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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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漳州市广播电视监测台数字电视2+1改造备案编号:E-JCT-JT-201709-B0114-IDN项目编号:350600ZYTP2017001件。L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 中明确重新采购事项的复函”,本项目因质疑等原因导致成交人资 格被撤销的,该项目将进行重新采购。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采 购人支付(采购中心无收取服务费)。(2)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如出现系统故障等客观因素,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将转为纸质评标。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与方法一、谈判小组1.1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 谈判小
2、组由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两部分(下列简称“评委”)构成,其中: 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达到公 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 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构成。1.3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与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 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 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与择优原则。1.3.3 评审的根据是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 不得作为评审根据。1.3.4 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
3、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根据采购人的 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 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 外公布。对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与外传。不得收受供应商或者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 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全体谈判小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 据且不得弄虚作假。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 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缺失 者将予以通报批
4、判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 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3条“谈判程序 与评定成交的标准”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2.2 谈判文件不能全面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同意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能够为2家。竞争性谈判原则:报价文件务必满足或者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商务、
5、技术 及服务。使用三轮竞争性谈判,报价方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务必填写第一轮报价, 根据第一轮报价结果确定报价由低到高的前三名报价方入围审查,谈判小组将按 法律及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及价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 的报价人方能进入第二轮报价(如前三名报价方出现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按次 高价递补方式入围审查;如每个合同包只有三家供应商报价,三家供应商都进入 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当场进行,并确定报价最低的一名供应商进入第三轮 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能定标。(每一轮报价都务必比上一轮价格更低)。2.3 只有资格审查与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 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
6、的最后价格排序与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与成交候选人推荐3.1 谈判小组将使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 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假如谈判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 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与方法如下:3.1.1 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者零件,则该响应 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其他:(1)中小企业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或者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 根据财 政
7、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进展 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含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 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否则不予 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
8、函(格式附后)需在投标文件“中小企业产品明 细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行业类型报价人与生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1)提供由企业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或者(2)以证明材料中列明 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或者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判定其是否符合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报价 人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也可由税务或者统计部门提供证明(应能表达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报价人与投标产品生产
9、企业参与投标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下列内 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 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 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 或者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评审 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与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联合协议中 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 小型、微型企业。用
10、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与微型企业 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者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2)根据财库2014 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进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中小企业产品 明细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若同 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
11、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10%)下列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 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10%-30% (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 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 总金额30%-50% (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 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 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 的价格扣除。注: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所在
12、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 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 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 类产品已作为报价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的 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者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予价格扣除。3.1.2 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 后,得出的价格称之评审价。3.1.3 谈判小组从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 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
13、规范性文件同意的两家供应 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能够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假如出现相同的评审 价,则其中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假如最后报价仍相同,则由 谈判小组全员记名投票,得票数多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四、评审报告4.1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 评审报告应当包含下列要紧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与有关情况,与参加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与地点,谈判小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与说明,包含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
14、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一致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有关情况。谈判小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一致意见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 其他规定5.1.1 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者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o5.1.2 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 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 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
15、判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5.1.4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与需要,需要加以全面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 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下列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 .定义及要求:2.1 ”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 “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者业主方、或者甲方,具体见谈判 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同意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 “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
16、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 “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与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 应商才能够是自然人。2.5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者法律、法规规 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要紧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 “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者由 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同意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 .合格的供应商:3.1 通常规定3.1.1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 活
17、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3.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与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通常规定做出 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 特别规定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L项。
18、3.2.2 是否同意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 若同意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 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3若同意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一致供应商能够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若不同意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
19、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一致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 除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 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5.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要紧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 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 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对采购 人与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 .竞争性谈
20、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者谈判小组 能够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者 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补充修改或者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 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公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 其所公布的内容或者信息(包含
21、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 等)作为谈判文件构成部分,对采购人与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 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 .应标要求7.1 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合同 包进行响应。关于能够全面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 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与要求务必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 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 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同意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
22、决。7.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与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 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与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准确性负 责。7.4 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 中文文本,若有不一致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 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 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 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 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 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
23、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 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 定计量单位。7 .首次响应文件的构成:1 .1首次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部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使用说明2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2017年版)(下列简称“竞争性 谈判文件”)以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 律法规为根据,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竞争 性谈判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含分散采购)。3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
24、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 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要紧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 格式。4 .第二章“第2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 确实需要修改或者补充的,应当在第二章“第1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相 应进行修改或者补充。5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若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存在冲突,应按 照法律、法规与规章执行;使用过程中,若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调整或者变动, 应按照调整或者变动后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执行。6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福建省财政厅组织编制,委托政府采购文件范本编 写小组起草,要紧编制人员为(定稿后按照参加人员的实际情况填写)。电子文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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