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猪肉及猪肉制品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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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猪肉及猪肉制品23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 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 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 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 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 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
2、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的猪肉及猪肉制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 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 部门的要求。二、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4、供应商应严格把控食品安全。5、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符合本项目存储的仓库供本项目使用,投入分割的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 满足采购要求。6、供应商具有较强的
3、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驾驶员。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坚固结实和严密。8、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为本项目提供更好的保障。9、供应商具有自有生猪养殖单位或长期合作的生猪养殖单位。10、供应商具有满足本项目的加工能力,具有猪肉独立分割车间,猪肉独立保鲜库和相关的设备。11、供应商制定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 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12、供应商需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临时供货预案。三、采购内容项目分类序号货物名称年参考用量(kg)冷鲜肉1猪小里脊肉10002去皮猪五花290003带皮猪五花2900
4、04猪脊膘30005纯精腿肉590006猪肋排670007猪大排150008猪前排300009猪筒子骨800010猪肘(含猪蹄)20000热鲜肉11热鲜猪五花5000猪副产品12猪蹄(猪蹄尖)400013猪心100014猪肚200015猪沙肝2000猪肉制品16酱油五花肉100017酱油精腿肉100018中式香肠1500四、招标要求序号招标要求1总体要求: 1.1供应商须承诺所供的产品质量符合GB2707、GB/T9959、GB20799-2016、GB/T23493-2009 或GB2730-2015等的要求,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 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
5、,以要求较高者为准。A 1.2供应商不得使用种公猪、种母猪及晚阉猪肉作为分部位分割猪肉原料,保证猪肉新鲜卫生, 且无冷冻及解冻后现象。 1.3供应商自行对屠宰后的猪胴体进行分割切割、保鲜存储等处理。2冷鲜肉:2.1要求:在低于0环境下,将肉中心温度降低到0-4,而不产生冰结晶的肉。猪小里脊肉:有突出的头部、整体呈长条状的猪深腰脊肌肉。猪五花:从猪的第五、第六胸椎间至腰荐椎连接部位切下,去除猪肋排,呈五层夹花的腹 部肉。猪脊膘:肥膘的一部分,为猪脊背部位的皮下脂肪。纯精腿肉:修割脂肪层后的猪去骨前腿肉或猪去骨后腿肉。猪肋排:取自猪方肉的肋骨部分,边缘腹肌不超过3cm的部位肉。猪大排:从猪的第五、
6、第六胸椎间至腰荐椎连接部位,距脊椎骨下4cm-6cm处平行切下, 略修割脂肪层的带脊的部位肉。猪耐IE:取自猪第五、第六椎间至颈椎部位脊骨,去除颈背肌肉,带胸骨和五根肋骨的部 位肉。猪筒子骨:取自猪前筒子骨和猪后筒子骨。猪肘(含猪蹄):生猪屠宰加工后获得的猪肘及猪脚尖部位。2.2感官要求: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黏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3热鲜肉3.1生猪应为二元或土杂猪,或其含有地方品种猪25%血缘以上的杂交品种猪,生长周期应在 8个月
7、-10个月。3.2猪五花层25cm。3.3感官要求: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大理石纹丰富,肉质细嫩;332弹性(组织状态):组织结构清晰,坚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黏度:外表微干或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具有特殊芳香味,脂肪团聚 于表面。4猪副产品4.1猪蹄(猪蹄尖)部位:生猪屠宰加工后获得的蹄。质量要求: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色泽正常,无异味。4.2猪心部位:生猪屠宰加工后获得的心。质量要求:淡红色,脂肪乳白色、微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 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4.3猪肚部位:生猪屠宰加工后获得的胃。
8、质量要求:富有弹性和光泽,白色中略带浅黄色,粘液多,质地坚而厚实;颜色乳白色或 淡黄褐色组织,粘膜清晰,有较强的韧性。4.4猪沙肝部位:生猪屠宰加工后获得的脾脏。质量要求:颜色有光泽,表面清洁无异味,呈红褐色或淡棕色,光洁滑润,无胆汁无水泡, 略有血腥味,切开后肝内无黄色胆汁,无虫体无异物,有弹性。5猪肉制品 5.1猪肉制品须为预包装食品。5.2包装规格:lkg-L5kg/袋。5.3酱油肉:包含酱油五花肉和酱油精腿肉。以猪五花肉、猪去骨前腿肉、猪去骨后腿肉为主要原料,按一定比例加入酱油、食盐、白 砂糖等辅料,腌渍后经烘焙或晾晒或风干等工艺制成的肉制品。质量要求: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组织状
9、态,无黏液、无霉点、无异味、无酸败味、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5.4中式香肠以猪肉为主要原料,猪肉含量N99%,猪肉肥瘦比为2:8,经切碎或绞碎后按一定比例加入 食盐、酒、白砂糖等辅料拌匀,腌渍后充填入肠衣,经烘焙或晾晒或风干等工艺制成的生 干肠制品。感官要求:5.4.2.1色泽:瘦肉呈红色、枣红色,脂肪呈乳白色,外表有光泽;香气:腊香味纯正浓郁,具有腊肠固有的风味;滋味:滋味鲜美,咸甜适中形态:外形完整,均匀,表面干爽呈现收缩后的自然皱纹。水分二25g/100g。蛋白质222g/100g。脂肪二35g/100g。6加工要求: 6.1供应商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切丝、切块、绞肉等加工服务,加工费
10、含在投标价格中。 6.2供应商按招标人的要求对猪肚进行烫洗加工,加工费含在投标价格中。6.3供应商按招标人需求,对产品进行气调包装,供招标人内部员工使用,费用含在投标价格 中。6.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零售商品条形码,用于POS扫描结算。 7合同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提供自有或合作的生猪养殖单位以外的生猪养殖 单位的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品。 8供应商提供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品时,须同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浙食链”追溯码。五、商务要求1、投标价:所有货物品种单价x年参考用量。2、运送和交货:2.1 招标人每天14:00前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供应商采购需求,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订单。
11、 供应商须将货物在次日上午新院7: 00 (老院6:30)准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对招标人临时的 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供应商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招标人供货 不受影响。2.2 供应商须使用冷链运输车运送货物,货物运送全程冷链管理(2-8),随货提供冷链运输温度记 录。2.3 供应商在交付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品时,同步递交用于生产该批次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 品的生猪进屠宰厂(场)的记录(包括来源、数量、检疫证明号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以及经屠宰后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包括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疫证明号、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
12、、屠宰日期、出厂(场)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相 关记录如为复印件的,加盖供应商公章。3、验收:3.1 供应商所供应的每批次的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品要求在浙食链平台可追溯,要求在浙食链平 台上传每批次冷鲜肉、热鲜肉和猪副产品的数量、产地、上游信息、凭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动物检 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交易品种等)等,并且供招标人随时查验商品追溯 信息。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后,招标人扫取货物“浙食链”追溯码,溯源合格的方可依据招标文 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货物不符的,应于2小时内进行换货。3.2 所有品种按去箱、去筐、去水、去冰等净重
13、过磅。实到货物数量在采购需求通知的5%内的,按 照实际数量验收。3.3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予以退货。3.4 招标人检查货物温度和温度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剔除做退库处理。3.5 招标人有权不定期赴供应商自有或合作的生猪养殖单位、委托的屠宰企业、猪肉独立分割车间和 猪肉独立保鲜库现场查勘,供应商应予配合。4、结算:4.1 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行情实行动态价格调整,当月采购,次月结算。供货当月结算价= (供货 当月温州市发改委公布白肉外三元平均价/投标当月发改委公布白肉外三元平均价)X相应货物投标 单价。4.2 若在合同期内,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停止温州市区猪肉批发价格监
14、测报告表的发布, 则按上一月价格执行;停止发布3个月以上的,则双方重新协商价格调整机制。4.3 合同剩余金额预计不足以支付月度结算总金额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供应商须承诺响应所有合同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 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
15、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4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采
16、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1.5 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9 踏勘现场(如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1.11 偏
18、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 其他说明1.12.2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 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 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 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 采购文
19、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 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6 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 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7 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 现文字、图片、商标和
20、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 等归采购人所有。L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二、采购文件1 .1采购文件组成2 .L1第一章招标公告3 .L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三章第三章供应
21、商须知第四章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 .1.8补充文件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3 采购文件的质疑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2.3.4 质疑
22、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 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 为收到质疑日。2.4 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5 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
23、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 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 写偏离表。3.2 投标文件组成 .2.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2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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