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2022年(原文指南说明)_企业会计准则指南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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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 2023 年原文指南说明 _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2023范文一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 标准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 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 全部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 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标准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 根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全部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 内容、构造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构造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
2、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全部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局部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力量进展评估; 企业应当依据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 企业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全都; 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工程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工程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企业应当依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
3、活动的性质, 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在特别工程或特别行业企业确有特别需要的,可以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在本应用指南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的根底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展相应调整和补充。二、关于适用范围本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在遵循本准则的根底上,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的,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企业可以依据需要自行打算是否编制中期全部者权益变动表。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除中期财
4、务报告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化外,中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全部者权益变动表假设编制的话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全都。从财务报表组成局部来看,本准则主要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全部者权益变动表的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展了标准,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还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但是本准则对财务报表列报的根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本准则对财务报表列报进展了原则性和框架性的规定,是企业列报财务报表的最低要求,企业还应当同时遵循其他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别列报要求。三、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根本要求一依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5、,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根本准则以下简称“根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解释的规定进展确认和计量,并在此根底上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对这一状况作出声明,只有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部规定时,财务报表才应当被称为“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同时,企业不应以在附注中披露代替对交易和事项确实认和计量,也就是说,企业承受的不恰当的会计政策,不得通过在附注中披露等其他形式予以更正, 企业应当对交易和事项进展正确确实认和计量。此外,假设依据各项会计准则规定披露的信息缺乏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时,企业还应当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二列报根底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持续
6、经营为根底编制财务报表。持续经营是会计的根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根底。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治理层应当全面评估企业的持续经营力量。企业治理层在对企业持续经营力量进展评估时,应当利用其全部可获得的信息, 评估涵盖的期间应包括企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至少 12 个月,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力量、偿债力量、财务弹性以及企业治理层转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评价结果表 明对持续经营力量产生重大疑心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 营力量产生重大疑心的影响因素以及企业拟实行的改善措施。企业假设存在以下状况之一,则通常说明其处于非持续经营
7、状态:(1) 企业已在当期进展清算或停顿营业; 2企业已经正式打算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展清算或停顿营业; 3企业已确定在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展清算或停顿营业。企业处 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时,应当承受清算价值等其他根底编制财务报表,比方 破产企业的资产承受可变现净值计量、负债依据其估量的结算金额计量等。在非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声明财务报表未以持续经营为基 础列报、披露未以持续经营为根底的缘由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根底。三权责发生制本准则规定,除现金流量表依据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依据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在承受权责发生制会计的状况下,当工程符合根本准则
8、中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企业就应当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全部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加以反映。四列报的全都性可比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质量要求,目的是使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全都,不得随便变更。这一要求不仅只针对财务报表中的工程名称,还包括财务报表工程的分类、排列挨次等方面。在以下状况下,企业可以变更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1会计准则要求转变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 2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财务报表工程的列报能够供给更牢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
9、业变更财务报表工程列报的,应当依据本准则的有关规定供给列报的比较信息。五依据重要性原则单独或汇总列报工程关于工程在财务报表中是单独列报还是汇总列报,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来推断。总的原则是,假设某工程单个看不具有重要性,则可将其与其他工程汇总列报; 如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独列报。企业应当遵循如下规定:1.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工程,一般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是不具有重要性的工程可以汇总列报。比方,存货和固定资产在性质上和功能上都有本质差异,必需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报。2.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工程,一般可以汇总列报,但是对其具有重要性的类别应当单独列报。比方,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工程在性质上类似
10、, 均通过生产过程形成企业的产品存货,因此可以汇总列报,汇总之后的类别统称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报。3. 工程单独列报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报表,还适用于附注。某些工程的重要性程度缺乏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全部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在这种状况下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比方,对某制造业企业而言,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工程的重要性程度缺乏以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汇总列示,但是鉴于其对该制造业企业的重要性,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4. 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工程,企业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工程,企业应当增加单独列
11、报工程。重要性是推断财务报表工程是否单独列报的重要标准。本准则规定,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假设财务报表某工程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则该工程就具有重要性。企业在进展重要性推断时,应当依据所处环境,从工程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推断:一方面,应当考虑该工程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另一方面,推断工程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全部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本钱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或所属报表单列工程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企业对于各个工程的重要性推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便
12、变更。六财务报表工程金额间的相互抵销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工程应当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工程和损失工程的金额不能相互抵销,即不 得以净额列报,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比方,企业欠客户的应 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本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否则就掩盖了交易的实质。再如,收入和费用反映了企业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是企业经营成果的 两个方面,为了更好地反映经济交易的实质、考核企业经营治理水平以及 推测企业将来现金流量,收入和费用不得相互抵销。本准则规定以下三种状况不属于抵销:1.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以净额列示的,不属于抵销。例如, 汇兑损益应当以净额列报,
13、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利得和损 失应当以净额列报。但是,假设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单 独列报。2. 资产或负债工程按扣除备抵工程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例如, 资产计提的减值预备,实质上意味着资产的价值确实发生了减损,资产项 目应当按扣除减值预备后的净额列示,这样才反映了资产当时的真实价值。3.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的,不属于抵销。非日常活动并非企业主要的业务,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有利于报表使用者的理解。例如,非流淌资产处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处置收入扣除该资产的账面
14、金额和相关销售费用后的净额列报。七比较信息的列报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供给全部列报项 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 目的是向报表使用者供给比照数据,提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列报 比较信息的这一要求适用于财务报表的全部组成局部,即既适用于四张报 表,也适用于附注。通常状况下,企业列报全部列报工程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至少包括两期各报表及相关附注。当企业追溯应用会计政策或追溯重述、 或者重分类财务报表工程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过失更正等的规定,企业应当在一套完整的财务报 表中列报最早可比期
15、间期初的财务报表,即应当至少列报三期资产负债表、两期其他各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全部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注。其中,列报的三期资产负债表分别指当期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期期末即当期期初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上期期初的资产负债表。企业依据本准则的规定确需变更财务报表工程列报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依据当期的列报要求进展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缘由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工程金额。但是,在某些状况下,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展调整是不切实可行的,比方,企业在以前期间可能没有依据可以进展重分类的方式收集数据,并且重生成这些信息是不切实可行的,则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缘由、以及假设金额重分类可能进展的
16、调整的性质。关于企业变更会计政策或更正过失时要求的比照较信息的调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过失更正标准。八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财务报表通常与其他信息如企业年度报告等一起公布,企业应当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一起公布的同一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相区分。本准则规定,企业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通常是表首局部应当至少披露以下根本信息:1. 编报企业的名称。如企业名称在所属当期发生了变更的,还应明确标明。2. 对资产负债表而言,应当披露资产负债表日; 对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全部者权益变动表而言,应当披露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3. 货币名称和单位。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7、企业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并标明金额单位,如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等。4. 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九报告期间本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因此,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可能存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 的状况,比方企业在年度中间如 3 月 1 日开头设立等。在这种状况下,企业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实际涵盖期间及其短于一年的缘由,并应当说明由此引起财务报表工程与比较数据不具可比性这一事实。四、关于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
18、表,即反 映了某一特定日期关于企业资产、负债、全部者权益及其相互关系的信息。一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总体要求1. 分类别列报资产负债表列报应当照实反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所拥有的资源、所担当的负债以及全部者所拥有的权益。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依据资产、负债和全部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2. 资产和负债按流淌性列报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应当依据流淌性分别分为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流淌负债和非流淌负债列示。流淌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归还时间长短来确定。本准则规定,企业应领先列报流淌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淌性弱的资产或负债。对于一般企业比方工商企业而言,通常在明显可
19、识别的营业周期内销售产品或供给效劳,应当将资产和负债分别分为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流淌负债和非流淌负债列示,有助于反映本营业周期内预期能实现的资产和应归还的负债。但是,对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而言,其销售产品或供给效劳不具有明显可识别营业周期,在经营内容上也不同于一般企业,导致其资产和负债的构成工程也与一般企业有所不同,具有特别性,金融企业的有些资产或负债无法严格区分为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在这种状况下,依据流淌性列示往往能够供给牢靠且更相关信息,因此,本准则规定,金融企业等特别行业企业等可以大体依据流淌性挨次列示全部的资产和负债。本准则规定,对于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可以承受混合的列报根
20、底进展列报,即对一局部资产和负债依据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流淌负债和非流淌负债列报,同时对其他资产和负债依据流淌性挨次列报,但前提是能够供给牢靠且更加相关的信息。3. 列报相关的合计、总计工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列示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的合计工程; 负债类至少应当列示流淌负债、非流淌负债以及负债的合计工程; 全部者权益类应当列示全部者权益的合计工程。但是,依据企业的经济性质列报“流淌资产合计”、“非流淌资产合计”、“流淌负债合计”、“非流淌负债合计”等工程不切实可行的, 则无需列报这些工程。比方,金融企业等特别行业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依据流淌性挨次列报的状况。资产负债表遵循了“资产负债全部
21、者权益” 这一会计恒等式,把企业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相对应的企业所担当的债务及偿债以后属于全部者的权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分别列示资产总计工程和负债与全部者权益之和的总计工程,并且这二者的金额应当相等。二资产的列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反映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掌握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依据本准则的规定,资产应当依据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1. 流淌资产和非流淌资产的划分本准则规定,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淌资产:(1) 估量在一个
22、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这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需要指出的是,变现一般针对应收账款等而言,指将资产变为现金; 出售一般针对产品等存货而言; 耗用一般指将存货如原材料转变成另一种形态如产成品。(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比方一些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划分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是,并非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流淌资产,比方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 12 个月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 12 个月的衍生工具应当划分为非流淌资产或非流淌负债。(3) 估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4)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力量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3、。本准则规定,流淌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淌资产。对于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和一年之后预期将收回或清偿金额的资产和负债单列工程,本准则还要求企业应当披露超过一年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比方,金融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工程依据流淌性挨次列示,有些资产或负债工程中同时包含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和一年之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针对这些工程,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之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再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营业周期通常长于一年,其已经开发完工和正在开发的房地产作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的流淌资产局部列示,企业对于该存货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之后预期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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