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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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版本可修改、可编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合同、协议书范本)甲 方:*单位或个人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坚持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织生产经营,提高效益。 第四条 公司名称:_公司。公司地址:_。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_。公司类型:_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
2、资本:_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股东即为实际公司投资人,本公司以_、_、_、_、_、_名义出资申请营业执照。 第八条 名义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详见明细表。 第九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在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其资产量化后的足额作为缴纳出资额,并取得出资证明书; (二)对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享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依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分取公司红利; (四)公司登记后,不得退股; (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按原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增资; (六)对公司运营的事项享有建议权,可以通过公司总裁办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
3、况,以及通过总裁办向公司经营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支持、配合公司董事长的工作; (八)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
4、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九)按期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 (十)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_日内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十 一)股东有权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十 二)在公司决策与股东个别意见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内部和谐;(十 三)监督、支持和配合公司的工作。 第三章
5、股权转让及继承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一条 本公司股权不可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执行权利与义务或不能享受股东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 股东会职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
6、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公司董事长的任职及薪金待遇;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年度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 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 股东会决定事项时,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7、。 第十七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_月和_月各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与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股东。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8、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_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_名,副董事长_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_年,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9、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撤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派往合资公司的代表,决定以上人员的考核方案及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财务、人事、利润分配、奖励等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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