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查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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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查房制度 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科查房制度 1. 院领导(行政各科室负责人)查房,每周1次,按院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发觉问题,准时解决。院长和业务副院长主要检查科室业务建立和医疗质量状况,并对科主任查房质量作出讲评,医务科科长每周业务查房一次。 2. 住院医师每天上下午各查房1次,观看病情变化,进展诊断、治疗,了解伤病员的思想、生活状况: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预备,报告病情。 3. 总住院医师要带着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展晚间查房,若无总住院医师,由值班医师重点巡察病人。 4. 主治医师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展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
2、。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展临床教学。 5.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2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规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伴同查房。 6. 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别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察,把握病情变化,遇有状况准时处理;疑难问题,准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7. 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展1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指导,检查护理质量,讨论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进展临床教学。 8、护理部主任组织各科护士长每月查房1次,重点检查护理质量,推广
3、新技术、新业务,讨论解决疑难病例护理和护理治理中的问题。 篇2: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仔细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效劳,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育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准时限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与。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 对一般病情患
4、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与,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规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 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看病情变化并准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准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消失状况准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状况。参与科室值班。 二、查房根本标准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把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掌握,避开故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与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预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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