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年修正).docx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年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年修正).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修正)_物业经理人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修正)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51号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23年5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8日 依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打算(2023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改。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3修正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治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
2、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展建立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具体规划分为掌握性具体规划和修建性具体规划。 本条例所称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立和进展需要,必需实行规划掌握的区域。规划区的详细范围在有关城乡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
3、局、节省土地、集约进展和先规划后建立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省和综合利用,爱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进展、国防建立、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鼓舞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加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视治理的效能。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连接,并表达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依据工作需要加强城乡规划治理机构
4、建立,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治理工作。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辖区、开发区(园区)、乡(镇)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规定职责担当有关城乡规划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治理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 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相关技术标准。 城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区域的相关实施性技术规定,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5、。 第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立和规划治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听从规划治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立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其次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城市群规划,下同),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按规定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 城乡规划 条例 2023 修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