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x(2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全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城中村”现状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
2、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1*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
3、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三、工作目标(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
4、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四、治理内容(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四)线路
5、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五、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二)综合治理阶段(2018年5月28日至2019年3月21日)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
6、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20日)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六、治理要求(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
7、,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三)
8、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
9、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
10、。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七、职责分工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
11、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
12、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
13、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
14、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
15、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
16、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
17、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八、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18、。(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
19、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
20、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18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4973119),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9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附件:1、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标准;2、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3、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标准为加强和规范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
21、城中村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降低城中村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一、消防安全工作标准1、城中村有市政管网的,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市政管网的,必须保证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设置两处以上的室外水源。2、城中村内主干道必须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建(构)筑物必须依法拆除。3、对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违法经营性场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4、居住建筑内开设旅馆等经营性场所的,其建筑公共部分、电动车充电停放等部位必须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设置独立式感烟报警探
22、测器和简易喷淋,并在楼梯间设置相应的防排烟设施。5、建筑物内必须按照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水桶、灭火器等基本的灭火器材。有条件的城中村,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专(兼)职消防队员开展日常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6、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消防教育和培训,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技能。7、建筑物内的电气线路必须依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穿管(槽)进行防火保护,不得私拉乱扯。8、城中村应依照相关规定通过张贴、悬挂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二、消防组
23、织建设1、消防工作实行村(社区)委员会负责制。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是辖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负总责,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是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备案。2、各村成立由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村民组长组成的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具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3、村(社区)委员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三、
24、消防安全工作制度1、检查巡查制度。城中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辖区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志愿消防队每日对居民楼院、家庭进行防火提示、消防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2、督促整改制度。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参加检查人员签字。3、隐患报告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限期不能整改完毕或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辖区派出所。4、宣传教育制度。应加强对居住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基本消防知识能力的教育,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5、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
25、议,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6、应急处置制度。熟悉辖区的道路、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内部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7、隐患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群众正当的隐患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检查和报告。8、督导奖惩制度。将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评之中,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奖惩。附件2: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填表人: 负责人:名 称形成年代所属镇(街道)占地面积常住人口数主要建筑结构主要火灾隐患附件3: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人: 审批人: 填报时间:地区检查单位(场所)数量(个)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治情况妨碍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拆除情况(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情况(家)群租房等人员集中建筑整治情况(栋)人员密集场所外窗上的金属护栏拆除情况(家)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施工(家)临时查封(家)打通消防车通道(条)增设消防水源设立消防宣传牌(块)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处)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处)检查发现(处)拆除(处)检查发现(家)整治(家)检查发现(栋)整治(栋)检查发现(家)拆除(家)消防水池(m3)市政消火栓(个)芦范杨圩刘圩刘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