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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目的论的文学翻译 一、翻译目的论概述 翻译目的论认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首要关注的是译作的目的,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翻译方法和策略最终才能产生功能上能满足需要的译文。因此,译者必须知道为什么要翻译原文以及目的语的文本功能是什么。正如赖斯和维米尔那本书的书名所提示的那样,他们提出翻译目的论是为了找出一套能够适用于所有文本的通用型翻译理论模式。然而,目的论实际上无法担任此种重任,它是一种宏观性的外部翻译理论,并没有对具体的翻译过程以及原文的内容及美感给予一定的关注,而是关注翻译之前的目的语中行动参与者以及外部因素等方面的分析。但是,某些人对于目的论的希望却让其在很多方面陷入了为难的
2、境地,遭到了众多学者的质疑和批判。根据诺德的归纳,当前学术界针对目的论的批判声音主要来源于十个方面,即行为不一定都有目的性,翻译也不一定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功能理论超越了翻译界限,目的论本身并不是创新理论,功能理论的根底并不依靠经验总结,并导致了唯利是图的翻译人员出现,它与原文并不能保持高度一致,其实质只是一种编译理论范畴,并不能适用于文学翻译领域,还具有文化相对性等。然而,张南峰却认为诺德的归纳与总结方面也有自身的问题存在,即他认为诺德对于目的论的适用范围有所夸大,妄图用其指导所有的翻译实践活动而无视了具体翻译实践中的不同翻译特点,造成了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二、文学作品翻译中的目的论 一文
3、学作品的非目的性 翻译目的论宣称是通用理论,但实际上仅对一些非文学文本与其他少数文学文本奏效,这是因为真正的文学文本有着较为复杂的创作风格,或者其根本就没有较为明确的创作目的。具体来说,首先我们应该很好地区分什么是文学作品什么是非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具有虚构性、目的的不显著性和读者的不确定性。因此,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就不能按照翻译目的论的要求以通用的翻译理论去限定对文学作品的翻译。而对文学作品的翻译,译者更应该考虑的是向本国的读者介绍优秀外国文学作品。但从目的论的角度看,纯文学作品的翻译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涉及到目的论的功利性问题。正如陈大亮指出的那样,目的论已经让翻译行为具有了获取金钱与财富的
4、商业性目标,久而久之就使得翻译行为成为了一种庸俗的功利性商业行为。因此,目的论最终让翻译者的内省成为了泡影。而翻译的真实目的应该是以目的受众作为根本性接收者的语言文化转化行为,一般要在特定的语境中产生。对于文学翻译而言,文学作品并不是物质实体,也许也很少能为译者带来实际的物质利益。与非文学翻译不同,文学翻译更注重译作是否能传达出原作要想读者表达的艺术美感以及人生的体验和富含哲理性的感悟等,它是要把文学作品中的精神内涵传达给目标语的受众,否那么,文学翻译就是纯粹的文字翻译,它将失去人学的特征。一般来说,文学语言具有深刻的联想内涵,以诗一般的语言给读者以各种美的体验。品味文学作品的过程就如同品茗,
5、不同的读者对个中滋味也会有百般的解读。著名翻译学者许渊冲也曾提出,“文学翻译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一般译者可对社会作出奉献,但文学翻译却需要创造才能,因为文学翻译是艺术。在目的论者看来,只要能满足翻译行为的需求人的要求就可以算是成功的翻译活动,它不需要译者要尊重作品的原文,只要能够到达语句通顺连贯就可以。因此,弗米尔也进一步认为,翻译行为的好坏,并不是基于其是否具有原文的语言特征与文体风格。这样就使得原文在翻译过程中其主体性很大程度上被弱化了,而仅仅是以翻译委托人的要求为先决条件。但事实上,文学翻译是再创造的过程,需要译者具有敏锐的感觉和深厚的文学鉴赏力及独到的表现力。这并不像目的论中
6、所说的那样,只要能满足翻译委托人的需要就能算做好的。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目前许多文学翻译作品在市场上并不受鉴赏水平较高的读者的欢迎。如假设译者抱着功利的想法去译文学作品,其译文质量可想而知。一味地冲着市场销量而去的译作,不仅极少能正确地表述原意更谈不上给译文读者以艺术美的享受。二文学作品的非实用主义 文学是“非实用主义的,它给原文或译文读者的审美体验并不能够如同那些科学性体验者,能够感受到直接且实际的目标。实际上,有时候它只是作者个人的一种情感的抒发,或者是描述事物的一般情况。翻译目的论在形成之初,只是为了解决翻译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要让翻译能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并尽可能满足顾客的翻译需求,
7、并根据顾客的需求来进行翻译策略的实际调整。但在其开展的过程中,目的论却不其然地走向了功利性的方向,很多目的论者认为翻译就应该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而进行主观性的翻译操作。这就造成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会对原文进行大幅度的改写、增添或者是删减进而对原文的文本进行削弱。似乎只要译者能在原文中获取到足够的信息,原文的文本最后被译成译文后哪怕是被改动得面目全非也不为过。这样做在不强调文学性而强调实用性的非文学翻译中是具有一定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在非文学翻译中,其主要目的就是完成交流与沟通,这样的翻译便算是成功。但是在文学翻译中,这样做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牺牲。经过对原文本的占有和掠夺以及删改后,原文的文学性和艺术
8、性也被大大地削弱了。三目的论在文学翻译中的主体性缺陷 同时,目的论中存在一个显著的缺陷,目的论以译者的主体性至上、以翻译委托人的需求至上。这样固然能使译员的主体性发挥到最大程度,但是却容易使得翻译真正的目的变得混乱。皮姆对目的论提出这样的批评,翻译一旦被目的与组成要素所控制,其翻译内容就显得微小而让翻译陷入到了虚幻的境地当中去了。很多时候翻译委托人并不了解什么是翻译及如何去翻译,只能给译者提出一个模糊的翻译目的设想。其中就出现着几个重要的问题:委托人的翻译要求是否合理?委托人满意是否亦即翻译目的合理?适合读者需求的翻译成果是否具有文学性?特别是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很明显翻译委托人是不能强求译者具
9、体一定要到达什么样的翻译效果。因为在具体翻译文学作品时,不可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对等。正如纽马克曾指出的:翻译过程中几乎不可能实现对所有意义的全面覆盖,只能说翻译要最大程度地接近于原文意思,在非文学文本的翻译中,其目的只是为了揭示某些真实情况,而对于那些额外的信息可以不去顾及。这样的翻译反而更为准确。因此,文学翻译如果能够照顾到一定范围内的准确性,就是成功的翻译了,因为翻译行为不仅要翻译出原文的内涵,还要照顾到指示意义,这两种意义可能是多方面的,而翻译只能捕捉其中的一局部。三、结语 综上所述,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学研究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翻译研究的开展翻开了新的视角而不仅像以往那样只关注原文和译文在语言层面上的简单对等。但值得注意的是,翻译目的论并不具备普适性。在文学翻译的领域,翻译目的论是不适用的。因此,我们要寻找更为适宜的翻译理论来指导文学翻译实践。诸如诺德就文学文本翻译提出了“功能 plus 忠诚的翻译原那么就是一种积极的尝试,这样在尊重原文的同时又能充分地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但翻译的实践是在不断地变化的,所以翻译理论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更新,并不存在颠扑不破的绝对正确的翻译理论。译者在实践中还是应该根据具体问题来做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不断得出更高质量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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