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赠与合同模板汇总房屋赠与合同简单模板(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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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赠与合同模板汇总房屋赠与合同简单模板(五篇)如何写标准赠与合同模板汇总一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一、赠与标的 甲方将其全部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全部权证明为:(如赠与房屋,填写房产证号) 二、赠与物的交付 交付的条件: 交付的时间: 交付的地点: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续: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全部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承受赠与(也可以商定其它条件)。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乙方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商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乙方。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
2、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甲方有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因有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2、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峻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商定将所赠与财产交付乙方时,乙方应协作甲方进展接收。 2、乙方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七、乙方的权利 1、乙方没有拒绝承
3、受赠与的,则可在合同商定的条件成就之时无偿取得标的物。假如甲方不按合同商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乙方可以恳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赠与的财产后,乙方即对该财产享有全部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损害赔偿责任。 九、赠与合同的终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甲方即丢失了任意撤销赠
4、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甲方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乙方严峻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的; (2)乙方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的。 甲方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丢失民事行为力量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峻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
5、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乙方返还。 十、争议解决 甲乙就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商定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如何写标准赠与合同模板汇总二 社会生活中,由于办理房屋赠与过户与办理房屋买卖过户
6、两者之间,当下所需担当的税费及相关费用不同,以及今后再行出售该套房屋时还可能需要担当的税费不同,故而不少当时是“真心实意”赠与房屋的当事人,最终却会选择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完成房屋权属登记转移。 然而斗转星移、时过境迁,生活中的冲突、变化了的情感渐渐消移了当年赠与房屋的“初心”和“真情”。一旦当事人关系恶化或受其他利害关系人影响,极易引发纠纷。 审判实践中,我们发觉在以下几类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对“是买卖还是赠与”产生争议的状况较为普遍: 涉老年人房产的家庭冲突引发纠纷、形成诉讼 很多以买卖形式赠与房屋的状况系发生在老年人与他们的晚辈之间。此类案件的起因往往是若干年前,老人将名下房屋赠与数
7、个子女或孙子女中的一个或几个。后续,因赡养老人等问题引发其他子女或孙子女的不满,故而“挑唆”“诱导”老年人作为原告起诉,以此谋求房屋财产权利的重新安排。 分手恋人就房产权益安排引发纠纷、形成诉讼 不少恋人会在热恋期间,为今后结婚结成家庭,将名下房屋赠与对方以表心愿,并通过房屋买卖的形式完成产权过户。然而恋情告吹、双方分手后,赠与人心生悔意,诉至法院意图挽回财产损失。 在这两类案件中,出售人(赠与人)作为原告,一般的诉讼恳求类型为: 或是诉请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或者以购置方未实际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房款为由要求诉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或是诉请要求购置方(受赠人)支付相应的房款作为对价; 或是出售
8、方以实为赠与为由诉请要求撤销房屋赠与行为。 此外,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是,房屋买卖双方系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掩盖其转移房屋权属的真实意思,以此到达转移财产、躲避债务等不当目的。债权人等相关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权属恢复原状等。 买卖和赠与明显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房屋的买受人需按约支付房屋价款,否则即构成违约,需担当违约责任(或由买受人支付拖欠的房款并担当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或出售方可以对方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而房屋的受赠人则无须支付对价,房屋完成过户后,全部权归受赠人全部,赠与人一般无权索回。由此,审判实践中,厘清法律关系最为根底、也最为关键。 根本原
9、则:探究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由此,区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属性,最核心的是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虽然法官身处当下的时空、目睹眼下的纷争,但裁判的触手是要力求“回看”当事人从前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的“时空”,全面审核各方当事人提交的各项证据、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慎认定法律关系,尽量将法律事实贴近客观事实、复原本真。 辨析途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对对方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
10、应当供应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供应证据或者证据缺乏以证明其事实主见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担当不利的后果。 审判实践中,主见当事人间法律关系时,主见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通常具有证据形式上的优越性。为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而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合同,其中载明白双方当事人的合同身份、房屋交易的价格、房屋交易的条件等,在没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推翻的状况下,一般应当认定为买卖合同关系。故而,对于要主见双方系房屋赠与合同关系的当事人需进一步担当相应举证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
11、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解合理疑心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由此,当事人主见存在房屋赠与事实的,其证明标准已不仅仅是民事诉讼中一般的“高度盖然性”标准,而是更为严格的标准,即当事人应当供应充分的证据以到达足以排解合理疑心的证明标准,否则其所主见的待证事实便难以认定。 事实要素:可供形成内心确认的相关事实要素 法院在审理辨析法律关系时,除当事人可以供应的相关证据外(诸如当事人之间的其他书面商定,当事人间对话的录音录像等),还可以考虑以下相关事实,以便对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成内心确认: 1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及形式,如:对交房时
12、间、过户时间、户口迁移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的交易细节的商定是否完备。 2房屋买卖的交易价格,如:交易价格如何磋商确定,交易价格相比当时的市场价有无明显偏低等。 3房屋交易磋商的详细过程,如:出售方因何出售?买受方因何购置?有无实际看房?有无房产中间居间媒介等? 4房屋历史居住、掌握状况及户口状况,如:未按约交房、迁移户口,对方是否催告交房、催告迁移户口等。 5房屋交易当事人间的身份关系和经济力量,如:当事人此前的亲切程度、交往过程中有无恶化状况,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的根本经济支付力量等。 6房款支付状况,如:有无实际付款、有无申请银行贷款;如逾期付款,是否有催告付款的状况等。 7是否存
13、在因房屋交易导致权利可能被侵害的案外人。 审判实践中有一类较为典型的案例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商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至未成年子女之前,夫妻一方是否有权撤销关于赠与房屋的相关商定? 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夫妻一方有权撤销。另一种观点认为,此类案件不能简洁机械套用上述规定,夫妻一方无权撤销。 本文同意其次种观点。主要理由在于,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内容多而简单,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共有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这一项内容,还包含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其他共同财产分割、共同
14、债务清偿等众多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内容。全部的这些商定是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完整不行分的整体,可谓是一个“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其中关于赠与房屋的商定,其本质也不仅仅是单纯的赠与,而是与其他权利义务关系的安排严密牵连的安排。假如允许夫妻一方就其中一项内容反悔,如撤销向未成年子女赠与房屋的商定,那么夫妻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更为重要的是,在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且无法逆转的状况下,假如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的安排方式反悔,将使得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得到爱护,更不利于爱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如何写标准赠与合同模板汇总三 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一: 身份
15、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四: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构造,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鼓励与约束,使中高层治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进展更严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制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进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
16、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_%,是公司的实际掌握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进展的考虑,为鼓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_%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一般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承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的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17、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承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赠与人。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鼓励公司中高层治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进展。本协议商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状况。假如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详细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打算。 其次条受赠人丢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商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消失以下情形之一
18、,即丢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辞退、退休、离职等缘由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丢失或局部丢失民事行为力量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到达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商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
19、 1)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转让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权的50%。 2)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的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置,其他股东亦不情愿购置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20、,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担当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制定的。假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赠与人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商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撤消营业执照等缘由丢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连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缘由致使赠与人丢失公司实际掌握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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