完毕时主(监)考人员漏收学生考卷两份含两份以上;阅卷教师在考试完毕后遗失学生试卷及学生考试成绩两份含两份以上。9. 治理人员擅自更改学生成绩。10. 监考过程中帮助学生作弊或为学生作弊供给便利。四教学治理与建设类1. 责任人在编制和审定教学执行打算或任务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消灭过失,造成恶劣影响。2. 擅自更改学生学籍。3. 擅自出具与事实违反的学历、学籍等证明,或违法注册、颁发
5、学历证书。4. 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擅自挪用教学经费,造成不良影响注:追究治理者责任。五教学保障类1. 未按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教材选订任务而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展,造成严峻后果。2. 漏订、错订教材,严峻影响教学进展,造成较大经济损失。3. 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兜售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造成严峻后果。4. 不准时处理教材信息,造成严峻后果者。5. 不按时提交自编教材、誊印教材资料,造成课前不能到书, 影响教学正常进展,情节恶劣者。6.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所、设施,进展商业效劳性活动,影响正常教学。7. 教室、试验室内设施、设备桌椅、教具、水电、多媒体、试验仪器等的预备
6、和维护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严峻后果。8. 其他未列出的、未经审批而严峻干扰正常教学的大事。第七条 以下情节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一课堂教学类1. 擅自停课、或请人代课 2 学时以内。2. 擅自未按课表上课。3.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 5-15 分钟。4. 课堂治理不严格,造成课堂秩序混乱,严峻影响教学效果, 学生反映猛烈。5. 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生反映猛烈。6. 未按教学打算进展教学,教学进度超前或滞后 10 课时以上。7. 课前预备不充分,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猛烈。二实践教学类1. 未按时上交试验实训课安排表、实习打算及课程设计等安排表,致使学院无法对试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教学
7、进展检查及质量监视。2. 丧失学生试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工程资料等,造成不能正确、公正给出学生成绩等不良影响。3. 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前预备不充分,导致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无法正常开展或严峻影响试验、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效果。4. 在实践教学中,指导教师未按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标准操作仪器设备,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一般安全事故。5. 在实习、见习及其它实践教学期间,带队教师擅离工作岗位。6. 擅自缩短实习时间或擅自更改实习内容、实习地点。7. 试验室治理人员未尽治理职责,造成漏电、漏水、火险等一般安全事故,影响试验、实训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8. 未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导致学生所撰写
8、的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工程资料存在严峻抄袭现象。三考试与成绩类1. 在考试安排中少印试卷 20 份以上,并未能在考试开头后15 分钟内实行补救措施予以解决,严峻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2. 试题内容与前两届次无明显区分,或同一门次考试 A、B 卷在内容上无明显区分。3. 试卷题量明显不适宜,致使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提前交卷, 或要求提前交卷。4. 未准时通知学生参与考试,或未准时通知监考教师参与监考。5. 监考教师迟到 5 分钟以上但主动实行补救措施。6. 监考人员未严格执行监考规程,或未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造成不良后果。7. 课程考核完毕后,未按时把成绩录入系统,造成不良后果。8. 教师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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