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业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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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漆业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漆业公司吊装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治理根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检修理吊装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 1、吊装作业 在检修理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2、吊装机具 目前公司还
2、没有吊装机具,需要时托付使用外部单位的吊装设施(如吊车等)。 四、吊装作业的根本要求1吊装机具 托付使用外部单位的吊装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 吊装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操作。 3起吊重物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构造,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缺乏40t,但外形简单、刚度小、长径比大、周密珍贵,以及在作业条 件特别的状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4风险治理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治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前方可实施。
3、 5起吊负荷 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力量的80%。 五、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选择作业人员 对从事操作的人员进展资质确认。 2落实安全措施 相关部门进展有关安全事项的讨论和争论,对安全措施落实状况进展确认。 3检查作业器具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展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4检查作业环境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展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戒备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戒备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制止入内。 5确认天气状况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状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
4、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六、作业中的安全检查1确认人员职责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展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晰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吊装过程中,消失故障,应马上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试吊 正式起吊前应进展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状况,发觉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解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3吊装锚点的选择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
5、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夜间照明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顿作业。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七、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听从指挥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展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管由何人发出,均应马上执行。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准时报告险情。 2严禁和不准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展起重操作。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
6、钢丝绳损伤到达报废标准等状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展起吊。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状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展起吊。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凹凸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意时,应停电后再进展起重作业。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展检查和修理;在有载荷的状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下方
7、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3其他要求 应按规定负荷进展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吊装力量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顿露天作业。 八、作业完毕后的工作1清理现场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全部掌握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掌握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2起重器具的维护保养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展检查、维护、
8、保养。 3危急告知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特别状况及尚未消退的故障。 十、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治理部门负责治理。 工程单位负责人从安全治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仔细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3.3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治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作业证批准后,工程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前方可作业。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展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
9、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展作业。 吊装作业许可证 A.1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许可证。 A.2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A.3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A.4作业前,应对比吊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和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 A.5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其次联交工程单位,第三联交安全治理部门,保存一年。 篇2:漆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漆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
10、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治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二、引用文件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 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 件 GB6095安全带 GB7059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GB12142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JC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 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 从
11、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状况下进展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修理中实行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展的高处作业。 四、公司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h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h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l5h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h30米以上,称
12、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进展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内容,进展危急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式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展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部门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展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惫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展高处
13、作业。 5.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或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前方可作业。 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命路线和抢救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有以下状况下进展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1)遇到6级以上的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气候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接近的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
14、烟囱的场所进展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展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时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抢救方法。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前方可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爱护用品,安全带条 符合GB6095的要求,作业前要检查。 13.高处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依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
15、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坚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结实、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分的照明。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到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牢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要求,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12142的要求。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牢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底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
16、45为宜,铰链应坚固,并应有牢靠的拉撑措施。 六、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展进展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坚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坚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锋利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全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
17、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实行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准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展高处作业是,应实行牢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准时去除。对进展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所候,不得进展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觉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马上修理完善。 5.在接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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