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标准版).doc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标准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标准版).doc(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本文档格式word版可参考可修改编辑】甲 方:*单位或个人乙 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 烟台市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新 合同编号:_ 签约地点:_ 签约时间:_ 供热人:_ 用热人: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吉焦/小时;用热量为_吉焦/
2、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月_日起至次年_月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月_日前将热费以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3、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烟台市 城市 居民 住宅 供用热 合同 标准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