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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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23) 武汉市物业效劳收费治理实施细则 (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第一条为标准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主体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物业效劳和治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武汉市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效劳收费及其监视治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物业效劳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诚恳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 本细则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主体根据物业效劳合同商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修理、养护和治理,维护
2、物业治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屋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效劳本钱和业主承受力量等因素,根据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效劳本钱根据物业效劳定价本钱监审方法审核确定。 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标准(DB4201/T534-2023)制定,详细标准见附件。 建立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效劳主体,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之商定详细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并向辖区价格主管部门
3、报送物业效劳合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效劳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局部面积到达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二)交付的房屋套数到达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到达百分之二十的。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以外的物业效劳,由业主大会根据公正、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效劳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效劳合同,对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等进展商定。 第六条鼓舞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对老旧住宅小区根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加、多元共治的原则,推行突出效劳群众价值取向、表
4、达公益属性的“红色物业”。物业效劳主体可依据老旧住宅小区实际状况,与业主协商确定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标准等。 第七条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效劳费,由建立单位担当;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效劳费,由业主担当。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效劳费补偿机制,制定并落实补贴政策。 第九条物业效劳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按月计费。 第十条物业效劳合同期内,物业效劳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征求意见前,应当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本钱变动状况等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十一条物业治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
5、者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以收取停车费,其治理、使用、收费等详细事项由业主大会打算,建立单位、物业效劳主体等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在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中商定,并按合同商定执行。 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位)不得收取停车费,物业效劳主体可根据合同商定收取物业效劳费,物业效劳费可按车库(位)的个数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 第十二条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制定车库(位)租售方案,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进展公示,不得以不公正的高价租售或者与商品住房等捆绑租售车库(位)。 第十三条对进入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以下车辆,应当免收停车费: (一)执行任务的
6、军车、警车、消防车、抢救车、救灾抢险车、邮(快)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修理车、殡葬车;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免费的车辆,如临时停放的肢残人驾驶的专用代步车辆等; (三)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四)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供应搬家、配送货物效劳的车辆; (五)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免费的其他车辆。 第十四条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营所得收益由物业效劳主体代为收取、保管,待业主大会成立后交付业主大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打算其使用方式和用途。 物业效劳主体代为经营前款规定所得收益,可以按合同商定提取劳务费。 物业效劳费收入与
7、使用支出状况,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及支出状况,应当每半年公示一次,并适时审计,承受业主监视。 第十五条对房屋装修实行保证金治理的,由物业效劳主体与业主协商或业主大会制定治理方法,对保证金标准、退还时间和相关责任等进展详细规定。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托付物业效劳主体清运的,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商定。 第十六条住宅区实行出入证(卡)治理的,建立单位或者物业效劳主体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卡),每户人员出入证(卡)不少于3张,车辆识别卡每车一张。业主因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可以按公示标准收取制作本钱费。 第十七条对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供应修理安装等临时性效劳的外来人员、
8、车辆,物业效劳主体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因实行出入证(卡)治理的需要,可以按公示标准收取押金,并在退证(卡)时全额退还。 第十八条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供水、供电专业经营单位未抄表到户的物业治理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也可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各分表计量数进展分摊。其中,供水损耗据实分摊;供电损耗不超过总表计量数7%的,据实分摊,超过7%的,原则上按总表计量数的7%进展分摊。 物业效劳主体承受托付在物业治理区域内供应集中供暖或者制冷效劳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应当与业主大会协商
9、商定。 第十九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合同商定交纳物业效劳费。未按商定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效劳主体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物业效劳主体不得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拖欠物业效劳费等理由,削减效劳内容,降低效劳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其次十条物业效劳主体承受托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物业效劳主体已经承受托付代收的费用,其他部门、单位不得重复收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物业效劳主体代收有关费用或者供应无偿效劳。 其次十一条本细则规定由业主大会打算
10、或未成立业主大会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打算的事项,应当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效劳主体等不得单方面打算。 其次十二条物业效劳主体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标准收费行为,为业主供应质价相符的效劳;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工程、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并公布本细则,承受业主监视。 物业效劳主体等不得收取本细则未列的费用,有法律、法规依据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工程除外。 其次十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物业效劳及收费行为监视检查,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在物业治理区域内集中
11、公布联系方式。物业效劳主体违反物业治理法规和价格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的,由房屋主管部门、价格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 其次十四条实施自行治理的住宅物业和写字楼、办公楼、工业园区、商业区、宾馆饭店、学校校区等非住宅物业,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五条本细则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效劳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商定执行。 其次十六条新城区可参照本细则制定辖区内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 其次十七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根据湖北省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办理。 其次十八条本细则由武汉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治理局根据各自职责
12、负责解释。 其次十九条本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全都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附 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物业效劳等级 基准价(元/米2月) 有电梯 无电梯 五星级 3.2 2.7 四星级 2.6 2.1 三星级 2.1 1.6 二星级 1.6 1.1 一星级 1.2 0.7 注:上述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物业经理人:.pmC 篇2: 赣州市标准物业效劳收费的通知(2023) 赣州市物价局 赣州市房地产治理局关于进一步标准物业效劳收费的通知赣市价价字20234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进
13、展局、房管所,赣州蓉江新区经济进展局、住建局: 依据江西省进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局部效劳价格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231423号)、江西省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经营效劳性收费工程清理结果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23995号)、赣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物业效劳收费的通知(赣市价价字202361号)文件规定,我市除保障性住房外的物业效劳收费已经放开,实行市场调整价。为进一步标准新的价格治理形式下的物业效劳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西省物业治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建立部物业效劳收费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14、、本通知所称物业效劳收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或协议的商定,对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场地进展公共性效劳、专项性效劳以及供应其它与使用人生活相关的公众代办性效劳、特约效劳及多种经营效劳,按规定向开发建立单位或业主、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一)公共性效劳。主要包括:物业效劳区域的日常治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持、安全防范帮助等效劳。 (二)专项性效劳。主要包括:电梯、消防、地下停车场、转供电、二次供水和中心空调等房屋设备运行效劳。 ( 三)其它特约性效劳。主要包括代办性效劳、特约效劳和多种经营性效劳。 二、市、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治理部门负责本行
15、政区域内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工作。 三、保障性住房物业效劳收费和停车效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治理方法另行制定。除保障性住房外的其它物业(含前期物业)效劳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由开发建立单位、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效劳企业在物业效劳合同中商定。 四、物业效劳收费属经营效劳性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公正以及收费与效劳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提倡优质优价。物业效劳企业对同一物业治理区域内同一类型的物业效劳,应按统一标准收费。 五、公共性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由以下工程构成: (一)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效劳区
16、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效劳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效劳区域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帮助费用; (六)物业效劳企业办公费用; (七)直接用于物业效劳区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八)其他为效劳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九)法定税金; (十)合理利润。 六、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可以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商定物业效劳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包干制形式;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在合同中商定实行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效劳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效劳企业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按商定比例或者商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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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 物业 服务 收费 管理 实施细则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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