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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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方案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新增问题发生,重点开展粮食功能区“非粮化
2、”整治优化。二、目标任务我县现有粮食生产功能区164个,面积8.21万亩,需整治优化面积3.33万亩,其中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面积3.03万亩(详见附件2),补划粮食功能区内道路坑塘沟渠面积0.3万亩。通过采取清理腾退、调整优化、强化管护等措施,用近2年时间集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恢复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粮食复种指数超过130%,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减、质量不降、标准不变。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2.3万亩、4.75万吨以上。三、工作举措(一)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耕地“非粮化”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调查掌握粮食生产功能区现状,突出当地重点整治类
3、型、整治目标、细化任务要求和时间要求,并要利用最新国土调查成果等信息数据和技术手段,分类施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摸底调查和制定整治优化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检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二)组织清理腾退。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不同情形,采取“一区一策”,逐个逐块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腾退。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原则,从容易清理腾退的、生产基础条件损坏较轻的、土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开始,并创造条件抓紧向其他粮食生产功能区推开。一是通过采取作物(堆放物)移除、客土回填、土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恢复粮食生产条件。二是对承包合同到期的坚决予以清退
4、,不再续包;对未到承包期的苗木、多年生经济作物,加强与业主沟通协商,积极劝导农户予以清退;对失管的“非粮化”地块要求农户直接清退,或者乡镇街道、村集体予以协助清退。三是对抛荒耕地,要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对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依法终止耕地流转合同。对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或流转,弃耕抛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制止抛荒。对严重破坏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清理腾退工作,县农
5、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指导、监督、执法等工作(三)开展调整优化。对确实难以清理腾退或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要按照“总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进行调整优化。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确保调整优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地于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严格把握调整优化需补充划入地块的数量和质量,必须集中连片,或与其他功能区相连,满足平原地区连片100亩、山区连片50亩以上的规定;若调整后的原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符合要求的,可整体进行调整补划。原则上各个乡镇(街道)落实各自辖区内的补划面积,确实无法落实补划面积的,由县级在本县区域内统筹。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
6、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指导、监督等工作(四)强化建设质量。严格坚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标准,加强整治优化后粮食生产功能区质量建设管理。按照因缺补缺的原则,根据种植水稻的要求推进沟、渠、路等基础设施改善,开展水稻育秧、稻谷烘干、农机服务等生产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质量建设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支持等工作(五)推进高效利用。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种足种好粮食,提高利用率,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特别要种植水稻。全面推进粮食生
7、产功能区内发展稻麦等粮食多熟制,提高粮食生产复种指数,确保整治优化到位后粮食生产功能区复种指数130%以上。推进以粮食为重点的农作制度创新应用,引导发展稻菜轮作等高效种植模式,提高产出效益。乡镇(街道)、村要将土地集中流转与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引导粮食功能区土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流转。进一步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补贴到实际种粮的农户和承包户,提振农民种粮积极性。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等工作(六)严格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力布局,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要求,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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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防止 耕地 非粮化 深化 粮食生产 功能 整治 优化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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