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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沂临三十五中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沂临三十五中教师办公室治理制度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日常办公、与家长和学生沟通沟通的重要场所,为给全体教师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干净、安全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干净、舒适的义务。 二、办公室要干净美观,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摆放有序;非随时应用的私人物品全部入柜。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扔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准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三、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2、吵闹和影响他人工作。非本办公室人员无工作联系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内全体成员要团结统一,同事之间要相互敬重、相互关怀、相互帮忙。每一位教师要谈吐文明,留意坐姿,留意细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学校为每位教师配备了办公桌椅及电脑,要专人专用,严禁私自开启、使用他人的电脑。电脑使用人为安全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把电脑作为教育教学的帮助工具,如制作课件、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学问,提高教育教学力量,并做到人走关机。使用移动U盘考取他人资料时要事先杀毒,避开病毒在网络上的传播。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谈天、玩嬉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五、严禁利用互联网散布危害学校和他人的言行,文责自负。
3、六、学校为办公室配备的公用物品应专室专用,并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七、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工作,同时监视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饮水机、电灯、窗帘等关好,锁好门窗,确保室内物品安全。 八、办公室成员每人配钥匙一把,不得随便转借。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珍贵物品。 篇2:沂临三十五中学校门卫治理制度 沂临三十五中学校门卫治理制度 一、时间规定 (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需坚守岗位、衣着干净、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留意保密。 (二)学校大门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时,门卫人员要准时开启和关闭。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登
4、记制度 (一)非本校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证件,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来访者填写来客登记表,用有效证件换取会客登记单,由保卫人员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前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会客登记单换回有效证件。如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安排来访者在保卫室等候。 (三)学生进校后需出校门,必需持有班主任教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前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无班主任教师的签条,任何人不得将学生带离校园。 (四)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外出,必需持有学校领导同意签字的请假条,手续不全者保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会客制度 (一)教师在
5、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来访者必需经保卫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前方可入校。 (二)学生家进步校找教师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保卫人员与班主任教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上课期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四、车辆准入停放制度 (一)教职工、学生及临时工使用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留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分类整齐排放。 (二)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制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三)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要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
6、展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展查验,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急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置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需由试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二)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有学校领导批条,经查验登记前方可放行。 六、门卫交接班制度 (一)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需相互询问、移交值班记录、巡察相关场所。如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二)要做好安保巡察特殊是夜间巡逻工作。要娴熟使用警报装置,一旦发生状况快速查明缘由,积极爱护现场,帮助警方处理。 篇3:沂临三十五中水、电、暖治理制度 沂临三十五中水、电、暖治理制度 一、加强治理,
7、抓好节能,用好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是教职工的共同责任。 二、总务处是学校水、电、暖的职能治理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要定期对学校全部部门的用电、用水设施进展检测修理,排解安全隐患,严防跑、冒、滴、漏,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三、学校全部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要根据学校配备的灯具使用,不得随便增加。办公室、试验室等因工作需要的确需要安装指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器,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否则按私拉乱扯电器处理。 四、学校全部部门严禁使用电炉子等用电瓦数较高的电器,一经发觉,除没收外,还要处以罚款。 五、节省用电。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分,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人睡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六、在无教职工、辅导人员监护的状况下,不准学生单独使用、操作与电网相连的任何电器。 七、路灯及其它公共场所电灯,固定专人治理,按时开关。 八、加强对学校水电等公用设施的监视治理,若发觉人为破坏供水设施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九、各班要加强暖气治理,不得踩动暖气管道和暖气片。 十、试暖完毕,严禁个人动用阀门和跑风等供热设施。 十一、在使用过程中,若消失不热、漏水等问题,应准时通知总务处修理。 十二、因人为缘由造成供热、供水设施损害除赔偿损失外扣除班级量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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