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消防工程竣工测量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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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消防工程竣工测量作业指导书1目 录1目的12范围13作业依据14消防测量内容与精度要求14.1消防测量的内容14.2精度要求25需要收集的资料26测量方法27建筑类别测量27.1建筑消防高度测量27.2地下室深度测量37.3商业服务网点测量38总平面布局测量38.1防火间距测量38.1.1间距测量内容38.1.2间距测量规定38.2消防车道测量38.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测量48.4消防救援口测量49平面布置测量410防火分隔测量410.1其他防火分隔部位的测量内容410.2有顶盖商业步行街的测量内容411防烟分隔测量412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测量413消防设施测量614防
2、爆测量615成果整理615.1工作底图615.2建筑类别测量表615.3总平面布局测量表和总平面略图715.4平面布置测量715.5防火、防烟分隔及防爆测量715.6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测量715.7消防设施测量715.8成果格式816质量控制817成果提交8附录A消防测量图形使用总结10附录B消防测量成果报告11B.1目 录12B.2测绘责任人13B.3测绘说明14B.4消防测量报告成果图表15B.4.1建筑类别测量表15B.4.2总平面布局测量表16B.4.3总平面略图17B.4.4建筑高度略图19B.4.5地下室测量表21B.4.6地上建筑测量表22B.4.7防火分层平面略图23B.4.8
3、安全疏散测量表25B.4.9防烟分隔测量表26B.4.10安全疏散和防烟分隔略图27B.4.11其他测量表29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消防工程竣工测量作业指导书1 目的为规范我市工程项目竣工消防测量业务,根据*等相关规定,明确测绘技术路线,制定本作业指导书。为业主单位提供精度可靠、内容详实、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的消防要素竣工测量数据。2 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市辖区申请消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要素竣工测量。3 作业依据下列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引用文件包括但不限下列技术标准或规定,国
4、家及福建省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最新技术规定、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技术条件、技术规程、技术导则等均适用于作业依据。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83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JJ8/T 8城市测量规范GA 83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试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宁政文2015274号)4 消防测量内容与精度要
5、求消防测量是指为消防验收提供审批依据,对建设基底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等地形地物的形状、位置等要素进行数据采集,经过数据处理进而形成数据报告的测绘活动。4.1 消防测量的内容消防测量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分解为消防要素的测量,消防要素是指涉及消防的平面位置、高程、坡度、长度、宽度、高度、半径、距离、防火间距、面积等元素。建设工程竣工消防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筑类别;(2) 总平面布局;(3) 平面布置;(4) 防火分隔;(5) 防烟分隔;(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7) 消防设施测量;(8) 防爆测量。4.2 精度要求消防测量的尺寸都为净尺寸,即为保证消防车辆通行、人员疏散的净长、净宽、净高、
6、净半径等。消防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的测量精度按以下表格规定执行;表4.1建筑高度测量精度要求建筑高度 H(m)H2424H6060100误差率0.5%0.3%0.2%0.15%最大误差值(m)0.10.150.20.5注:H为建筑高度,以米为单位。(2) 疏散楼梯净宽及疏散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两次测量值较差应小于20mm,其余的长度、宽度和距离的两次测量值较差应(0.056+0.0004D)m,(D为边长,以米为单位;当D小于10m时,以10m计。)5 需要收集的资料消防测量实施前主要收集以下相关资料: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应的消防总平面和建筑、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
7、各专业涉及消防的施工图、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图、建筑、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各专业涉及消防的竣工图(标明防火分区的具体轴线)等。6 测量方法平面位置、高程通过全站仪测定,长度、高度等通过测距仪测定,坡度通过全站仪测定起末点的三维坐标可计算求得,防火间距可通过测量建(构)筑物位置后计算求得或直接用测距仪测距得到,面积可通过点位测量或几何尺寸丈量后计算求得。7 建筑类别测量建筑类别测量的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两部分)、建筑消防高度、地下室深度、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和高度。7.1 建筑消防高度测量(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消防高度应为建筑室外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 建筑
8、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消防高度应为建筑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测量后,取其中最大值。(4)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分别测量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消防高度。(5)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消防高度;(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
9、高度不大于2.20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和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0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消防高度。7.2 地下室深度测量地下室深度应测量室外地坪至最深一层地下室地坪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7.3 商业服务网点测量商业服务网点应测量各分隔单元建筑面积和其中的总层高最大值。8 总平面布局测量总平面布局测量的内容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等。8.1 防火间距测量8.1.1 间距测量内容(1) 建筑与相邻建筑、构筑物、堆场、储罐、停车场和铁路等之间距离。(2) 建筑屋顶、地下室坡道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排烟口、采光口与
10、建筑之间的距离。(3) 建筑之间的连廊宽度和长度。(4) U型公共建筑和回字形公共建筑相对两翼之间距离。8.1.2 间距测量规定(1)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起算。(2) 与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至储罐外壁或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3)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8.2 消防车道测量消防车道测量包括净高、净宽、坡度、转弯半径和回车场尺寸、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1、 车道路面相对较窄部位以及车道4m净高内两侧突出物最近距离处进行测量,以最小宽度确定为消防车道宽度。(2) 选择消防车道正上方距车道相对较低的突出物进行测量,突出物与车道的垂直高度为消防车道净高。(3) 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测取内侧车道外缘的半径。8.3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测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测量包括下列内容:(1)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坡度和操作场地之间的距离;(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外墙的距离;(3) 登高操作场地侧的裙房、雨棚或其他突出物的进深;(4) 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的乔木、路灯和汽车库出入口等障碍物情况。8.4 消防救援口测量消防救援口测量应包括位置、尺寸和
12、间距。9 平面布置测量平面布置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 消防控制室的使用面积;(2) 消防水泵房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面的高差。10 防火分隔测量防火分隔测量的内容包括:防火分区的面积、其他防火分隔部位的有关内容、有顶盖商业步行街的有关内容。10.1 其他防火分隔部位的测量内容(1) 防火墙两侧及转角洞口间距;(2) 建筑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的实体墙或防火玻璃的高度;(3) 防火挑檐的长度和宽度;(4) 住宅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或突出外墙的隔板长度;(5) 楼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户与其他开口之间的间距;(6) 住宅 U型天井的内天井宽度和开口宽度。10.2 有顶盖商业步行
13、街的测量内容(1) 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2) 各层楼板开口最窄处的宽度;(3) 各层连廊的宽度;(4) 步行街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与步行街首层地面面积的百分比;(5) 步行街两侧的单个商铺的最大面积;(6) 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实体墙宽度的最小值。11 防烟分隔测量防烟分隔测量内容是面积大于500的建筑空间的防烟分区。12 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测量安全疏散测量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避难层(间)和下沉式广场等避难区域、疏散指示标志等内容。12.1 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测量的内容:(1) 疏散宽度;(2) 疏散距离;(3) 前室(合用前室)的使
14、用面积,三合一前室的短边长度;(4) 最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5) 室外疏散楼梯的梯段净宽度、倾斜角度和栏杆扶手高度与最近的门(或窗、洞)口的距离;(6) 用于疏散的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的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和每级离扶手 250mm处的踏步深度。12.2 疏散距离测量的内容:(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2) 房间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疏散门的最大直线距离;(3) 公共建筑中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的剪刀楼梯间入口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住宅建筑中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的剪刀楼梯间入口至最近户门的距离;(4) 首层的消防
15、电梯前室、楼梯间及前室至直通室外出口的距离;(5)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营业厅室内最远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6) 汽车库室内最不利点至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12.3 避难层(间)、下沉式广场等避难区域测量的内容:(1)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2)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 (3) 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4) 高层病房楼避难间的净面积;(5) 直升机停机坪直径、停机坪与相邻高出停机坪建筑构件的间距;(6) 直升机救助设施长度和宽度;(7)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
16、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12.4 防火隔间测量的内容:(1)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2)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的最小间距。12.5 避难走道测量的内容:(1) 总长度;(2) 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3)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设置的防烟前室的使用面积。12.6 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的内容:疏散指示标志测量的内容应包括疏散指示标志之间的间距、距地面的高度。12.7 消防电梯测量的内容:消防电梯应查看前室门的设置形式,测量前室的净面积;测试其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13 消防设施测量消防设施测量包括消防给水测量和防烟、排烟设施测量。13.1 消防给水
17、测量的内容:(1) 核实建筑室内消火栓的位置是否变动;(2) 屋顶水箱和消防水池的容积;(3) 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取水口距建筑外墙的距离;(4) 室外消火栓与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路边的距离;(5) 室外消火栓与最近的水泵接合器距离。13.2 防烟、排烟设施测量的内容:(1) 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窗(口)有效排烟面积;(2) 自然排烟窗(口)距防烟分区最远点的距离。14 防爆测量防爆测量内容是采集爆炸危险场所的位置,测量泄压设施的泄压口面积。15 成果整理消防测量成果表示内容、命名方式、成果格式等应按规定统一整理。15.1 工作底图消防测量成果所依托的底图(总平图、分层图、建筑高度图)不再进行外
18、业实地测量和丈量,而是在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的基础上,编辑加工而成。(1) 建筑高度图底图:在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的建筑高度示意图的基础上,去除规划的专有要素,抽取竖向图形、尺寸等基础性资料作为建筑高度略图的工作底图。(2) 分层平面图底图:在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的分层平面图的基础上,去除规划的专有要素,抽取墙体、阳台、门、楼梯、电梯等基础性资料作为分层平面略图的工作底图。(3) 总平面图底图:在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的总平面图的基础上,去除规划的专有要素,抽取地物地貌等基础性地形资料作为总平面略图的工作底图。15.2 建筑类别测量表(1) 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两部分):图件成果命名为“分层
19、平面略图_建筑面积.dwg”,以分层平面图底图为基础,建立“建筑面积”图层,依照范本在该图层上以不同于底图的颜色绘制面积范围线、单元代码、标注面积,并进行面积累计。若建筑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已完成,则无需制作“分层平面略图_建筑面积.dwg”。(2) 建筑消防高度:图件成果命名为“建筑高度略图.dwg”在中,在建筑高度图底图的基础上,建立“消防高度”图层,依据消防高度的有关规定和实测的数据成果,参照范本逐幢绘制建筑消防高度要素。(3) 地下室深度:按范本要求标示于“建筑高度略图.dwg”的“地下室深度”图层中。(4) 商业服务网点:图件成果命名为“分层平面略图_商业服务网点.dwg”,以分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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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 建设项目 合一 消防工程 竣工 测量 作业 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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