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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消失以下状况,必需准时向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成批(3人以上,含3人)严峻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时。 2、凡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或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不在场时。 4、发生严峻医疗纠纷、过失及事故时。 5、收治特别身份、或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倾象的病人时。 6、病人死亡需要进展尸体解剖时。 7、损坏或丧失珍贵器材、药品和发觉成批药品变质、失
2、效时。 8、科室主任、护士长外出(包括会诊、手术、讲学等)、休假;或院外人员来院参观、采访、讲学、会诊、手术等。 9、其它意外大事发生时。 10、报告方式:紧急状况下可口头或电话报告(书面材料事后补上),一般状况下要书面报告并科主任签字。 物业经理人:.pmcE 篇2:造价询问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造价询问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标准逐级汇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车间、科室工作请示、汇报。 3、内容 3.1请示、汇报制度规定 3.1.1各车间、科室请示、汇报应逐级进展,由分管领导审批,当分管领导答复后,汇报人认为不妥可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直至总经理、董
3、事长。 3.1.2请示、汇报问题时,需说明请示问题、理由、目的,在提出问题的同时,需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请示报告必需以书面形式上报。 3.1.3凡涉及重大事故和重大问题,须准时向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责任。 3.1.4各分管领导要增加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准时明确处理,并落实处理结果,杜绝推诿扯皮。 3.1.5投资超过1万元的备品备件(单个)、工程或其它内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3.2请示、汇报范围 3.2.1投资 3.2.1.1工艺技术改造投资 3.2.1.2备用设备的购置 3.2.1.3安全防护设施的增加 3.2.1
4、.4生产效劳用设施的增加 3.2.2质量(包括购进、生产过程产品及最终成品) 3.2.2.1质量改良合理建议。 3.2.2.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3.2.2.3因重大的外因引起的内控质量变更申请。 3.2.3安全(包括隐患) 3.2.3.1人身安全及工伤事故报告。 3.2.3.2设备安全及故障、事故报告。 3.2.3.3财产、物资失窃大事汇报。 3.2.4人事 3.2.4.1单位内部人事任免及辞退申请。 3.2.4.2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缘由进展岗位调整申请。 3.2.4.3因规模扩大或人员流失的人员补充申请。 3.2.4.4人员培训申请(包括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 3.2.5供销(包括购进或
5、销售产品)3.2.5.1因市场较大变化或其他重大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申请。 3.2.5.2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申请。 3.2.5.3购进、外销产品质量异议或质量事故。 3.2.5.4对不合格分承包方的更换、终止申请。 篇3:机关治理请示报告制度(1) 机关治理请示报告制度 为增加各级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夯实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切实标准请示报告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请示报告原则:下级听从上级、个人听从组织,逐级请示报告工作,不越位、不缺位。 请示报告规程: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党组书记、主任报告工作。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科室工作人员向科长请示、报告工作。 请示报告内容:上级及办党组安排的工作进展或完成状况,需要解决的问题;超越职责权限,需领导指示的事项;有重大分歧或分管领导不便打算,需领导打算的事项;遇到特别困难和突发状况,需领导帮忙解决的事项;本单位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发生的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状况;其他应当让领导了解把握的事项。 请示报告留意事项: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告,特别状况可电话或口头报告。一般不得越权、越级请示报告。对一般性请示报告事项,应在当日内予以明确回复,特别紧急请示报告要当面予以回复,超过规定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被请示人担当。特别事项、紧急事项和久拖不决事项可直接向主任请示报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