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工作票规范工作票样表.pdf
《特殊作业工作票规范工作票样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殊作业工作票规范工作票样表.pdf(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特殊作业工作票规范 1 范围 规定了八项特殊作业工作票管理要求。适用于除动力厂外各单位/部门及承包商有关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标准。3.1 工
2、作票 保证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可靠隔离,保证检修人员的作业安全,准许检修人员进入生产 现场工作的凭据。3.2 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 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 危害的作业。3.3 动火作业 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 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3.4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 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
3、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3.6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3.7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3.8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 2m 及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9 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3.10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 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 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 5。3.11 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
4、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 的高处作业。3.12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13 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3.14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5 山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 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拉矿车辆、运输车辆等重型汽 车改道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3.15 断路作业 在厂区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4 管理要求4.1 基本要求 4.1.1 在公司
5、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a)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c)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盲板抽堵作业;d)高处作业;e)吊装作业;f)临时用电作业;g)在公司厂区内地面及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进行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h)断路作业。4.1.2 三种人的考试与任命 各单位应根据两票三制管理标准要求,对“三种人”进行培训、考试,并报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对批准后的人员名单书面公布。承包商的“三
6、种人”需由所属部门/单位考核和批准。4.1.3 禁火区及受限空间 a)各单位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将易燃易爆场所及 存在燃烧和爆炸风险的物料、设备、设施等 30 米以内的区域一律划分为禁火区。形成禁火区 清单,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登记审批后进行公示;b)各单位应根据受限空间定义确定本单位范围内受限空间清单,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登 记审批后进行公示。4.2 工作票管理 4.2.1 工作票的办理 a)特殊作业工作票的办理、签发(会签)、许可应满足两票三制管理标准中 5.1 的 要求,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完成后,交工作签发人审批或会签相关人员,最后由工作许 可人许可执行;b)各
7、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填写要求,附在各工作票背面,在本规范基础上增加 工作票相关要求;C)具体内容如下表。特殊作业工作票的办理和审批的内容 特殊作业工作票种类 办理人/部门(工作负责人)签发或会签人/部 门(工作签发人)许可人/部门(工作许可人)动火工作 票 特殊 作业车间负责人 厂级专职安全员(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厂级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专监)一级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专监)二级 作业班组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班组负责人(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受限空间工作票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车间负责人(
8、监理公司安全员)盲板抽堵工作票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 高处作业 工作票 一级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班组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班组负责人(承包商现场负责人)二级、三级 作业车间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专监)特级 厂级专职安全员(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厂级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专监)吊装作业 工作票 一级、二级 作业班组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监理公司安全专监)三级 作业班组负责人(承包商安全员)作业点所在班组负责人(承包商现场负责人)临时用电工作票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班组负责人 接线点负责电
9、工 动土工作票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 会签: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 等专业人员 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 断路工作票 作业现场负责人 作业车间负责人 会签:各单位调度、消防协调员等专业 人员 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 4.2.2 工作票的填写和使用 a)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工作票的管理方式。b)工作票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 异地使用。c)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 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d)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10、临时用电、动土、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 续。e)特殊作业工作票需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标准有关工作票的填写和使用要求。4.2.3 工作票的有效期限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作业工作票 有效期不应超过 8h;二级动火作业 的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72h。受限空间工作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24h。高处作业工作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48h。吊装作业工作票有效期不应超过 72h。4.2.4 工作票持有及保存 工作票一式三联,其持有和存档部门(人)参见下表。作业工作票应至少保存一年。工作票种类 持有及保存情况 第一联 第二联 第三联(存档)动
11、火工作票 监火人 动火人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受限空间工作票 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 受限空间所在单位技术安环 科/厂级专职安全员 盲板抽堵工作票 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高处作业工作票 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吊装作业工作票 吊装指挥 作业车间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临时用电工作票 作业负责人(作业时)配送电执行人(作业结 束后注销)配送电执行人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动土工作票 动土点所在单位 现场作业人员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断路工作票 断路点所在单位 现场作业人员 技术安环科/厂级专职安全 员 4.2.
12、5 工作票审核 工作票的审核参照两票三制管理标准执行。5 八大作业具体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 安全措施,具体可参考各单位危险/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估表内容。5.1.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5.1.3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讯 828n 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
13、遵守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 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 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症依据 GBZ/T157-2009)。5.1.4 当生产装置、设备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 撤离,作业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单位负责人。5.1.5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 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 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5.2 动火作业 5.2.1 作业分级
14、a)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 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b)二级动火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作 业。c)一级动火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的动火作 业。d)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 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5.2.2动火作业要求 a)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 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b
15、)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 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 措施。c)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 GB50016、GB50160、GB50074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 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 5.3 规定执行。d)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 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e)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
16、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 隔绝措施。f)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g)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h)道路沿线 25m 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 停止。i)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 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 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j)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k)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
17、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 应升级管理。5.2.3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 5.2.2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动火点所在单位应预先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 应急措施;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e)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5.2.4 动火分析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a)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 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
18、内分段分析;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 10m 范围呢进行动火分析;c)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 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 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 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e)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 品标定合格。5.2.5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 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5.
19、3 受限空间作业 5.3.1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 绝;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c)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5.3.2 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 到如下要求:a)氧含量为 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 23.5%;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题 82 2.1 的规定;c)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 5.2.5 规定。5.3.3 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
20、措施: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 分析确认。5.3.4 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a)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 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b)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d)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6.5 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e)作业中应定时监测,
21、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 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f)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 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g)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h)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5.3.5 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 时应拴带救生绳;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 6.2 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 工
22、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 护品;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f)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 设备等防护措施;g)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 措施。5.3.6 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 等于 12V;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
23、器接地可靠;5.3.7 作业监护要求如下:a)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b)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 持联络。5.3.8 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 等相应的应急用品;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 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 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e)难度大、劳动
24、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f)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 方可封闭受限空间;g)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 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5.4 盲板抽堵作业 5.4.1 作业单位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5.4.2 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 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符合 JB/T450 的要求。5.4.3 作业单位应按图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
25、 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作业单位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5.4.4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5.4.5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 GB/T11651 的要求选 用防护用具。5.4.6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 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 30 m 内不应有动火作业。5.4.7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 的措施。5.4.8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5.4.9 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殊 作业 工作 规范 票样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