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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物品采购行为,提高学校采购资 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学校公共丽丽,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保证采购质量,根据采购法、 市级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市级采购责任工作制度等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是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和纳入学校管理 经费开支的各项物品采购。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采购目录且符合 限额标准的物品一律提交采购。未列入当年集中采购目录, 单价或批量采购金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也应提 交采购。采购目录和限额外的物品,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自行组织采购。采购和自行采购主要范围是:各种教学
2、、科研、生产、办公等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教学、科研、生产、办公等所需的材料,低值品和 易耗品;各类家具、图书、教材;经学校研究纳入采购范围内的其他物资。第三条成立学院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物品采购工作。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采购方面:制定学校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宣传采购法律法规制度,以及采购相关政策;组织学校内部采购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协助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下属单位采购事务;对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市采购监管部门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 监察工作;负责采购计划、组织代理机构公开选择、采购文件、委 托协议、专家抽取、参与评标、采购合
3、同、验收、网上竞价 采购、定点采购、跟标采购、分散采购、统计、档案等采购 的具体操作性相关事务,以及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等其他采购 相关管理工作。其它采购方面:拟定或审定采购方案;负责主持校内物品采购招标活动;组织派遣采购人员并监督采购过程;负责组织采购物品验收相关工作;负责督促办理采购工作相关手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采购办、挂靠资产 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计划并进行分析后报采购工作领导 小组审批;执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与市采购办和招投标中心联系;负责完成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具体采购事务。第二章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使用单位11月开始编制下年度的采
4、购计划和预算(包 括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大额度(批 量50万元以上)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采购, 需请专家进行论证。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要求在15个工作 日内完成。第五条在编制采购计划时,使用单位要根据实际要求, 按照“使用”和“节约”原则,对采购物品的品种、规格、 型号、性能、技术指标,数量,市场价格,使用情况(包括 使用人时数、相关单位使用记录等)等进行详细的考证;需 提供3款以上参考品牌,无法提供3款品牌的必须加以说明 或申请一来源采购;并填写好学院设备申购审批表和学 院计划采购设备清单报校采购办。申购项目负责人、实验 室主任和系主任或有关部门负责人都要签
5、字以示负责。第六条 采购计划的审核与审批。(一)各系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经实验中心(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收集汇总进行分析并写出意见后集中报教务处, 教务处要进行认真审核,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校采购办。各 部门申报的办公设备、家具类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 校采购办。该环节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校采购办收集汇总采购计划后要根据发展规划、 财务预算、综合效益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审核,审核意见 中应明确是否同意采购,审核内容包括采购物品选型,技术 指标,数量,金额,经费来源及补充建议,并签署审核意见, 然后提交采购领导小组把关审定。该环节要求在10个工作 日内完成。(三)采购计划经领导小组审
6、定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决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重大采购项目还要报党委办公会议研 究确定。该环节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采购计划的金额审批权限按照财务审批制度和管 理规定办理。第七条 采购计划审批后,列入采购项目的,使用部门 项目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采购要求的技术参数 及其它相关条件要求;采购小组办公室收到方案后,5个工 作日内提交采购。可自行采购的项目由校采购办在10天内 组织采购。第八条标书等招标文件的制作与审定。提交采购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校采购办专业人员配合 采购中心共同完成标书等招标文件的制作。校采购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对编制招标文件一定要认真审核把关,特别是对 关键性
7、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性能、质量、价格、时限、售后 服务、评委构成、评标方法、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要认真审 核。学校派出的招标评委一般由使用单位和校采购办熟悉仪 器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事先熟悉招标文件内容,并能 充分阐述学校的采购要求。学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的标书等招标文件的制作,由使 用单位拟出方案,校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含纪检监察 人员)组织审定并会签后公布实施。第九条提交采购或批量3万元以上自行组织采购项目 依法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网上竞价;(3) 询价;(4)邀请招标;(5)竞争性谈判;(6)单一来源采 购;(7)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 标应作为主要
8、的采购方式。采取其他方式必须符合采购法 规定的有关情形和条件。第十条 采购合同的签订。由学校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 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要与招标文件相吻合。采 购合同原件采购部分一式五份;自行采购部分一式五份(校 办档案室、财务处、校采购办(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 供应商各一份)。第H一条学校档案室和采购办对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 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 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计划、采购预算、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 文件、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
9、料。此案够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采购项 目类别、名称;(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 明原因;(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5)评标 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6)废标的原因;(7)采用招 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第三章 验收与质量保证第十二章建立物品验收登记制度,成立物品验收小组。 零星分散采购的物品验收工作,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验收 小组由使用单位分管领导,技术员,资产管理员组成。批量 集中采购(含采购)的物品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由物品使用 单位和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 应在供应商
10、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三条物品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承诺、产品技术资料、行业规定、供货商事先提供 的样品等为准。第十四条物品验收小组应严格按标准认真进行验收。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外观、数量、质量、生产厂家、技 术指标、附(备)件,产品技术资料等作为重点验收项目。 验收中要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验收报告书,明确验收结论, 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字,验收报告书由资产 管理处存档备查。第十五条验收发现问题,短期可以解决的要通知供应 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的,退回物品, 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11、供货商负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依法向供货商提出索赔。第十六条 所购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 款。凡是合同规定有质量保证金的,付款时必须留足质量保 证金,以保证质保期的顺利执行;质保期内违约的,质量保 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第十七条资金结算。验收完毕依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相 关约定办理,所有采购均应严格控制在经审批的财务预算和 采购计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超预算, 超计划采购。第四章采购纪律第十八条 彩玉采购的单位和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 执行采购法等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和廉 洁自律。要按照学校的上述规定,认真负责,层层把关,实 行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第十九条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学校领导及各系、各部 门领导不准指定或推荐供应商,更不准接受供应商的礼金、 礼物、吃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编制采购计划及标书的人 员要与审核采购计划及标书的人员适当分离,验收人员要与 组织招标人员适当分离。第二十条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采购工作加强监督。对 不认真负责、不按规程办事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要实行问责 制,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以谋私的要依 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校物品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解释。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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