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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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普法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第1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普法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现将2023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2、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市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及方法措施 (一)按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责任部门: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加大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修改内容的学习,开展124宪法日纪念活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 责任部门: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
3、月底 (三)依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局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及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全局干部法治素养。 责任部门:人事科、法规科、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12底 (四)加强与履职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线上网络学习的方式,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的学习。坚持由局领导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
4、的知晓度。 责任部门:各业务科(室)、分局(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12底 (五)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通过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加强对学习民法典的学习和普及力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1次,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3年12底 (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信访处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的学习和运用。 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宣传,加大在网站、媒体等载体的日常法律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底 (七)深入学习宣传改革新要求、简政放权新举措。 加强对公司法
5、个体工商户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日常监管和服务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市场市场监管职能特点,把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向公司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开展宣传普及。积极学习宣传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为形式的商事制度改革新举措,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为抓手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并主动自觉将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行政行为的实践中。 责任部门:信用监督管理科、监察室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积极开展市场监管类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结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广告、合同、商标监管等职能,认真开展相关市场规范、监管、服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6、。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特定宣传日、纪念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积极开展消费维权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以逐步提高企业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责任意识和强化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将全社会重视维权工作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健康发展的共同抓手,常抓不懈。 责任部门:消
7、保分局、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廉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廉政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的纪律意识。重点学习党的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和运用。 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并加强对法律六进先进经验做法的总结。 责任部门:各科(室)、分局(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底 三、工作步骤 1、2023年1月至
8、2月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学习计划的制定工作。 2、2023年3月至10月底: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特定宣传日、纪念日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学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会,学习与市场规范、监管、服务相关的及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3、2023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124宪法日纪念活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党组理论中
9、心组第二次学法,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支部集中学习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廉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四、普法要求 (一)加强重视程度。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已被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工作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请各科(室)、分局(大队)认真组织开展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二)加强情况总结。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市
10、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加强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努力为普法宣传工作搭建平合,形成部门之间相互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 第2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普法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232023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3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3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
11、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3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
12、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3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3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
13、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3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
14、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3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
15、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
16、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
17、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
18、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
19、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
20、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3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
21、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23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99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
22、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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