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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分析:数学抽象与概括方法 论文分析:数学抽象与概括方法 所谓抽象,是指从复杂的事物中,排除非本质属性,透过现象抽出其本质特征的思维过程,通过科学的抽象,人们就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特性。抽象是数学中常用且不可少的思维方法。所谓概括,就是将个别事物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推广到同类事物的思维过程。在数学中概括是构成概念的一种重要方法,它和抽象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事实上,数学中的任何一个数、一个算式、一种运算、每个概念、公理、定理、法则和有关的数学模型,无一不是抽象、概括的结果。其中,大多数概念是从直接观察事物的现象中抽象出来的。它是对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的抽象,故称之为
2、“表征性抽象”。如点、线、面、体、正方形、立方体、回转体等均属此类。而数学公理、原理、公式等,乃是在表征性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深一层的抽象,它揭示了事物的因果性和规律性联系,故称之为“原理性抽象”。至于与抽象相联系的概括,在数学中常常用于把某类事物的部分个体所具有的特性推广到该事物的全体上去,或是把某个特定领域的规律推广到其它领域中去。这种概括称之为“外推性概括”,对于数学概念,则常常是采取由对单一的某个事物的认识,直接上升概括为一种具有普遍性规律的认识,这种概括称之为“上升性概括”。由于我们数学学习所认识的对象,主要是已经被前人抽象、概括了的间接知识,尽管它们无需我们再去抽象、概括,但是我
3、们必须要在数学的学习过程中,去分析、研究,弄清它们是如何抽象、概括出来的,不仅仅限于去学习这些知识,重要的是要去学习这种抽象概括的思想方法,必须学会摆脱具体内容,从各种概念、关系运算、定理的.结构中去分析,被扬弃的非本质属性是哪些?抽出的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又是怎样去概括这些本质特征的?自己也可以选择一些适当的事物做这种抽象、概括方法的训练,通过这样的深究分析,便可在学习活动中逐步培养抽象、概括的能力。下面,我们看一个对现实世界中的具体问题,通过抽象、概括归结出一个相应的“数学模型”的生动、有趣的典型例子。哥尼斯堡七桥问题 18 世纪东普鲁士哥尼斯堡有条普莱格尔河横贯城区。这条河流有两条支流,在
4、城中心汇成大河,中间是岛区。两个岛与河两岸建有七座桥把它们联系起来。哥尼斯堡的大学生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人能否从任何一处为出发点,一次相继走遍这七座桥,且每桥只能走一次,然后重返到起点。即所谓七桥问题。大学生们现场进行了多次步行尝试,终无一人取得成功。于是他们就写信给当时著名的大数学家欧拉,请他帮助解决这个问题。1736 年欧拉研究了这一问题。他把人们步行过桥的问题,抽象成为一个“一笔画”问题。他是这样想的:岛 B 与半岛 D 无非是桥梁的连接地点,两岸陆地 A 与 C 也是桥梁通往的地点,这就不妨把这四处地点缩小,抽象为四个点 A、B、C、D,而把七座桥抽象成七条线段,显然未改变问题的实质
5、。这样,原来的七桥问题,就抽象、概括成:能否一笔且无重复地画出图中右边图形的问题。这个一笔画的几何图形,就是“七桥问题”的数学模型。这个问题在拓扑学的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接着,欧拉考虑了“一笔画”的结构特征。按照“一笔画”中每一点交会的曲线段数的奇、偶数来分,有:至多有两个点(即起点和终点)有可能通过奇数条曲线段;其它的任何一个中间点(交点),每次总是沿着一条曲线段到达这点,紧接着又必须沿另一条曲线段离开这点(用以满足“无重复”的要求)。因此,在这些中间点交会的曲线段必为偶数条;由于现在所要做的是封闭图形(即终点与起点必须重合),因此,可以一笔且无重复地画出某一图形的条件(充要条件)是:
6、图中各中间点的曲线段总是偶数条。然而,现在得出的图形中的四个交点 A、B、C、D 处所通过的曲线段都是奇数条,这就不符合“一笔画”所具有的特征。因此,可以断言这一图形是不可能一笔且无重复地画出。也就是说,所提的“七桥问题”不可能实现。可以看出,欧拉正是运用了数学抽象的方法,把具体的“七桥问题”概括为一种数学结构关系,即相应的数学模型。这种数学结构(或数学模型),已经扬弃了具体事物中的非木质属性(如岛、河岸、桥等等),仅保留了对象的量的特征。这种通过抽象、概括以建立客观事物的数学模型(即数学关系结构)来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及规律的方法,叫“数学模型方法”。“七桥问题”的模型化方法的思路 分析与综合
7、是抽象思维的基本方法,也是数学学习中最基本的方法。它们同对比、分类、类比、归纳和演绎等方法并不是相互平行、完全独立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渗透的,在类比和归纳中要运用分析,在比较分类中就有综合;而分析综合中又离不开比较、归纳和演绎等。所谓分析,是将被研究对象的整体分为各个部分、方面、因素和层次,并分别加以考察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即由整体分解为部分的一种思维方法,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分析过程是当划分的对象刺激大脑皮层时,引起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就是分析的心理过程的生理基础,从而把被认识的对象划分出不同的个体形式。所谓综合,是将已有的关于研究对象的各个部分、方面、因素和层次的认识
8、联结起来,形成一个整体认识的一种思维方法,即由部分联合为整体的一种思维方法。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综合过程是把分析过程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的暂时神经联系接通,这两种神经联系的接通就是综合的心理过程的生理基础,它把分析出来的不同的个体形式联合起来。分析与综合是对立的统一,它们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思维既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的要素。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分析的结果,也就是综合的出发点。科学认识的发展总是沿着分析综合新的分析新的综合的轨道不断前进的。在逻辑学中,分析与综合都是思维的方法、发现的方法,是创造性思维形式的要素,而不是证明的方法,应和数学中讲的两种
9、推理和证明的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有所区别。分析与综合虽然不是完全独立的思维方法,但鉴于它们不仅是科学研究的方法,而且也是一种学习方法,并具有其心理特征。为了在数学学习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分析与综合的抽象思维方法,特对它们作些必要的单独讨论。在数学学习中,把分析与综合的思维方法运用到逻辑证明上,就形成了数学证明中的分析证法与综合证法。1.分析证法 所谓分析证法(简称分析法),是从未知到已知的证明方法,其证明过程是由“题断”出发,逐步逆追这个结论成立的条件,直到最后找到已知的“题设”。由于它是从结果逆追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一种思维方法,故也可称为“执果索因法”。由于它的思考顺序是执果索国,
10、因而它是从结论出发去步步寻找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其证明模式为“要证,只须证”,人们常用分析法来寻找解题思路,特别是在解应用题、证明几何题和证明三角函数恒等式时用得较多。若在推理过程中步步可逆时,即任何两个相邻的论断都互为充要条件(它们互为等价命题)时,把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分析法称为“逆证法”。它在代数恒等式及不等式的证明中常常用到。但由于不能由推出,即仅是成立的必要条件,而不充分,即与不是互为充要条件,它们不可逆,故不能用逆证法。由此可见,逆证法仅是分析法的一种特例,而分析法并不是逆证法。2.综合证法 所谓综合证法(简称“综合法”),是从已知到未知的证明方法,其证明过程是由“题设”出发,逐步推导
11、到这个题设可能得出的结论,直到最后推出未知“题断”为止。由于它是从原因推导到由原因产生的结果的一种思维方法,故也可称为“由因导果法”。由于它的思考顺序是“由因导果”,因而它是从题设和已知的正确命题出发,步步寻找其必要条件,直至得到探求的正确结论。其证明模式为:“因为,所以”。鉴于从平几学习开始,这种综合法我们已做过许多次的训练,较为熟悉,就不再赘述。相对比较这两种方法的应用,分析法的优点是推理方向明确,充分条件易于寻找,但因是逆向思维,故容易叙述不清,且书写格式较繁;综合法的优点是顺向思维,书写证明简洁清晰,但正确推理思路不易寻找,容易导致错误思路,因此,学习时我们最好兼取二者之长:用分析法来帮助寻找正确的解题思路,而用综合法来书写其证明过程。3.分析综合证法 分析法和综合法,可以概括为“执果索因”和“由因导果”,难度较大的题目单一地使用分析法或综合法去寻求解题思路难以奏效,而将两者结合起来,交替使用,时而“由因导果”,由已知看可知,再推可知,;时而“执果索出”,由未知寻需知,再找需知,。直至最后沟通可知与需 知的渠道,解题途径也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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