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5——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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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5: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一、内部模型法应涵盖的风险因子(一)一般利率风险1 .商业银行的内部模型应涵盖每一种计价货币的利率所对应 的一系列风险因子。2 .商业银行应使用业内普遍接受的方法构建内部模型使用的 收益率曲线。该收益率曲线应划分为不同的到期时间,以反映收 益率的期限结构变化,每个到期时间都应对应一个风险因子。3 .对于风险暴露较大的主要货币和主要市场的利率变化,商 业银行应使用至少六个风险因子构建收益率曲线。风险因子的数 量应最终由商业银行交易策略的复杂程度决定。(二)信用利差风险1 .风险因子应能独立反映主要的利差风险(如债券利率与无 风险利率之间的信用利差),以衡量利率
2、工具收益率曲线与无风 险收益率曲线波动的非完全相关性。2 .商业银行可根据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剥离出信用利差曲线, 识别风险因子时应考虑到期时间、信用主体风险特征等因素。(三)股票风险1 .商业银行的内部模型应包含与商业银行所持有的每个较大 股票头寸所属交易市场相对应的风险因子。2 .对每个股票市场,内部模型中至少应包含一个用于反映股 价变动的综合市场风险因子(如股指)。投资于个股或行业股指 的头寸可表述为与该综合市场风险因子相对应的“贝塔(beta)3 .模型数据应体现风险波动性和相关性;4 .模型数据应采用市场真实价格或报价;5 .模型数据应至少每月更新;若商业银行使用回归估计风险 因子参数,
3、至少应每两周重估一次;商业银行应制定清晰的补数 规则;6 .用于计量压力预期尾部损失的数据应反映压力期间的市场 价格或报价;7 .仅在无法取得可靠数据时,方可使用替代数据。商业银行 应能够证明使用技术的合理性,并且不会实质性地低估风险。(十一)当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制度转变时,可能造成银行间 大量可建模风险因子成为不可建模风险因子。在上述情形下,经 银保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可将一些未通过合格性检验的风险因子 视为可建模的,但不能降低资本要求。四、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一)商业银行可使用任何能够反映其所有主要风险的模型 方法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方差-协方差法、历史 模拟法和蒙特卡罗模
4、拟法等。(二)商业银行应在每个交易日计算全行层面和交易台层面 预期尾部损失,使用单尾97. 5%的置信区间。(三)计算预期尾部损失时,商业银行应对基于基准10天持 有期的预期尾部损失进行放大。公式如下:ES = 1(ESr(P)2 + X ESt(P,力产,/其中:1. ES是监管流动性调整后的预期尾部损失;2. T是基准期限10天;3. ES,(尸)是投资组合持有的头寸集合P = (J在期限T内承受 所有风险因子冲击时的预期尾部损失;4. 成丁(尸,力是投资组合持有的头寸集合尸=(2)在期限T内承 受风险因子子集Q(p)冲击时(其他风险因子保持不变)的预期 尾部损失;5. ES(P)应针对风
5、险因子在期限T的变化计算,ESt(PJ)应 针对风险因子的相关子集。9”)在期限T的变化计算,不能用较 短期限进行放大处理;6. 。5是QMJ-1)的风险因子子集,持有Pi投资组合的风 险因子的流动性期限不应短于LHjo风险因子的流动性期限按照本 部分(十)确定;7. 基于基准时间间隔T算出的风险因子变化值的时间序列可 通过重叠区间确定。8. LHj是第j组的流动性期限,它的天数如下表所示:表2 流动性期限对应表(四)计算预期尾部损失采用的观察期应符合下列要求:jLHj11022034046051201 .观察期长度应至少为一年(或250个交易日)。2 .若价格波动率显著变大时,经银保监会验收
6、合格,商业银 行可使用不短于6个月的观察期计算预期尾部损失。(五)在计算预期尾部损失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还应对其现 有的资产组合计算压力预期尾部损失,压力预期尾部损失应覆盖 商业银行所有的主要市场风险。(六)用于计量市场风险资本的预期尾部损失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SP rES = ESq 审1 .员内是在12个月的压力情景下,使用简化风险因子组计 算的预期尾部损失;压力情景根据本部分(七)确定。2 .是基于最近12个月的观察期,使用全部风险因子计算的预期尾部损失。3 .以“,是基于最近12个月的观察期,使用简化风险因子组 计算的预期尾部损失。4 .简化风险因子集合是一组与投资组合相关且具有足够
7、长观 察历史的风险因子,应经银保监会验收合格且满足本附件第三部 分规定的可建模因子数据质量要求。简化风险因子计算的预期尾 部损失与完整预期尾部损失的比率的前12周平均值不小于75%O5 .ESfc/ESrc最低为1。(七)压力预期尾部损失的计算要求包括:1 .选用给商业银行造成最大损失的连续的12个月压力期间 作为显著压力情景。商业银行应通过最大化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 要求确定最大损失。2 .选用的连续12个月的压力期间是指包括极端金融压力事 件的连续期间,其观察期应至少回溯至2007年,每个观察值应赋 予相同权重。若极端压力事件的持续期间少于12个月,商业银行 应使用适当方法将期间扩展至12个
8、月。3 .选用的连续12个月的压力期间应与商业银行自身的资产 组合相关。4 .商业银行选取压力期间的方法应经银保监会认可。商业银 行应将按认可方法确定的压力期间报备银保监会,并应定期对其 进行审核。(八)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集,并同步更新 简化风险因子组。如市场风险因子的变动过大影响模型数据的审 慎性,则应提高更新频率。数据集更新流程应足够灵活以适应提 高更新频率的要求。(九)商业银行可自主识别风险类别之间的相关性,书面记 录并报告银保监会。(十)不同风险因子类别对应的流动性期限如下表所列。商 业银行应将每个风险因子映射到下表所列的风险因子类别之一。 风险因子的映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
9、,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验 证,报送银保监会并接受内部审计。表3风险因子类别的流动性期限对应表风险因子类别流动性期限风险因子类别流动性期限利率:指定货币一EUR, USD,GBP, AUD, JPY, SEK, CAD 和10股票价格(小市值):波动率60CNY利率:未指定的货币20股票:其他类型60利率:波动率60汇率:指定货币对10利率:其他类型60汇率:未指定货币对20信用利差:主权(投资级)20外汇:波动率40信用利差:主权(高收益率)40外汇:其他类型40信用利差:公司(投资级)40能源和碳排放交易价格20信用利差:公司(高收益率)60贵金属和有色金属价格20信用利差:波动率120其
10、他商品价格60信用利差:其它类型120能源和碳排放交易价格:波动率60股票价格(大市值):10贵金属和有色金属价格:波动率60股票价格(小市值):20其他商品价格:波动率120股票价格(大市值):波动率20商品:其他类型120注:(1)投资级应符合本办法附件25标准,不满足投资级标准的应认定为高收益率。对于我国主权机构、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实体,若无法获取主权评级,可使用债项评级作为信用水平判断依据。(2) “大市值类”指股票总市值大于或等于130亿元人民币,“小 市值类”指股票总市值小于130亿元人民币,其中,股票总市值是指同一上市法人或集团 在全球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所有可流通股票市场价值的总和
11、。(3)指定货币对包括美元/欧 元、美元/日元、美元/英镑、美元/澳大利亚元、美元/加拿大元、美元/瑞士法郎、 美元/墨西哥元、美元/人民币、美元/新西兰元、美元/卢布、美元/港元、美元/新 加坡元、美元/新土耳其里拉、美元/韩元、美元/瑞典克朗、美元/南非兰特、美元/印 度卢比、美元/挪威克朗、美元/巴西雷亚尔、欧元/日元、欧元/英镑、欧元/瑞士法郎、 日元/澳元及以上货币对的一阶交叉货币对。(十一)经银保监会认可,流动性期限可高于表3中对应的 值,但应是20天、40天、60天或120天期限,并不得超过产品 的剩余期限。(十二)可建模风险因子的总资本要求(IMCC)为受分散效应 和不受分散效
12、应影响的各风险类别预期尾部损失资本要求的加权 平均值,公式如下:IMCC = p(ZMCC(Q) + (l-p)fx IMCC(G)( i=l)其中:1. IMCC(C) = ESr,s仔IMCC(G) =。2. /MCC(C)为全行层面上使用内部模型计算的资本要求,受 分散效应影响。3. /MCC(C)为各风险类别计算预期尾部损失资本要求,不受 分散效应影响。4. 计算风险类别层面的ES.w中使用的压力情景与用于计算 整个投资组合的庚内的压力情景相同。5. p 为 0. 506. B为风险类别。五、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一)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由压力情景确定,压力情景应至少与用于
13、可建模风险因子预期尾部损失的压力情景同样 审慎(97. 5%置信区间)。相同风险类别中的不可建模风险因子 的压力情景应相同。商业银行应根据本附件第四部分(七)确定 压力情景。(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流动性期限是表3对应的流动性 期限和20天中的较大者。(三)若银保监会不认可商业银行确定的压力情景,银行应 使用最大可能损失作为压力情景。(四)不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计算方法如下:SES =W ISESmx + i=lJW /SES3 J + ;=iKK(P x W SESnm,Q2 + (1 p2) x W SESmnk=lk=l其中:1. /SESnm,是已证明适用零相关性加总的不可建模特定信用
14、利差风险因子集合I中风险因子i的压力情景资本要求;2. /SESnmj是已证明适用零相关性加总的不可建模特定股票 风险因子集合J中风险因子j的压力情景资本要求;3. SESnma是可建模交易台下其他不可建模风险因子集合K 中的风险因子k的压力情景资本要求;4. p 为 0. 6O六、内部模型法交易台的资本要求(不含违约风险)(一)可使用内部模型法的交易台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经银保监会验收合格;2 .通过返回检验,且损益归因测试结果处于绿区或黄区。可使用内部模型法的交易台资本要求包括可建模风险因子的 资本要求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二)可使用内部模型法的交易台的总资本要求(不含违约
15、风 险资本)计算公式如下:CA= max(/MCC,_, + SES-; fnIMCC成 + SESaJ内部模型法交易台的总资本要求(不含违约风险资本)为以 下两项中的较大值:1 .根据内部模型计量的上一交易日的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要 求/Mee”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要求SES7之和。2 .最近60个交易日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要求的均值抬 乘以“加上最近60个交易日不可建模风险因子资本要求的均值 SES即g。”为返回检验乘数因子,等于固定因子与附加因子之和, 其中固定因子为L 5,附加因子包括定性附加因子和返回检验附加 因子。返回检验附加因子范围在0-0.5,根据全行层面返回检验的 突破次数决定
16、,详见表4。银保监会可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模型定性 要求的执行情况设定定性附加因子,最小值即初始值为0。七、内部模型法交易台的违约风险资本要求(一)违约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违约而导致直接损失的风险, 以及违约事件可能导致的潜在非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应使用单独的内部模型计量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内 部模型未达到合格标准或未覆盖违约风险的,则应采用标准法计 量违约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违约风险应评估超过当前估值中已经考虑的盯市损失以外的 增量损失。(二)商业银行应使用在险值模型来衡量违约风险,在险值 应基于1年持有期、单尾99. 9%置信区间的假设。(三)违约风险的资本要求为以下两项中的较大值:1 .过去十
17、二周的违约风险价值均值。2 .最近一次计算得到的违约风险价值。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周计算一次违约风险的资本要求。商业银 行计量违约风险的模型应假设在1年持有期内头寸不变,其中, 对于特定股票子组合头寸可假设60天持有期内头寸不变,并根据 集中度、风险对冲策略和期权特征加以调整;同时也应反映可能 影响多个证券发行人的市场性事件。(四)商业银行的违约风险资本模型应充分考虑产品或组合 的流动性期限。1 .流动性期限可以按照头寸或者组合为单位进行估计;如果 以组合为单位估计流动性期限,应对组合的划分方法予以清晰定 义,以合理反映不同组合的流动性期限差异。2 .对非投资级产品、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产品和从未
18、大幅 下跌过的产品的流动性期限应予以审慎估计。3 .股票类头寸的流动性期限最低为60天。(五)商业银行应对每个债务人计量违约风险。如果商业银 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中的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估值经银保监 会验收合格,应使用内部评级结果,否则应基于历史数据,使用 与内部评级法一致的方法来计算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商业银 行可以使用与投资组合相关的外部数据。商业银行应建立违约概 率和违约损失率数据来源优先级的排名表。违约概率不能为市场价格中隐含的违约概率,最低为0. 05%o(六)轧差计算仅适用于同一工具的多空头寸;产品的基差 风险、优先级结构、评级、期限和轧差误差都应予以合理计量。(七)违约风险资本
19、模型应识别债务人违约的相关性影响, 相关性应基于客观数据。商业银行应验证相关性的建模方法符合 其投资组合,记录建模方法和用于校准模型的时间段。违约相关 性应基于信用利差或上市股票价格,并基于包含压力情景的10年 数据和一年的流动性期限。识别相关性时,应反映所有重大基差 风险。(A)违约风险资本模型应反映错配风险、集中度风险、期 权性风险和其他重大非线性头寸的违约风险,并考虑经济周期。(九)商业银行的违约风险模型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考虑 动态对冲策略的对冲效果,而不将其作为对冲误差处理:1 .动态对冲策略一致地应用于交易账户的所有相关头寸;2 .证明采用动态对冲策略是一种较好的风险管理方法;3
20、.证明对冲工具有足够流动性以保证即便在压力市场条件下 仍然能够采取动态对冲策略管理风险。(十)违约风险资本模型的验证包括但不限于压力测试、敏 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八、市场风险总资本要求市场风险的总资本要求(AC 等于可使用内部模型法的交 易台的总资本要求(m4cLg + DRC,含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加上 未获批或已获批但不符合内部模型法使用条件的交易台按标准法 计算的资本要求C,。如果至少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交易台落入损益 归因测试黄色区域,则会施加资本附加(Capital surcharge) o资 本附加的计算详见本附件第十部分(五)。内部模型法总资本要求计算如下:AC凡M = nn IM%.
21、 + Capital surcharge + Q SAalldesk + max 0; /M% - S% 八 为所有交易台在标准法下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伉A为已获批使用内部模型法且符合内部模型法使用条件 的交易台在标准法下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九、返回检验要求(一)商业银行应比较每日的实际损益数据及假设损益数据 与内部模型产生的风险价值数据,进行全行层面和交易台层面的 返回检验。商业银行依据最近12个月内突破次数确定市场风险资 本计算的附加因子,并按季度将返回检验结果及附加因子调整情 况报告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返回检验结果和附加因子调整情况进行 监督,并评估银行是否可继续使用内部模型法
22、计量资本。(二)符合以下情况的,商业银行可向银保监会申请特殊处 理:1 .当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制度转变或重大金融市场压力事件时, 市场数据的波动与相关系数的重大变化可能引发短时间内的大量 突破事件。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可申请暂不调高附加因子并继 续使用内部模型法,同时应尽快将上述压力情景纳入模型。2 .如果突破情况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相关,且该不可建模风 险因子的资本要求超过了当日的实际损失或假设损失,商业银行 可向银保监会申请不将该突破事件计入突破次数。商业银行应记 录相关不可建模风险因子价值的历史变动情况,并提供充足证据 证明是该不可建模风险因子导致的相关损失。(三)内部模型的返回检验应至少满
23、足以下要求:1 .商业银行应每日计算基于TT日头寸的风险价值与T日的 损益数据并进行比较,如实际损失或假设损失超过风险价值,或 者出现损益或风险价值无法获取的情况,则称为发生一次突破。2 .全行层面返回检验风险价值的持有期为1天,置信区间为 99%,计算方法以及使用的历史数据期限等参数应与使用内部模型 法计提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时所用参数保持一致。等值”,即以贝塔(beta)表示其相对于综合市场风险因子的波 动弹性。3 .鼓励商业银行在内部模型中使用市场的不同行业所对应的 风险因子,如制造业、周期性及非周期性行业等。最审慎的做法 是对每支股票的波动性都设立风险因子。4 .对于一个给定的市场,建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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