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督察督办(暂行)办法模版.pdf
《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督察督办(暂行)办法模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督察督办(暂行)办法模版.pdf(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董事会决议督察督办(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决议的贯彻落实,强化执行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的督查督办采取信息反馈和检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突出重点、重在落实、实事求是、讲求时效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董事会通过的所有决议事项。第四条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决议的督查督办工作。第五条 总经理是落实董事会决议的责任人。总经理通过会议交办或文件批办的形式将董事会决议交由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
2、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决议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制度;负责与承担信息反馈的职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决议执行部门的信息沟通;负责决议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台账;负责决议督查督办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组织开展决议执行情况的调研活动;负责其他与督办相关的工作。第七条 执行董事会决议的主责部门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的信息 反馈等相关工作。第八条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采取书面形式,由相关部门在定期董事会召开前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督查督办反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反馈表),反馈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反馈表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主管副总经理、
3、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提交。第九条 董事会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作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反馈。外部董事提出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反馈。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按季度对董事会决议督查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项报告,经总经理确认后,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督查督办情况在集团公司年中、年度工作报告中应予以体现。第十二条 董事会通过信息反馈、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确定是否对决议执行情况开展进一步的现场检查。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方式包括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检查计划,报董事长审定后实施。
4、专项检查:对于外部董事质询意见比较集中的项目、董事会特别关注的项目,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董事、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第十四条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检查报告。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集团公司经理班子反馈,并作为集团公司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集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办法及其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督查督办反馈表关于 X 届 X 次 董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 序号 决议事项 决议要求 主责部门 执行
5、起止时间 执行情况 执行中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存在差距及原因分析 下一步计划应对措施 备注 1 2 3 4 5 其他相关说明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及负责人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备注:1.反馈内容(300-500 字)由填报部门根据董事会决议对该事项的要求进行分类填报。2.内容较多时可另纸书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5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6、)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法,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7 名董事组成,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
7、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其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丧失。第九条 发生本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的情形,导致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人数时,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增选成员。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方法以及总经理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对董事长提出的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出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董事会决议 督察 督办 暂行 办法 模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