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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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节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 作方案(黔府发(202214号)精神,强力推动毕节市节 能减排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 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 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扣“一区三高 地、五个新毕节”战略定位,牢牢把
2、握国发(20222号文 件和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批复实施的历史机遇,围 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市经济社 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科技 创新为动力,以健全机制为关键,以完善政策为支撑,着力 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协同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 耗强
3、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 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 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 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县(自治县、市、区)能耗强 度降低目标。对各县(自治县、市、区)“十四五”能耗强度 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并分解到每年。 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 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 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县(自治县、市、区)可相应调整能 源消费总量目标。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用能指标可在市 级予以统筹解决。落实国家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原 料用能不
4、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重 大项目能耗单列,支持国家、省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产业 政策、规划布局、环境准入要求、能效水平和投资效益好的 项目优先审批;积极谋划建设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 署导向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用能获省 级层面给予保障。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县 (自治县、市、区)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 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 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
5、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 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 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 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县(自治县、市、区),污染治 理任务较重的县(自治县、市、区)承担相对较多的减排任 务。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与排污许可、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功能, 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健 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重点核查重复计 算、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如实填报削减量和削减来源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国家、省 和全市产
6、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 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建、拟建、建成 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 动态监控。强化节能诊断和产能过剩分析预警,严禁违规建 设、运行“两高”项目,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 目。加强对“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 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 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人行毕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 管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四)
7、健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 工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能 耗限额和能效强制性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 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经济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 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县(自 治县、市、区)给予奖励。坚持“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 众参与”与“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 完善农村生活污
8、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绿色金 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 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 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 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 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 减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 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国家、省环境保 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省 统一部署,按规定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差 别电价、阶梯电价
9、等绿色电价机制,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 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善 城镇供热价格机制。落实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 态调整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毕 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 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能源局、毕节供 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 建立用能权交易制度,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统 筹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 条件好的区域流动和集聚。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全 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
10、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 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 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统一的绿色产品 标准、标识体系,积极开展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市发展 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按照国家、省 统一要求,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 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优化污染
11、源统计调查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 计算方法。建设高质量污染物排放智慧监控系统,提升污染 物排放监管水平,推动环境监控数据及电子证据应用,规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全覆盖, 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 装自动监测设备。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 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八)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市、县两级节能监 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要设置能源 管理部
12、门,明确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专职能源管理负 责人,并在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县级及 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排污单位 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 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 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五、强化工作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自治县、市、区)、各有关 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 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13、立足经济社会发 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 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 (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工作负 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 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 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明确下一级政府、有关部 门和重点单位责任。要科学考核,防止简单分解,避免“一 刀切”。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 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同配合,
14、形成工作合力。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 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目标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 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县(自治县、市、 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 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自治县、市、区)加强激励表扬, 对工作不力的县(自治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 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自治县、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 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 源优
15、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 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 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 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 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 活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 碳社会新风尚。全面推动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 消费绿色转型,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持续开展 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 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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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 十四 节能 综合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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