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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卷二模拟试题三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选项中,甲、乙只是约定某日“商谈”房地产开发事宜,根据这一约定,甲、乙都不负有订立合同的义务,预约并未成立,故A选项不当选。若将A选项的表述修改为:“甲与乙约定某日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则预约成立。B选项中,甲对乙的表示属于爱情的表白,尽管很重要,但不属于法律事实,不能在甲、乙间成立民事法
2、律关系。故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客观上具有:(a)甲极力劝酒的加害行为;(b)乙健康权遭受损害的事实;(c)加害行为与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d)甲具有过失(需注意:侵权法上过失的判断采用客观标准,即看甲在实施加害行为时是否达到了与甲具有相同身份的理性人的行为标准,若达到了,甲就没有过失;若没有达到,甲就具有过失。)。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甲、乙间成立侵权法律关系,故C选项当选。D选项中,“同事”二字表明,甲是成年人,乙邀请甲到水库游泳的先前行为并未使甲的人身处于不合理的危险状态中,且乙作为组织者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构成侵权,故D选项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选项。2.
3、【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要件有五:(a)动产适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盗脏、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b)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为善意;(d)受让人以合理
4、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发生善意取得);(e)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构成要件参照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有一点不同,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少一个构成要件,不要求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原因在于: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都是单务、无偿合同,谈不上质权人或抵押权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的问题)。A选项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所有权,不存在障碍,故A选项不当选。B选项中,只要符合前述要件,就可善意取得质权,不存在障碍,故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若符合善意取得的过程要件,也没有问题,故C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赠与不发生善意取得,故D
5、选项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选项。3.【单项选择题】甲、乙、丙共同出资5000元买了一头牛,其中甲和乙各出资2000元,丙出资1000元。某天,该牛踢伤小孩丁,需赔偿医疗费8000元。因资金紧张,甲、丙主张将牛卖掉还债,乙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若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视为等额享有B.甲、丙份额合计已经超过50%,有权处分该牛C.甲、乙、丙可以主张其赔偿责任以5000元为限D.若乙不同意,则甲、丙不能出卖该牛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309条的规定,共有人对份额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没有出资比例的,视为份额均等。本题应当根据出资比例确定份额,甲、乙、丙对牛构成按
6、份共有,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301条的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物须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丙的份额不足三分之二,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307条的规定,共有物致人损害的,共有人对外负担连带责任,故C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4.【单项选择题】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D.如果张某将其承
7、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B项: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一般是约定的,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根据合同性质,可知李某与张某的书面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故A项错误,当选;B项正确,不选。C项:根据民法典第382条的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故C项正确,不选。D项:根据民法典
8、第383条的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根据该法第158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因为张某和李某之间的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项正确,不选。5.【单项选择题】李某做生意需要出差去云南,做茶叶生意的张某得知后便找到李某,委托李某为其购买一批珍贵茶叶。李某随即答应。李某在云南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寻找该种茶叶。半个月后,因茶叶价格暴跌,生意不好做,张某遂电话通知李某取消委托
9、,李某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需赔偿李某的损失B.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C.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李某寻找茶叶受到的损失D.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李某报酬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依据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由此规定可见,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虽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必须负过失赔偿责任。本题张某可以单方取消委托,无须以书面形式,但应当赔偿给李某造
10、成的损失而不是支付约定报酬,只有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6.【单项选择题】甲公司欲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于6月5日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在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期限是7月1日前,该要约于6月10日到达乙公司。发出要约后货物价格暴涨,甲公司认为提供给乙公司的价格无利可图,于是以电报方式发出否定要约内容的电文,电文于6月9日到达乙公司。由于办事人员的疏忽,并未将该电报告知经理,乙公司于6月14日发出承诺,6月18日到达甲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公司已经撤销要约B.该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公司已经撤回要约C.该买卖合同成立,因为甲公司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乙公司已经作出承
11、诺D.该买卖合同成立,因为乙公司经理在不知道甲公司电报内容的情况下作出了承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民法典第47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甲公司发出的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并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故该撤回通知已经生效,这里还需注意撤回要约的通知不要求必须为受要约人所知所以本题中的要约没有生效,合同也就不成立。撤销是针对于已生效的要约,撤回是针对于未生效的要约,故A项错误,B项正确。在6月9日要约撤回时,乙公司于6月
12、14日发出的承诺视为新的要约,故CD项错误。7.【单项选择题】甲向乙采购一批高级成衣,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价款为为40万,并约定由甲在合同签订后支付1.2万元定金。后甲迟迟未付定金,乙遂向甲发货。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甲乙之间的定金合同没有生效B.甲乙约定的定金超过0.4万元的部分没有法律效力C.若甲实际向乙支付了1万元定金,则如果乙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则甲可以要求乙双倍支付定金2万元D.若甲违约,乙只能以不退还定金来维护自身权益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B项正确、C项
13、正确,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第二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58条第二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且根据题干信息,定金迟迟未付,定金合同(条款)并未生效(定金合同属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更无处主张定金责任。8.【单项选择题】每年的农历八月十八都是观看钱塘江大潮的日子。位于钱塘江边的甲酒店由于地理位置优越,率先推出了“俯瞰大潮”服务,即凡是在甲酒店入住的客人,均可在大潮当天乘坐直升机
14、观看大潮。尽管甲酒店的收费是同类酒店的3倍以上,但由于该服务备受客人好评,旅客需要提前2个月预定才有房间。慕名而来的许某也提前预定并交纳了房款。但是,由于专家学者认为该项服务的危险系数过大,浙江省政府责令甲酒店不得再提供乘坐直升机观看大潮的服务,许某对此颇感失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B.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C.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D.对于该合同,许某可以情势变更为由申请法院解除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因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导致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撤销合同的,该事由必须发生在合同订立时。本案中的情形是发生在
15、合同订立之后,所以选项A、B错误。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仅以不可抗力为由不能解除合同,选项C错误。民法典第533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甲酒店房价昂贵是因为其提供“俯瞰大潮”服务,如今该服务已经被叫停。因此,选项D正确。9.
16、【单项选择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乙有权请求甲根据市场利率支付利息B.乙无权要求乙支付利息C.乙有权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D.如果甲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则乙有权解除合同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故乙无权请求甲支付利息。选项A错误、B正确。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17、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C正确。民法典第67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10.【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B抵押给乙银行,为丙公司从乙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与乙银行并未就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进行约定。抵押合同订立后,甲公司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还款期限届满,丙公司也没有按时偿还本息。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B.乙银行享有抵押权,但是其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C.因甲公司未办理抵
18、押登记,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未生效D.乙银行可请求甲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403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采取“任意公示”模式,即抵押合同可引起物权变动(抵押权设立),抵押登记为对抗效力。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乙银行即享有了抵押权,A不选。乙银行的抵押权未经登记,因此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比如,倘若甲公司再将该机器设备B向第三人抵押并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的抵押权只能具有后顺位。B选。动产抵押合同依然为成立时生效,即成立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C不选。在动产抵押中,是否办理抵押登
19、记手续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并不强制。因此,只有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抵押人才承担办理登记的义务,D不选。11.【单项选择题】张某在风景区旅游,见一失恋女子跳崖自杀。张某赶忙救助,她明确拒绝:“让我去死。不要管我。”张某不听,强行将女子送到医院,为其支付医疗费1000元。在救助过程中,自己的相机和女子的钱包都不慎遗落。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违背女子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B.张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医疗费1000元和自己相机的损失C.张某可以要求女子支付一定报酬D.张某应当赔偿女子钱包的损失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
20、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需要符合三个构成要件,分别是:(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2)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3)客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本题中,张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付必要费用、所负债务和所受损害,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12.【单项选择题】卢某将自己的三间房屋出租给田某,双方约定:租期1年,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日止;月租金2500元,每月10日支付租金。田某均按时交付租金,但2014年3月10日,由于公司未按时发放工
21、资,导致田某未按时付清当月租金。3月12日,卢某将房屋卖给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丁某要求田某搬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有权以卢某侵犯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卢某和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B.因田某迟延支付租金,卢某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C.田某应当搬离,因丁某现在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不得以租赁合同这一债权来对抗丁某对该房所享有的所有权D.田某不应当搬离,因为其租赁合同对丁某有约束力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726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的出租人在出卖房屋时,房屋
22、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当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根据民法典第722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田某迟延支付租金时,卢某应当要求田某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只有当田某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时,卢某才可以解除合同。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
23、的正确答案为D。13.【单项选择题】甲经营一家养鸡场,现为扩大规模决定再建一个养鸭场。为此向A商业银行借款,欲以其财产设立浮动抵押。对此,下列表述是正确的是?()A.该养殖户不可将存栏的养殖物作为抵押财产B.抵押合同自登记时生效C.抵押登记可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D.如借款到期未还,抵押财产自借款到期时确定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典第396条的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本题中,养殖物作为产品或半成品,可以作为集合动产抵押的抵押物故
24、A选项错误。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民法典第404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故C选项错误。民法典第41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清算;(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根据此条的第(一)项规定,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14.【单项选择题】A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3年6月6日将其中两层卖给B公司,
25、约定3个月后交房,B公司于2013年6月7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3年8月8日A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B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A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C.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D.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
26、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据此,本题中B公司办理了预告登记且在有效期内,A公司擅自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抵押权(物权)未设立(生效),并不影响抵押合同(债权)的效力,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综上,D选项当选。15.【单项选择题】杨杰用300元从家家福商场购买一只电吹风机。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经查该电吹风机是汇丰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杨杰可直接起诉汇
27、丰厂要求其赔偿20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杨杰只能要求家家福商场赔偿2000元损失C.如杨杰起诉家家福商场,则家家福商场的赔偿范围以300元为限D.杨杰只能要求家家福商场更换电吹风机,20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汇丰厂承担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1)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120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由此得知,汇丰厂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伤,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故A选项正确。(2)B
28、选项,杨杰与家家福商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如果主张违约责任,则要受到合同相对性的限制,只能对家家福商场主张。但是杨杰与汇丰厂家之间存在侵权关系,如主张产品侵权则不受合同相对性限制,可以直接请求汇丰厂承担责任。故B选项错误。(3)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由此得知,补偿性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填补受害人因侵权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故C选项错误。(4)D选项,根据民法典186条:“因当事
29、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由此得知,家家福商场的行为为加害给付,杨杰可以对家家福商场择一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故D选项错误。16.【单项选择题】甲女与乙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乙男发现甲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做手术流产,为此多次殴打甲女。甲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乙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甲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支持甲女的赔偿请求B.甲女侵害了乙男的生育权C.甲女侵害了乙男乙男的人格尊严D.法院应支持乙男的赔偿请求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
30、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6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由此得知,乙男对甲女实施家庭暴力,若甲女起诉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判决离婚为前提,则法院应当支持甲女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故A选项正确。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第一款:“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
31、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得知,配偶双方均享有生育权。互相冲突时。一方行使生育权,决定不生育的,不构成对乙男的生育权的侵害,故BCD选项错误。17.【单项选择题】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D.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B选项涉及的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与处分原则。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
32、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而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处分自己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的原则。就委托代理人事项而言,委托还是不委托代理人、委托哪个代理人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这体现的是处分原则;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在这方面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这体现的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A、B选项的表述恰好颠倒了,因此都是错误的。C选项是对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直接表述,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涉及同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当事人和我国当事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同等履行诉讼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在涉外诉讼领域的延伸。题中所述原告与被告在
33、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与涉外民事诉讼无关,这是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有内涵的具体体现。诉讼权利平等并不意味着诉讼权利相同,基于当事人诉讼角色的不同,当事人之间有些权利是相对的而不是相等的,比如,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享有答辩权,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18.【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独任制审理?()A.某中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B.选民资格案件C.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D.甲因遗失汇票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2021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也可以适用独任制,条件是: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一审裁定
34、+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同意,A选项不选;根据民诉法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独任制审理,B选项不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独任制审理,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案件在公示催告阶段是可以独任制审理的,D选项当选。19.【单项选择题】关于反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反诉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法律规定反诉的意义即在
35、于将反诉与本诉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一并解决,因此反诉的提出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本诉法院基于牵连管辖,对反诉事项基本都具有管辖权,除了反诉事项属于专属管辖或协议管辖等情形外,故A选项正确。反诉是本诉被告利用已开始的诉讼程序向本诉原告提出的反请求,这种反请求尽管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牵连关系,但它本身具有独立性,不因本诉的消灭而消灭。反诉提出后,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放弃或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法院仍然要对反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因此,B选项错误。被告提出反诉,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但是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他的诉讼请求成立与否,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成立与否没有直接关系。可
36、能都成立,可能都不成立,也可能一个成立,一个不成立,故C选项说“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的说法错误。在反诉中,本诉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发生了转换:本诉的被告成为原告,本诉的原告则成为被告,因此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虽然具有同一性,但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不同的。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是A。20.【单项选择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送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B.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调解书C.人民法院不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各类诉讼文书D.人民法院
3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也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送达诉讼文书,既可以向受送达人本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其签收有效,A选项正确;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可以反悔,若受送达人不签收调解书,则不能留置送达文书,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90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C选项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公告送达,D选项错误。21.【单项选择题】A区人汪某将与B区人苗某签订买卖大米的合同。约定履行地在C区,实
38、际大米在D区交付,两人约定发生纠纷后,由D区法院管辖。后因苗某不支付合同货款,汪某为要回款项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B.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C.本案应由D区法院管辖D.本案应由B区法院管辖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合同纠纷案件,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因此法定特殊地域管辖中的规定不再适用。只能由协议的D区法院管辖。C项正确。如果没有管辖协议,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则是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和合同履行地C区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时,仍以约定履行地为准)。22.【单项选择题】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借条的真伪问题,法院指定汪正对借条做出鉴定,甲对鉴定意见
39、不服,请刘飞对鉴定意见的内容发表意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汪正和刘飞都必须出庭B.汪正和刘飞对案件发表的意见都是法定证据种类C.汪正和刘飞可以依申请出庭,也可以由法院指定D.汪正和刘飞都可以参加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汪正是鉴定人,刘飞是有专门知识的人。鉴定人只有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法院认为有必要时才出庭,不是必须出庭,A项错误。鉴定人意见是法定证据种类,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也是法定证据种类。B项正确。鉴定人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出庭,但有专门知识的人只能依申请出庭。C项错误。有专门知识的人不能参与特定环节之外的其他法庭审理活动。D项错误
40、。23.【单项选择题】李某与陈某发生经济纠纷,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1万元。陈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借据复印件。以及当时李某向陈某借款的电话录音带原件。而李某则提供了一份由双方签字的文件,该文件的内容说明双方并未发生借用关系。而且李某还提供了证人马某,马某说听到陈某承认未借钱给李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陈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属于本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传来证据,属于实物证据B.陈某提供的电话录音带原件属于本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言词证据C.李某提供的文件属于反证,属于直接证据,属于原始证据,属于实物证据D.马某提供的证言属于反证,属于间接证据,属于派生证据,
41、属于言词证据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本证,对当事人主张的待证事实具有积极的、肯定意义的证据;反证,指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待证事实具有消极的、否定意义的证据。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中间环节而得来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由原始证据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方式而来的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物质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A选项判断错误,因为借据复印件仍然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了借款的这一事实,属于直接证据.B选项判断错误,
42、陈某的电话录音带原件属于视听资料,应归属于实物证据而非言辞证据。C选项判断正确;D选项判断错误,因为马某的证言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了双方并无实质的借款关系,属于直接证据。24.【单项选择题】黄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黄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
43、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本题答案为C25.【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诉讼中的障碍,处理正确的是()A.郑某诉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向林某送达开庭传票后,开庭时发现林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延期审理。并通过公告方式重新送达开庭传票B.老张起诉小张追索赡养费案件,经传票传唤,小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被告吴某在庭审过程中,突发阑尾炎,被送往医院抢救,
44、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D.张三与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张三的妻子主张张三患有精神病,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裁定诉讼中止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A选项中,法院已经依法送达开庭传票,林某离家出走属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形,法院应当缺席判决,而不是延期审理后再次传票传唤,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属于追索赡养费案件,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但是在第一次传票传唤时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能缺席判决(因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也不能拘传(因为拘传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但是本次庭审不能顺利进行,法院只能延期审理,再次传票传唤被告到庭,再次传唤不到的,可以拘传被告。延期审理应当
45、适用决定书而不是裁定书,所以B选项表述在此细节处出现错误。C选项属于庭审中出现障碍,但是该障碍仅仅导致本次庭审不能继续进行,在障碍消除后,庭审即恢复进行,所以应当延期审理而不是诉讼中止,故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中,张三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需要以其为依据,而张三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经过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予以确定,而该特别程序尚未审结,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故D选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26.【单项选择题】张三诉李四借款纠纷一案,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
46、的是()A.张三、李四分别向区法院或中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区法院受理B.法院对本案裁定再审后,张三认为再审判决仍然有错误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C.法院受理张三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张三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首先,申请再审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审法院提出。同时,民诉解释规定,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中,当事人分别向上级法院和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受理。显然,题目中双方都是公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中院或者区法院申请再审,
47、若当事人分别向中院和区法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即区法院受理,A选项表述正确。其次,关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与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关系问题。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先行向法院申请再审,在法院驳回、逾期未作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仍然有错误的情形下,不得再次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所作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检察院申请,也不得再向法院申请再审。故当事人申请启动再审共两次机会,并且有顺序要求。即首先向法院申请,法院处理后应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为终局决定。故B选项错误,张三此时应当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再次,关于中止执行问题。“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可见只有在法院裁定再审时方能裁定中止执行。而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尚未裁定再审前,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C选项表述错误。最后,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首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只有在(1)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2)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3)再审判决、裁定仍有明显错误三种情形下,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故说明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应当具有断后性(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处理后才能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可见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