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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有关深圳特区购房合同怎么写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深圳特区购房合同怎么写一 名称:_ 姓名:_黄锐 经济类型:_ 性别:_男 地址:_ _年龄:_1983年10月 电话:_ 工龄:_0年 法人代表:_ 户口所在地:_湖南岳阳 联系人: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_ 联系电话:_139x73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 达成如
2、下协议 :_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 ( 工种 ) 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 , 聘用乙方在 管理、技术 岗位从事 管理、技术 工作( 工种 ) 。 二、合同期限 ( 试用期限 ) ( 一 )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5_年 , 合同期从 20_ _年 11_月 1_日起至 20_ _年 11 _月 1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从 _年 _月 _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从 _年 _月 _日起至 ( 工作 ) 完成止。 ( 二 ) 试用期限 囗无试用期 。 试用期为 3 个月。 (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三、工作时间
3、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3 种工时制度。 囗标准工时制 , 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时 , 每周工作 40 小时。 囗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 可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 , 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 一 ) 乙方试用期工资 1500 _元 /_月 ;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2200 _元 /_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合同约
4、定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二 ) 甲方每月 _日 , 或每月 _日、 _日为发薪日。 ( 三 ) 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 , 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 四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 五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 , 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 , 工资照发。 ( 六 )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七 )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 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一 ) 甲方必须
5、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二 )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行 ;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 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 二 ) 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 , 按深圳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 二 ) 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_ ( 一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二 ) 严格遵
6、守安全操作规程 , 保证安全生产。 ( 二 )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 四 ) 爱护甲方的财产 ,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 五 )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 一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3 、乙方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
7、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 3 、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4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_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
8、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_ 1、在试用期内的 ; 2、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3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_ 1 、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 3 、乙方死亡 ; ( 七 ) 除本条第五款
9、规定的情形外 ,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 , 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 , 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九 ) 合同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 合同自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责任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 , 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 , 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 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 同时 , 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
10、 1% 补偿员工。 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 ( 一 ) 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应一次性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_ a 、由甲方提出 ,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项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 2 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项解
11、除劳动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 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 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_ 1 、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 2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三 ) 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_ 1、在此期间内,如乙方违约脱离公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工资)元/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此期间内,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兼职从事与本企业无关的其他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万元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12、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小组 ) 申请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 双方必须履行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_ 1、在此期间内,乙方的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交由甲方人事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2、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基数为深圳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规定的最低基数。 3、聘用期间,乙方须向甲方提供2200元的职业道德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若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甲方等额返还乙方。(职业
13、道德保证金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分六个月等额扣取)。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 , 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 二 ) ( 三 ) 甲方盖章:_ 乙方签名: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_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_年 _月 _日 有关深圳特区购房合同怎么写二 听说深圳租房都很贵,如果需要租房还是得自己做好准备功课,了解合同知识,以免被骗,欢迎阅读! 甲方(出租方
14、):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 职务:_ 性别: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乙方(承租方):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 职务:_ 性别:_ 地址:_ 邮码:_ 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15、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币)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币)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个月的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将该房屋
16、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
17、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有关的日租房注意事项 “日租房”的概念来自国外,最早是一种流行于欧美的小型家庭式旅馆,是业主将自己住所的空余部分短期出租给他人的一种经营形式。那么日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日租房注意事项一、日租房入住: 1、客人需要提前电话通知店家大概入住时间,然后在约定的时间抵达房子所在小区,必须电话联系确认。 2、入住时需要准备全部房费和押金,如果房客事先支付了定金,将会从房费中扣除定金。日租房一般不接受退房时交费,请谅解,填写入住单. 3、店家向房客交代相关事宜。 4、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5、承租人核对房间内所有配置及设施,领取钥匙。 日租房注意事项二、日
18、租房退房手续: 1.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12:0018:00算半天,超过18:00算全天; 2.现场清点物品和检查相关设施后返还押金。 日租房注意事项三、日租房退住: 1.如果在入住期间需要延长住宿,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店家,经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只好让给已经预定的客人居住。 2.房客如果需要提前缩短租期,需提前二天以上通知店家,经店家确认后方可生效;没有提前确认或未经认可,店家有权扣押定金作为补偿。 (日租房注意事项如需签合同的客人请按合同约定执行) 有关深圳特区购房合同怎么写三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 抵押权人:_ 地址:_ 抵押人:_ 地址:_ 担保人:_ 抵押物业地址:_ 第一条总则
19、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年_月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年_月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
20、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币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
21、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_币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
22、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银行_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银行_分行或经由_银行之_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
23、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
24、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币_元整或_币_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
25、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
26、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
27、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币_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
28、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 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
29、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
30、押房产物业(资料详附表二);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
31、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
32、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向_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
33、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
34、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35、(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
36、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报酬);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
37、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
38、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
39、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
40、、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
41、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责任; 4.担保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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