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及职责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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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震应急预案目 录1总那么1.1 编制目的编制依据1.2 适用范围工作原那么2组织体系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 2现场指挥部2.3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响应机制1地震灾害分级3. 2分级应急响应3应急响应级别调整4监测报告监测预报2. 2震情速报3灾情报告5应急响应1 一级或二级响应位)迅速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震指。县政府接报地震灾害后,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震 指,并及时续报。5应急响应1 一级、二级响应5. 1. 1先期处置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按照本 级地震应急预案,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先期 处置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机
2、构立即组织各类专业队伍开展人员 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灾情调查核实等工作,组 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上级抗震救灾指 挥部成立后,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 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乡镇、经济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机 构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灾情调查,组织开 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 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伤员,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 防护;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设应急避难场所, 设立安置点,发放生活用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3. 1.2应急响应启动(1)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震指应当迅10 - 速将震
3、情和了解的灾情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市政 府,根据初判指标向市政府提出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的 建议;通过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2)县有关部门、单位派出联络员参加县震指办工作; 按照县震指的部署和部门(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做 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5. 1.3灾情收集与报送(1)灾区属地政府迅速向县震指报告震情、灾情等信 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2)县震指成员单位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 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震指, 县政府、县震指上报市政府、市震指。(3)县地震局联合县地震台利用地震应急快速响应系 统,对地震灾情进行快速预
4、评估,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震 指,县政府、县震指上报市政府、市震指。(4)县震指及时将初步掌握的震情、灾情报告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 关部门利用卫星导航定位、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系统, 获取、制作灾区影像和地图资料,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震 指。5. 1.4指挥行动-11 -县震指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 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要开展以 下工作:(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确定抗 震救灾工作方案。成立并派遣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赶赴 灾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2)立即将灾情初步判
5、断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 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 署开展工作。(3)派遣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提请、衔接军队和 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赴灾区抢险救援。(4)组织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和伤员医疗救治、卫生防 疫、心理援助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5)协调、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运输等基础设 施,保障灾区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的通畅。(6)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 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 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7)在上级地震专业队伍协助下,密切监视震情开展,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
6、作。做好灾害损失 评估和烈度评定工作。(8)协调、组织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下12 - 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衣、食、住 等基本生活需要。(9)协调加强重要目标保护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 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 工作。(10)视情对灾区周边主要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 施。(11)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 震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12)组织非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13)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地震应急处 置工作进展,视情请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给予援助。(14)其他重要事项。5. 1.5应急处
7、置县震指各工作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县震指 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 位负责协调本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震 指。(1)搜救人员。组织撤离危险区居民,组织开展自救 互救。组织驻民兵、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矿山、森林 防火以及社会救援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生命搜索营救设备 及大型吊车、起重机等救援装备,搜救被压埋人员,组织营-13 - 救被困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合理划分 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平安防护, 及时向县震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 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
8、,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 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 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 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转运伤员, 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情 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 复等服务,帮助受灾群众度过困难期。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 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做 好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 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 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3)安置受灾群众。
9、组织开设应急避难场所、筹集和 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 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居住等生活问题。在受灾 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确保救灾 物资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 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14 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和救助管 理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需要; 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 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 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4)抢修基础设施。组织抢修
10、因灾损毁的公路、铁路、 桥梁、隧道、码头、航道及通航建筑物等交通基础设施,协 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 的运输需要。组织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 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应急工作需要。(5)加强现场监测。组织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 施,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开展,对震区震 情形势进行研判。加强气象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 象变化。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 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6)防范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 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地裂缝、滚
11、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 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 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 路、矿山等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平安防范措施。(7)维护社会治安。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 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严厉打 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 位、储藏仓库、看守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涉稳风 险监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 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平安和社会稳定。(8)开展社会发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应急力 量管
12、理;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 服务需求指南,及时开通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应急力量联系 及在线平台等,通过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统一接收 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引 导志愿者平安有序参与救灾。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 或者场地,事后应当及时归还。视情组织开展为灾区捐款捐 物活动,做好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 使用、公示、反响等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 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 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 展对口支援。(9)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13、。适时召开新闻发 布会,统一、迅速、准确、持续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以及 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做好地震灾害应急相关新闻报道16 - 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10)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 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 调查等。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 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地震社会影响程度、环境影响程度 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情况等,开 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形成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报 告,上报县政府。5. 2三级响应1先期处置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响 应,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
14、县震指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工作需求,视情况向市抗 震救灾指挥机构提出支援请求。1.1.1 2. 2应急响应启动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震指应当迅速将震情报县委、 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同时通报县震指成员单位;根据初判指 标向市政府提出启动三级响应的建议;通过宣传部门利用各 种媒介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1.2.3 灾情收集与报送按照“一级、二级响应”灾情收集与报送流程应对。1.2.4 指挥行动17 - 按照“一级、二级响应”指挥行动流程应对。1.2.5 应急处置按照“一级、二级响应”应急处置流程处置。5. 3四级响应3.1应急响应启动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县震指办视情启动四级
15、响应,指 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 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6. 3.2应急处置(1)组织灾区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 灾情调查,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疏散、撤离安置 受威胁人员,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 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2)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组织抢修重大关 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3)开设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安置点,发放生活用品,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4)迅速了解灾情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报告,在 县震指的指导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 作。5. 4信息发布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要按
16、规定时限向-18 - 社会发布信息。30分钟内发布震情,4小时内发布初步灾情、 震情趋势判断意见以及抗震救灾情况,适时开展后续发布。 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地 震震情信息由地震部门负责发布。6. 5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 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 广播电视和供水、供气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 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因救灾需 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 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其他 处理。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震指
17、有关成员单 位认真总结地震应对工作,向县震指提交地震应对工作总结 报告。县震指汇总后上报市震指、市政府。6恢复重建1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 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省政府 及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根据市政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 导,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5. 2三级响应3四级响应6. 4信息发布5应急结束6恢复重建1恢复重建规划6. 2恢复重建实施7应急保障7. 1应急队伍保障2指挥平台保障7. 3物资与资金保障4基础设施保障7. 5避难场所保障7.6宣传、培训与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
18、应急1有感地震应急8. 2地震谣传事件应急8. 3市外地震应急9附那么1奖励与责任9. 2预案管理与更新9.3以上、以下的含义6. 2恢复重建实施县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 建。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 和指导。7应急保障1应急队伍保障县应急局、武警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委、 县交通局、县地震局等部门和县政府加强地震救援等各类抗 震救灾队伍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 震灾害的能力。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 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
19、镇(社区)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 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县相关部门及县共青 团和红十字会等单位,要依托企业、社会组织及社区建立地 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基层和群众广泛参与地震应急 救援的社会发动机制。县应急部门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 设,强化队伍管理和工作保障,为灾情统计报送、评估核查 等提供支撑。县应急、地震、住建等部门建立地震应急专家 库,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20 - 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平安鉴定等 提供人才保障。县地震台等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 震预测、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
20、救、建筑物抗 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7. 2指挥平台保障县应急局会同县地震局、县地震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 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形成上下贯通、反响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 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和信息共享,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 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 势判断快速反响,保障县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 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县政府大力推进抗震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群测 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紧急情 况下信息畅通、反响迅速。7. 3物资与资金保障县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藏网络和生产、
21、调拨及 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 地震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 信指挥、战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 产供应。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藏 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21 - 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县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各类地震灾害 紧急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医疗救护队、地震现场 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7. 4基础设施保障县科商经信局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通 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
22、础通 信网络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 况下,确保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县融媒体中心、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 安广网络分公司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体系, 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县发改委、供电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 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县公安、县交通局、火车站建立健全公路、铁路、水路 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 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7. 5避难场所保障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或者利用符合条件 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
23、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 宜设立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22 - 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藏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 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 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 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7.6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旅、广播电视、地震、共青团等部门密 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 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 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教体、 地震等部门加强指导
24、和监督。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 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 技能培训。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 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 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1有感地震应急7.5 级以下有感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立即派出工作 组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迅速收集并向上级报告震情、 社情,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宣传地震知识,做好平息-23 - 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准备,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安 管理、平安保卫和交通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其中,2. 0-3. 4 级有感地震发生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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