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名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
《“地方名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方名医”评选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地方名医”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名医带动工程”部署要求,加快建设一支技能高、素质强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带动提高我区整体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根据*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加强骨干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推动优秀医生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执业医师队伍综合素质,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更好发展。第三条 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典型引领”的理念,不唯身份、学历、职称、资历。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职在岗的临床一线医师,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名医(名中医)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2、在管理期间的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也不再参评。第五条 “地方名医”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积极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生职责,廉洁行医;爱岗敬业,勇于创新;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二)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推荐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满3年。(三)连续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及以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参加区内外新冠肺炎病毒防治工作的临床一线医师,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第六条 参评对象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
3、荐:(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发生过医疗纠纷,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因违反诊疗规范造成重大医疗纠纷的。(三)因医疗服务态度、质量、行风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四)其他按规定影响选拔的。评选方法和程序第七条 成立“地方名医”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具体实施评选管理工作。第八条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认定颁证的程序进行,具体评选步骤如下:(一)个人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临床医师均可参与评选,积极向本单位申报评选材料。(二)单位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对符合参评资格和条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地方 名医 评选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