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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销售合同书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 遵守。第一条销售定义为了正确理解本合同内容,双方有必要在合同的开端确定销售的真正定义, 销售行为定义不仅为在没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完成销售前的专业咨询、手续办 理和合同签订,还包括销售后期的售款催缴、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综合问题。第二条合作内容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独家销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属的项目位于 地块,占地 亩,主体一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
2、及商业项目。具体可 售单位按附件执行。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共一个月启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完成双方 达成的工作任务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如果甲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四条销售价格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方商定后给出销售均价, 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按此作为计算代理佣 金及其他费用。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基价制定销售价格方案,在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再 实施。一般来说,甲方不鼓励项目开盘后的市场销售价格调整。3、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需采取提价或促销行为时,由双方商定销售方案 后,签定补充协议后再执行。4、未
3、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价格。第五条佣金和支付1、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一%。在经甲方书面同意提 价,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一比例分成。代理佣金 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2、本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划分和所占份额:销售交易佣金%销售考核佣金%销售保证佣金%3、凡以下情况均认定乙方完成销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在下个月 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作为乙方依法获得的销售交易佣金。A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者,并交付购房款的% ;B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额的 %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D按揭贷款付款者,首付款不低
4、于合同金额的。4、根据第八条第三款确定的销售指标体系考核乙方月度销售绩效,以此作 为甲方在下个销售月度前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销售考核佣金的标准。5、销售保证佣金待项目销售完结后,扣除乙方相应的赔偿外一次性支付乙 方。6、甲方需依照合同说明按时支付乙方佣金,乙方应遵照国家规定提供有效 发票。7、甲方的预留房源也计入乙方的销售计划总量,甲方应事先确定比例并在 销售前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样,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乙方要承担相应损失的经济责任。第六条费用分担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车体、路牌等广告、印制宣传材
5、料、 售楼书、制作沙盘、办公耗材等)由乙方负责向第三方支付。2、若异地销售所发生的广告媒体推广和宣传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人员的 差旅费、人工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新建或租赁、装修、空调、办公桌椅固定资产的添置 所产生的费用。售楼处内部的水、电、暖、电话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承担。4、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5、费用一律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第七条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甲乙双方严格执行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程序:1、乙方对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说明等必须经 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据此与客户签定合同。2、乙方与客户达成意向,客
6、户在销售合同签字盖章。3、客户凭借乙方签发的交款通知单,到甲方财务单位缴纳购房款项;乙方 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审批备档留存。4、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批,盖章生效后,将客户的合同及复印 件转交乙方销售部门1份作为销售依据。5、客户在合同签字盖章的第3个工作日后,凭缴款收据到售楼处领取合同 原件。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2)有关证照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 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 的估算等)3、确立销
7、售指标体系,作为考核乙方销售绩效标准。(1)乙方在整个销售期内必须按月完成下达指标业绩的销售额。(2)甲方保证乙方将委托期内以进入售楼中心的前两个月作为市场适应期,在此期间乙方的销售额不纳入甲方的考核指标体系,佣金结算方式在扣除销售保 证金的基础上,依据乙方实际销售额全额支付。(3)若乙方未完成前三个月计划的 % ,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并无条件退出代理销售。乙方自行承担在此期间合同约定乙方需负担的费用,甲 方扣除乙方已产生销售的绩效保证金。本合同在合同生效日后的第3个月的前5 个工作日内自行解除。(4)其后的销售月度考核指标根据前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另行约定, 并将其作为合同的
8、补充条款。2、甲方做好涉及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工作,保证房屋的质量和交房日期。3、甲方做好项目开发商、销售单位和承建单位等三方的工作协调,为销售 做好铺垫。4、甲方有义务对销售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对项目销售造成不利影响。5、甲方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代理佣金,如预期未能履行支 付责任,则按预期时限每日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的滞纳金。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和考核,并有权对乙方 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相应地经济处罚。7、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监督乙方广告推广单位进行广 告宣传、策划,并提出书面形式的相关建议;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9、:(1)完成销售前的有关售房、法律咨询工作。(2)完成确立的销售指标体系。(3)做好销售的来人来电和客户相关信息登记,并定期和阶段性地进行汇总、 分析。(4)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提出销售工作计划和制定销售价格预案,待甲方批 准;(5)销售前期来电来访量少销售员不忙时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7)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8)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 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人事任用和专业培训,并且有义务满足甲方对项目 销售人员筛选。乙方代理销售相关人员的具体资料以合同附件形式出现。3、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任何代收
10、的房款。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合同之外的其他业务。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 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 承担。第十条工作例会制度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根据工作进程,举行工作例会。例会地点由双方商 议确定,双方项目总监级人员均应按时出席,如因故未能按时出席者,应提前知 会对方并得到谅解。例会结束后,会议纪要在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要以电子文档 或书面形式保留。第十一条销售专案人员为更有效地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将组建专门销售专案小组、广告策划小组向 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专案人员不能履行
11、或不 能胜任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直至双方认可为止。乙方更换、替补人员时,需 经甲方书面形式同意。乙方应尽力保持该小组服务质素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第十二条违约和解约1、经双方约定,双方当事人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五、六、七、八、九、 十、十一条款规定之情形履约,致使合同履行迟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其它违约 情形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所有损害责任,并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 措施履行合同义务。2、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 同。合同履行期未满,但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解约。如单方解 约,解约方应在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擅自解除
12、合同, 擅自解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返还甲方所有相关资料。不能返还的, 应予以销毁。第十三条保密条款商业秘密指一切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有关甲方的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 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实施中所涉及的另一方的商 业秘密予以保密,保证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需 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构。保证其职 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半年内均有效。第十四条知识产权对于本项目乙方委
13、托广告推广方所完成的成疑 包括不限于楼书、报纸广告、 单张、DM、折页、海报、电视、路牌、车体广告等),甲方必须授权与乙方拥 有完全解释权,相关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推广发布。如果未经 甲方审阅批准因此产生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 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X恶劣天气(如台风X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 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 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 行或者解除合同。第十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项下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因实际工作与合同内容冲突引起争议,应本 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依法向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3、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 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4、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约日期:20一年一月一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