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康桥二期”项目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房地产开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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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方康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前 言11 总 论21.1 评价目的21.2 评价依据21.3 评价等级51.4 评价范围及时段51.5 评价标准61.6 评价工作内容与重点111.7 环境保护目标112 项目概况132.1 建设用地原有情况132.2 基本情况132.3 建设内容142.4 公用工程173 工程分析223.1 项目产污及流程分析223.2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223.3 污染物产生排放汇总264 区域环境概况294.1 自然环境概况294.2 社会环境概况30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2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32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35.3 声环境
2、质量现状评价345.4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46 环境影响识别376.1 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因素376.2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析386.3 评价因子的确定39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0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407.2 服务期环境影响分析438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458.1 水土流失458.2 小区生态环境建设479 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509.1 规划符合性分析509.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509.3 选址合理性分析519.4 外环境影响分析5210 公众参与5410.1 公众参与方式5410.2 调查结果统计5610.3 小结5610.4 建议和意见5711 污染防治及减缓措施5811.
3、1 施工期5811.2 服务期6111.3 环保投资估算6412 居住适宜性分析6512.1 目的6512.2 评价指标6512.3 评价分析方法6512.4 归一化的生态满意度指标6512.5 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6812.6 居住环境适宜性预评定结果公示6813 总量控制7414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7514.1 环境管理7514.2 监测计划7614.3 排污口设置要求7614.4 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内容与要求7715 结论与建议7815.1 结论7815.2 建议80III“南方康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言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文化教育、酒店旅游
4、、物业管理、建筑建材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民营企业集团。“南方康桥”是南方集团在渝北区开发的又一房地产项目,项目定位为英伦风情,建设一个舒适、自然、生态,融入有万名莘莘学子学府的文化型山水大社区。“南方康桥一期”项目计划于2009年1月交房。“南方康桥二期”项目位于渝北区回兴街道敬坝、二塘(两路组团G标准分区内),即一期项目南面、川外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教学楼)北面;项目总占地面积152199.2,由10个地块组成。“南方康桥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项目、南方翻译学院附属小学项目(以下简称“小学项目”),其中住宅项目占地面积152199.2、小学项目占地面积10669.1。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459
5、715.3,由个组团组成,总居住户数4175户,配套有门诊部、幼儿园(9班)、社区服务站、物管、老年活动站、居委会、消防控制中心、储蓄所、商铺等配套设施。小学项目总建筑面积8529.2,设置18个班,建设有教学楼、食堂、宿舍,配套200m环形跑道田径活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及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庆大学受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南方康桥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渝北区环境保护局以渝北环
6、评通2008146号文,确定拟建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多次奔赴现场进行了勘测、考察、调查和资料收集。根据工程特点、性质、建设规模及环境状况,对“南方康桥二期”项目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进行整体评价,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整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得到了渝北区环保局、渝北区环境监测站、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291 总 论1.1 评价目的1、使拟建项目建设与环境自然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保持与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的一致。2、预测拟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7、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其对环境不利影响。3、通过公众参与,让公众投入到拟建项目工作中来,使项目建设更加民主、科学,避免因拆迁、征地、噪声影响而为今后的工作留下隐患。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建设期和服务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之中,同时,也起到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作用。4、通过本次评价为项目的合理布局、设计、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以实现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2 评价依据1.2.1环境保护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8、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1.2.2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条例、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
9、06】28号);5、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8、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指导意见(建设部建科【2005】78号);9、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10、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11、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1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8】16号);13、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
10、9】3号)。1.2.3地方法规及政策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3、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4、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5、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6、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渝府令【1999】53号);7、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26号);8、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9、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10、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渝府发【2005】36号);11、关于同意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的批复(渝府【2002】98号);12、“蓝天行动”2008年2012年;13、关于印发重庆市碧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
11、府发【2005】95号);14、关于印发重庆市绿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31号);15、关于印发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号);16、关于调整城市污水排放方式的通知(渝建发【2006】19号);17、关于明确城市污水排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渝环【2006】52号);18、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方案(渝环发【2002】27号);19、关于加强餐饮行业含油废水废渣管理的通告;20、关于加强房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环发【1999】639号)。1.2.4有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文件1、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
12、20年);3、重庆市主城区山水园林城市规划;4、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8】135号);5、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89号);6、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的通知(渝环发【2007】15号);7、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和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8、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9、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1.2.5项目相关审批文件1、重庆市渝北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
13、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南方碧水康桥”(二期)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渝北计【2004】172号);2、重庆市渝北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南方碧水康桥”(三期)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渝北计【2004】173号);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建500112200800008号);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建500112200800054号);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建500112200800186号);6、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渝北环评通【2008】146号)。1.2.6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
14、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8、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1.3 评价等级1.3.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并配套建设小学项目,建成后均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外排废气量及大气污染物量少,评价区为丘陵平坝区,扩散条
15、件相对较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Pmax10、D10%污染源距项目边界最近距离,确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3.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并配套建设小学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3884.98m3/d,以生活污水为主,水质成分简单,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当地排水规划,近期项目废水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河溪、类水域功能;远期项目废水执行三级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排入长江、类水域功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3
16、.3声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地处2类功能区,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并配套建设小学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少,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且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95),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3.4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用地已规划建设成为城市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响大,现场地已由管委会平整,且用地面积远小于25km2,项目建成后不会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4 评价范围及时段1.4.1评价范围1、工程评价范围工程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
17、。2、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拟建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1。表1-1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空气拟建项目划定用地红线范围内声环境拟建项目划定用地红线范围内水环境近期:长河溪、远期:长江*生态环境拟建项目划定用地红线外100m范围备注“*”:拟建项目远期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参考重庆市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可不考虑地表水评价范围。1.4.2评价时段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和服务期。1.5 评价标准1.5.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渝府发【2008】135号文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地属2类功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
18、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0年1月6日修改)中2级标准,与拟建项目相关污染物的标准值见表1-2。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m3)取值时间污染物标准值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0.500.150.06NO20.240.120.08PM10/0.150.1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渝府发【1998】89号文、渝北府发【1999】155号文规定,长江主城区段属类水域、长河溪属类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类水域标准,与评价相关因子标准值见表1-3。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污染物pHCODBOD5NH3-
19、N粪大肠菌群石油类类标准值692041.010000个/L0.05类标准值3061.520000个/L0.53、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渝环发【2007】39号文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拟建项目所在地属办公、居住、商贸混合区,住宅项目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小学项目执行1类标准、城市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执行4a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规定如下:(1)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的建筑为主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2)临路建筑以下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时,道路路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
20、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若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为45m;若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为30m;若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则距离为20m。表1-4 环境噪声限值(dB(A)类别时段功能区标准值昼间夜间1类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55452类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4a类交通干线两侧70551.5.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和扬尘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新污染),见表1-5。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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