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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工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五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工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一 甲方: 乙方: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
2、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为:全员参与、遵纪守法、服务顾客、工程创优、防治污染、节能降耗、关爱员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续改进、杜绝安全事故)。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甲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
3、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
4、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 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5、、考核和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 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6、、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
7、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 注:甲方安装分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项目部网络图 2、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甲方: 乙方: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照: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x日 签约地点:武汉关山一路552号 推荐工
8、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二 甲方: 乙方: 一、说明 为了明确在_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附属协议同时生效,如无施工合同本协议单独生效。 二、双方职权 1、 甲方 1) 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人员,依据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备设施。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
9、行为有权立即指正,并做处罚。 4) 施工作业前,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教育。 5) 施工作业前,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2、 乙方 1) 施工前乙方必须签订本安全协议。 2) 乙方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 4) 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 设置安全员。人员超过10名的施工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施工方安全员直接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 ?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乙方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经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0、实施安全培训,乙方其它施工人员须定期接受乙方自身安全教育培训,任何培训必须有书面记录。 ? 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安全会议。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甲、乙双方要求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安全会议人员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确定并主持。 ? 事故报告。乙方发生事故时,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得隐满。 ? 事故处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给其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人身工伤保险问题)。 ? 劳动防护。乙方向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5) 乙方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知情权。 6) 乙方对甲方给予的
11、安全处罚,乙方有权提出不同意见,相互沟通。 四、考核及处罚标准 序号考核及处罚项目考核及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罚款50元 2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扣罚100元 3隐瞒、谎报事故。扣罚10005000元 4明知不安全情况下冒险作业。 5接触高压电气作业时未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6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7未设置安全员实施现场安全检查 8未经许可,随意处置施工废弃物的 9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或设施 101不服从甲方人员安全管理的 *以上扣罚是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扣罚。 五、其它约定 1)、凡进入厂区内严禁吸烟。 2)、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请您谨慎驾驶,不得损坏我公司的绿化带。 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
12、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禁止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六、本安全协议作为商务合同附件存在,并同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单位: 单位: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时 间: 时 间: 推荐工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13、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
14、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15、)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
16、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一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工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四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
17、施工。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 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
18、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 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政策、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甲方安全责任人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大、中、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为参与施工的人员在规定日期
19、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承担由于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方面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
20、试,并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 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明火作业工作时,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专人监督。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21、甲方安全部门。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驻地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 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种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 1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22、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怕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因违章作业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发生费用。 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安全事故,由甲方事故调查规程处理
23、,乙方参与调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推荐工程安全协议书参考如何写五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24、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 高阳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施工协议(以下简称为“分包协议”),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法规合格标准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3、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
25、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三 ,按分包协议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同总分包协议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协议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 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 规
26、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70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保护)设施齐全、有效,其中落实到位率达95%; 7、“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 8、加强现场监控,监督,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7、。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至工程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
28、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 1、双方共同遵守的要求和责任 1.1、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29、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_版)jgj130-20_;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_;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
30、安全(环境)管理程序qb/g006-20_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发现不安全现象,双方管理和施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应当对抓好各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
31、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改进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 2、总承包方要求和责任 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立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管理职责。 2.2、总承包方负责对分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项第3条第3.1、3.2、3.3、3.4、3.5 款所列条件。 2.3、总承包方在工作开始前,对分承包方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4、在有重大危险的区域内作业,总承包方应事先对分承包方交待现场危险点,要求分承包方制定相应安全方案,采取有效的
32、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分承包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2.5、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2.6、依法对分承包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分承包方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期限改正。 3)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33、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总承包方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七日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2.7、负责对分承包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有权停止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和辞退严重违章作业人员,制止停产整顿,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有关制度对分承包方的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分承包方承担。 2.8、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
34、、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 3.1、分承包方要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税务证、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经总承包方工程管理处审查合格。 3.2、分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符合工作要求,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上岗资格。 3.3、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5、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规定参加有关培训及年检。 3.4、分承包方应具备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运输等设备。 3.5、分承包方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30人以上者要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并报总承包方备案。 3.6、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3.8、在施工场
36、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9、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3.10、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3.11、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建立风险源辨识评价和目标化管理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风险源辨识并评价出重大风险源,对
37、重大风险源确定管理目标,编制管理方案并将管理方案报总承包方。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管理方案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将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每月一次报总承包方。 3.11.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对于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及时组织各方人员进行专家论证。 3.1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组织的周一(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
38、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3.12、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2.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国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12.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
39、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3.12.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3.12.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12.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13.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组织的周六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
40、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检查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检查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检查中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13.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13.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14、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4.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
41、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4.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4.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3.1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职责: 3.15.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
42、的安全负责。 3.15.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15.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15.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及警示标识。 3.15.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
43、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3.15.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15.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的15%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3.15.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4、,要定期定量供应。 3.15.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3.15.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3.15.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3.15.12、分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
45、擅离工作岗位。 3.15.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事故处理 4.1如果发生分承包方在施工期间造成因工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分承包方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同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总承包方、分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4.2、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项所列第1条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和第3条分承包方要求和责任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总承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4.3、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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