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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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术语和定义、选址、设计卫生要求、卫生管理 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建、改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卫生管理,其 它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WS 696-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 范WS/T 508医院医用织物
2、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centralized isolation of medical observation sites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改建的供隔离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临时性或永久性建 筑及配套设施。3.2
3、隔离人员 quarantine personnel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 溢人员及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3.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centralized isolation for medical observation对集中隔离人员按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采取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医学观察的措施。 3.4工作区 working area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工作准备及休息的区域,包括办公室、值班室、监控室、库房、 配餐间、宿舍等。3.5缓冲区 buffer area隔离区域与工作区之间安排设计流程和气流组织的卫生安全屏障区域。隔离区 q
4、uarantine area为防止向外界传播疾病而进行封闭隔离管理的医学观察区。3.7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在未明确传染源存在时,对可能受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实施的消毒。3.8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其所涉及的一切环境和物品实施的彻底消毒。4选址应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遵循影响面小、安全性高、平急结合的原则。应选择地质条件 良好、市政配套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的地段。应为合法建筑,其基础设施符合国家现行的 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不应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场所。4.1 新
5、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选址应符合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大型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 行)的要求。4.2 改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宜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独立化粪池、基础设施完善的独 立建筑。宜选择底层建筑,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确保各类设施安 全。与人口密集居住和活动区域宜保持20m以上绿化隔离卫生距离,不具备绿化条件时, 隔离卫生间距宜达30nl以上。应远离易燃易爆品生产存储区,安全防护距离大于50m。运 行期间应停止经营和办公等活动。5设计卫生要求功能分区5.1.1 应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通道,即“三区两通道”。“
6、三区”包括工作区、隔离区和 缓冲区,“两通道”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宜分布在场所 两端。不同区域之间应有严格分界和气密性阻隔,各区域和通道应设置明显标识,其布局 和规模符合安全有序运行、防止交叉感染的要求。5.1.2 新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分区和布局应符合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大 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辽宁省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 则(试行)的要求。5.1.3 改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充分利用建筑物原有结构合理设置“三区两通道”, 应采用硬隔断上至天花板、下至地面进行封闭处理,并满足各功能区域内安全疏散要求。5.1.4 应合理设置缓冲
7、区,包括一脱间、二脱间,宜设置更衣室、淋浴间。5.1.5 应合理规划人员、物资及垃圾流线,做到洁污分区、避免交叉感染。隔离区、工作 区均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宜设置垃圾专用通道和出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与周边环境 之间、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5.2 设施设备给水排水、污水处理、暖通空调、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应符合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 (试行)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卫生防疫指南(试行)辽宁省健康 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要求。5.2.1 2.2应在隔离区下风向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与墙面应防水、防渗、耐洗涤、耐消 毒,有防鼠装置,有明确标识,专人管理。5.2.2 宜在集中隔离
8、医学观察场所下风向设置独立化粪池,采取污废合流,污水在进入市 政排水管网前应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符合GB18466要求。5.2.3 应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外公共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保证无死角,包括隔 离区、缓冲区、医废暂存间、走廊、出入口等公共区域,监控装置宜有自动报警功能。监 控应有14天以上存储容量并能回放,控制系统应设在工作区。5.2.4 隔离区应设有上下水设施的消毒间,供存放消毒设施、配置消毒液。消毒间宜设置 视频监控。5.2.5 缓冲区一脱区、二脱区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脚踏式医疗废物桶、消毒喷雾器、置 物桌、医疗废物包装袋、脱防护服流程图、全身脱衣镜、独立包装医用外科口罩。使用
9、悬 吊式紫外线灯的,应距地面L8ni2.2m垂直高度。宜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5.2.6 隔离房间数宜大于50间,房间应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独立卫生间、可开启 外窗(安装限位器)、洗浴、电视、门磁、紧急呼叫、网络Wi-Fi、手机信号全覆盖等设 施,门口应配备置物架和垃圾桶,配医疗废物包装袋。应预留2-3间机动隔离房间。5.2.7 应配备四轮双层采样推车、生物样本转运箱,数量满足核酸采样、转运需要。5.2.8 应选用耐洗、防腐蚀、防渗漏的材料,不应选用布艺、地毯等织物材料或家具。改 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地毯等织物表面应硬化或做疏水层处理,便于清洁消毒。5.2.9 在隔离区使用电梯的,应指定
10、隔离人员电梯和/或工作人员电梯。工作人员电梯宜 按用途分清洁电梯(医务人员、医疗用品、送餐服务等)和污染/半污染电梯(垃圾收集 与清运、使用过的布草等),且由工作人员控制,不得对外使用。5.2.10 改建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电梯、卫生间、集中空调等共用管道或空气联通的 设施应封闭处理,防止空气联通所致交叉感染。5.2.11 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5.2.11.1 无回风或回风阀关闭并保证新风阀开启,同时封闭所有回风口。5.2.11.2 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5. 2.12.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且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或关闭新风、封闭新风口, 开窗通风
11、。1.2 .12.4无新风系统的风机盘管式空调。1.3 . 12.5使用分体式空调。5. 3启用条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启用前应由有关部门评估且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规定的启用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6卫生管理1人员配置应设工作专班,建立分工协作、联勤联动、一体化管理机制。工作专班下设防控消毒 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等, 由政府、公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人员组成,并储备后备梯队。6.2日常管理2.1建章立制应建章立制并严格实施,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封闭管理、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 防护、核酸采样、医废处理、环境监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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