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第一稿).docx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第一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第一稿).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附件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 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第一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十八洞村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利 用,传承红色基因和优秀红色文化,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 贫”十六字方针,推进乡村振兴,打造新时代红色地标,根据湖 南省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名词解释)十八洞村红色资源的保护、 管理、传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红色资源中涉及的文物、档案、知识产权、商 标、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红色资源,是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形 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
2、、纪念意义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 源,包括:重要人物活动地;重要会议;重要的著作、手稿、文 电、报刊、影像、文件、宣传品等文献资料和档案资料;重要事 件和重要事迹,有代表性的文学、艺术作品等。鼓励村民自愿参与旅游开发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利用房屋、 资金、民间工艺、劳务或者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等参与红色 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七条(红色旅游)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支持十八洞村田园综合体、溶洞考古探密剧场、生态地球仓旅居 等红色资源工程项目建设,完善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特色农业、民 族民间手工业等产业,强化地域特色,创建红色旅游品牌,
3、建设 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品牌和红色旅游目的地。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讲解员、导游业务培训,提高其政治和 业务素质,规范讲解用语。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和志愿者服务)鼓励和引导 社会资本投入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红色资源保 护与利用。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破坏或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诋毁、攻击红色资源的,由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法律责任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擅自
4、设置、移动、涂污、损毁红色资源保护标志的,由县人民政 府文化和旅游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法律责任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四)州、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 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在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不履行法 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公布施行)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批准后,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第三条(保护原则和工作机制)红色资
5、源保护与利用,应当 遵循尊重史实、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永续传承的原则和政府引 导、部门协作、村民自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州、县、镇政府的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下简 称州人民政府)和花垣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应当 加强对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领导,将红色资源保 护与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解决 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所需保护与利用经费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县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双龙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编制、实 施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制 止违反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行为,及时
6、处置与保护红色资源的 安全隐患,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指导、督促十八 洞村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第五条(部门职责)县文化和旅游、文物、档案等红色资源 管理部门和财政、发展和改革、教育、乡村振兴、住房和城乡建 设、自然资源、公安、民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应急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和机构,根据各自 职责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第六条(村民委员会职责)十八洞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参与红 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引导村民自主参与红色资 源的保护与利用,将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具体要求纳入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完善消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
7、全 群众性消防组织;组织村民开展红色资源文化传承活动;对违反 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向乡人民政 府报告。第七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色资源的 保护与利用,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伍,提供志愿服务, 引导公众参与红色资源保护和宣传工作。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公益 基金。第八条(表彰与投诉)州、县人民政府对在红色资源保护与 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 予表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红色资源的义务,不得破坏或 者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诋毁、攻击红色资源。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进行
8、劝阻、投诉、 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对投诉或者举报进行处理。第二章保护与管理第九条(红色资源保护目的)红色资源保护应当尊重村民的 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原住村民 在原址居住的权利,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村原有形态、生活方式 的延续传承。第十条(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和核心保护区、限定保护区划定)十八洞村红色资源保护范围为 平方公里,包括六个村民小 组、四个自然寨。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又分为核心保护区和限定保护区。梨子寨为核心保护区,习总书记视察的路线和停留点为重点 保护文物。梨子寨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定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限定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划 定后向社会公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湘西 土家族 苗族自治州 十八 红色 资源 保护 利用 条例 草案 第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