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雇员到零工:劳动者个体化中的劳动价值.docx
《从雇员到零工:劳动者个体化中的劳动价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雇员到零工:劳动者个体化中的劳动价值.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从雇员到零工:劳动者个体化中的劳动价值随着劳动者个体化(去组织化)和灵活用工(如零工经济、劳务派遣制度、自我雇佣等)的趋势愈演愈烈,劳动 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变得愈来愈突出。灵活用工固然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但劳动者的权益也不容忽视。在灵活用工实践 越来越为雇主所接受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劳动者保护系统来应对灵活用工中出现的劳动者权益受损问题。劳动者的权 益保护,是国家在制度层面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国家在推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系统的过程中,面临不少来自市 场部门的阻力。市场部门反对提高对劳动者保护标准的理由,主要只是基于市场逻辑或效率逻辑,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涉及权利逻辑,而权利是有经济成本的,且
2、其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必要成本。正是在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博弈中,劳动价值问题再次凸显。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们以往对劳动价值的 认识,存在过于偏向市场角度的解读。但是,时至今日,这种对劳动价值的市场化解读,已显得过于狭窄。为了实现共 同富裕的目标,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必要重新解读劳动价值。本文试图从社会学角度对劳动价值进行新的界 定,认为劳动价值是劳动所能得到的赋值,包括市场赋值和社会赋值两个不同的部分,相应地,劳动价值的承认方式也 包括市场承认和社会承认两种。从劳动的这两种不同赋值之间的关系演变,可以看出不同时代劳动赋值及其承认方式的 演变。什么是劳动价值?劳动价值的范畴涉及劳
3、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问题。从常识的视角看,劳动越有价值,就决定了劳动者越有地位。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劳动价值就是劳动所创造的产品的价值。具体来说,产品分别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物 质生产过程中,要把原材料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不但要投入生产工具(死的劳动,即以往劳动的结果),而且要 投入劳动力(活的劳动)。劳动既是具体劳动(制造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又是抽象劳动(制造具有交换价值的产品)。 由于产品是抽象劳动的凝结,而不同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具有普遍的衡量标准和可比性,因此,凝结了抽象劳动的产品就 获得了交换价值,而具有交换价值的产品,就是商品。既然劳动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则衡量劳动价值
4、的主要标准,就 是劳动者所创造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大小。那么,是否劳动者所创造的交换价值越大,他或她就越有地位呢?不一定, 因为劳动者所创造的交换价值,并一定不归自己所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被雇佣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常常是大于劳动力价格的。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 (体现为劳动所创造的产品的交换价值),大于资本家为购买劳动力的使用权所支付的市场价格。在扣除了原材料和固 定资本折旧等成本因素后,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格的差额部分,就是剩余价值,它被雇主剥削了。1上述这种对劳动价 值的政治经济学界定,揭示了劳动者被资本剥削的事实。这意味着,要消除劳资关系的结构性不平等,整个社会层面有 必要保护劳动者权
5、益。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应该体现在劳动者的薪酬和福利体系中。它意味着劳 动力价格不再完全由市场决定,也涉及制度因素。从这个角度看,其实存在两种不同的有关劳动者经济社会地位的观念:一个是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范畴,它强 调被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所创造的交换价值和劳动力价格之间的差异,侧重的是劳动者被剥削的地位;另一个是社会学的劳 动价值范畴,它注重分析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定价机制的制度嵌入性。换言之,劳动力价格不但受到市场定价机制的影响, 而且也受到制度和文化因素的约束。社会学有关劳动者地位的分析,不但注重劳动力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而且也侧重 劳动力价格形成的社会机制和制度化过程(如劳动
6、者的社会权利)。本文是从社会学角度来界定劳动价值,下文是从制 度化的劳动力价格意义上探讨劳动价值。它既包括劳动所具有的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对劳动力价格的影响(市场因素), 也包括制度和文化所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地位对劳动力价格的影响(社会文化因素)。从社会学角度看,劳动价值体现为劳动为劳动者所能带来的赋值。它包括市场赋值和社会赋值两个部分。一方面, 劳动价值体现为市场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市场赋值。这一市场赋值过程围绕两个因素分别进行:劳动者能力(即劳动者 创造商品交换价值的能力或人力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状况。从劳动者能力的市场赋值看,市场依据劳动者在单位 时间内所能提供的劳动或劳动产品的经济功能,
7、而对其劳动力的经济价值进行市场估值。这个估值结果就是市场赋值。 从劳动力的市场供需状况看,如果劳动力供过于求,那么市场对劳动者的劳动的市场赋值就相对较低。反过来,如果劳 动力供不应求,那么市场对劳动的市场赋值就相对较高。但市场赋值反过来会影响劳动力市场供需本身。如果劳动力供 过于求,其市场赋值低于劳动者维持生存的最低水准,那么劳动力就会撤出本地劳动力市场,而迁移到其他市场赋值更 高的地方。劳动力供给的减少,缓和了本地劳动力供大于求现象,在劳动力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的市场赋 值就会提高。同样道理,如果本地劳动力供不应求,且劳动的市场赋值较高,在劳动力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就会吸引其 他地方
8、的劳动力迁移过来就业,从而改变本地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劳动的市场赋值则会相对下降。可见,劳动的市 场赋值依据的是市场规律。它既是市场对劳动者的经济功能的估值,也受到劳动力供需状况的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所获 得的市场赋值,是一种结构性价值。劳动者在市场结构中占据一个功能性或被需要的位置。劳动者依据这一结构性位置 满足了雇主的某种用人需要,从而获得市场赋值。另一方面,劳动价值体现为相关行动者(主要是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社会赋值。之所以要对劳动进行社会 赋值,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人的一生可以区分为有劳动能力的时间和没有劳动能力的时间。例如,当人们处于幼儿阶段、 年老体衰,或生病之时,人们就没有劳动
9、能力,因而就无法通过就业来获得收入。然而,他们在这个时候依然需要维持 必要的消费,需要支付必要的开支。社会赋值是文明社会赋予的劳动者所应有的权利。那么,这一部分的开支从何而来?第一,它可以来自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因此,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薪酬, 就不仅仅是市场赋值,还包括社会赋值,即国家对劳动者赡养家庭中无劳动能力的人的成本作出估值,并通过立法要求 雇主为所雇佣的劳动者的这部分成本支付对应额度的薪酬。包含这个额度的薪酬,就叫做家庭工资(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不但要让劳动者能养活自己,而且也能养活家中没有劳动能力或无法参与劳动的人)。第二,它可以来自劳动者自身劳 动的社会赋值部分。例如,当劳动者在有
10、劳动能力的时候,为自己未来的养老进行储蓄、投资或购买保险。因此,国家 通过对劳动进行社会赋值后,以立法的方式要求雇主雇佣劳动力时,要支付高于劳动力的市场赋值部分,从而使得劳动 薪酬不但包括市场赋值部分,而且包括社会赋值部分。后者让劳动者得以购买养老保险、进行养老储蓄或养老投资。再 比如,国家以立法的方式规定,被雇佣的劳动者生病、生育而无法劳动时,有权利请病假或产假,而不允许雇主扣除雇 员在该时期的工资。这一部分病假或产假期间的雇员工资,就是劳动者工资中的社会赋值部分。雇员在休年假、探亲假 时保留的工资,也可作相同理解。第三,它可以来自政府通过再分配所建立的普惠性和基础性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
11、系(它惠及所有人,包括没有缴纳税收的人)。建设社会保障和福利的资金来源于全体纳税人,其中包括劳动者缴纳的 税额。相应地,国家通过立法规定,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薪酬,需要加上这一部分纳税额度。它也相当于对劳动的社会 赋值。不论是上述三种来源的哪一种,雇主向雇员支付的薪酬,都不但包括劳动力的市场赋值,而且包括劳动力的社会 赋值。市场赋值的主体是市场,而社会赋值的主体是国家。市场赋值是基于劳动所能创造的经济价值,而社会赋值则是 基于国家以立法方式所规定的劳动者的社会权利。劳动者的这些权利的满足,需要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成本。雇主为雇 员的市场赋值支付对应的经济额度,就是对雇员劳动的市场赋值的承认。雇主为
12、雇员的社会赋值支付对应经济成本,就 是对雇员劳动的社会赋值的承认。由于国家介入了劳动的社会赋值,因此,劳动的社会赋值乃是劳动的一种制度性价值。 它是由国家以立法方式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了社会赋值,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赋值部分完全由国家来支付。国家只能通过无差别的、 普惠性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的供给,为劳动的社会赋值支付基础部分的经济成本。但国家以立法的方式,要求雇主同样 要为劳动者的劳动的社会赋值支付一部分成本。这说明,劳动的市场赋值要搭载社会赋值。国家对劳动进行社会赋值的 这一部分经济成本,被分摊到雇主向劳动者的每一个单位劳动时间所支付的薪酬总额中。换言之,劳动的市场赋值是一
13、 个载体。它搭载了劳动的社会赋值部分的经济成本。除了把劳动者在无劳动能力阶段的生活成本分摊到有劳动能力时的单位劳动时间成本上,对劳动的社会赋值还应 包括劳动者建立和维护社会成员身份成本。具体来说,这种社会赋值包括两个部分:第一,劳动者作为社会共同体成员, 有权利建立和维护社会成员身份(而不被排斥),享受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而这种权利和尊严体现在伴随 经济和社会进步而不断提高的生活标准和生活质量上。让劳动者享有伴随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来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 对劳动者的社会成员身份的承认,并因此转化为对劳动的社会赋值的一部分。它体现为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 动者的工资也相应递增。第二
14、,劳动者作为社会共同体成员,有权利享有经济和社会升级的机会。一方面,他们有着向 上攀升的职业发展阶梯。另一方面,他们享有累进递进性薪酬,即:资历越深,单位劳动时间的薪酬越高。劳动者的单 位劳动时间的薪酬增长曲线,既体现了伴随劳动者从不熟练状态到熟练状态的技能提升而实现的市场赋值的不断提高, 又体现了基于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升级需求而对劳动的社会赋值的递增性配置。简言之,劳动者的薪酬具有累进递增的 特征。对劳动的社会赋值还可以采取无形、隐性的方式。例如,社会对劳动者保持起码的礼貌和尊重。它未必采取向劳 动者支付资金的方式(如支付小费或打赏),而是体现为人们在与劳动者的社会互动中,对劳动者保持符合社
15、会规范的 礼貌和尊重。这种礼貌和尊重是社会文明化的成果。事实上,这种对待劳动者的起码的礼貌和尊重乃是劳动者的一种心 理收入。反之,对劳动者不礼貌、不尊重,就是剥夺了劳动者的心理收入。就雇员来说,雇主不但是对他们的劳动的市场赋值进行承认的主体,而且也是对他们的劳动的社会赋值进行承认 的主要代理人。雇主依据国家法律和社会习俗而代理国家和社会对劳动的社会赋值进行承认。换言之,雇主既是劳动的 经济价值的市场承认者,也是劳动者权利的社会承认者。由此可见,是否拥有雇佣关系,构成劳动的社会赋值是否能得 到社会承认的重要因素。如果人们自我雇佣、自谋职业,那么,他们的劳动的市场赋值就只能通过消费者进行承认(市
16、场承认)。由于自我雇佣者只跟消费者打交道,而消费者在与劳务供给者进行市场交换时,并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社会赋 值问题,他们往往只对劳动的市场赋值进行承认。换言之,当处于自我雇佣状态时,劳动者只能把自身劳动的社会赋值 分摊在自身劳动的市场赋值中。但是,如果劳动的市场赋值不够高,事实上等于劳动的市场赋值未能搭载劳动的社会赋 值。正是由于劳动价值包括市场赋值和社会赋值两个不同的部分,而后者又搭载在前者上面,因此,一旦人们没有固 定的职业,工作陷入不稳定状态,劳动价值中的社会赋值部分,就可能失去依托,从而使得劳动的社会赋值陷入得不到 社会承认的困境。伴随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而出现的零工经济,就常常让零工陷入
17、其劳动的社会赋值得不到社会承认的 困境。为了更好地说明零工劳动的社会赋值的兑现困境,我们有必要先了解“组织人”时代的劳动价值的实现情况。“组织人”时代劳动价值的双重承认:市场承认和社会承认所谓“组织人”2,指的是那些从属于某个公司、具有雇员身份的劳动者。组织人的兴起,要追溯到十九世纪英国的 工业革命时期。在传统手工业时期,家庭作坊从事定制手工艺品或有限产品,未形成大批量制造的模式,因此,作坊所 雇的人员数量有限。依照纳德勒的分析,到工业革命时期,工业技术让大批量生产(mass production)模式得以形成。 在蒸汽机等工业技术的基础上,企业家发明了现代工厂制度:把大量的工人集中到工厂,并
18、把他们分配到各个存在相互 分工合作的车间里,从事大批量的产品制造。以这种模式进行的生产活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由于这种大批量生产 的产品质量统一,价格低廉,刺激了大量消费需求的产生。而消费市场的扩大反过来又促进了大批量生产模式的扩大。 3对那些进入工厂的工人来说,尽管他们被资本剥削,却也因此获得了稳定的收入。在某种意义上,工厂和工人形 成了相互依赖的关系。被雇佣者可以终生只为一个雇主打工。正是劳动者与雇主的这种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意味着“组 织人”的产生。到二十世纪,政府的许多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就是基于组织人的模式而制定的。在“组织人”的雇佣模式 下,雇员获得了稳定的收入、退休金、健康福利
19、、安全的工作条件等,而雇主则获得了忠诚、稳定的雇员。“组织人”的 这种雇佣模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美国盛极一时。4日本在“二战”后则更是把这种“组织人”的终身雇佣模式发展到 登峰造极的境地。在“组织人”雇佣模式中,公司对雇员的劳动价值进行了双重承认:不但承认雇员劳动的市场赋值(市 场承认),而且承认雇员的社会赋值(社会承认)。中国在计划体制时期实行的“单位制”,也采取了这种“组织人”模式。路风对单位制中的组织人特征有准确的描述:“单位对于我国每一个就业公民(农村居民除外)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不仅工资收入来自单位,而且诸如住 房、副食补贴、退休金等社会福利保障也来自单位,单位中的就业者不会
20、失业,但也不能随意流动,他们的生老病死都 仰赖单位的照料,人们的社会活动也离不开单位,登记结婚、住宿旅店或购买飞机票都要出示单位工作证或介绍信,这 是对个人身份和行动合法性的证明,而且出具证明的单位像家长一样对被证明人负有连带责任。总之,个人归属于单 位。”5依据路风(1989)的分析,单位既是专业分工下的生产组织,又是执行国家意志的行政或政治组织(因而是国家 行政组织的延伸,依据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对单位社会进行管理),同时还是一个社会组织。因此,这样的单位组织与 西方的企业组织截然不同,但在负责向雇员提供社会保护(权益保护)的责任上,却有一致之处。个人经由国家安排进 入单位后,就获得了终身就
21、业保障。虽然单位员工没有择业的自由,但他们享有由单位供给的各种福利。单位代表国家 对单位职工的生老病死承担无限责任。尽管计划体制时期国家否定私有财产权(日用消费品除外),对职工实行低工资 政策,在单位社会奉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但单位代理国家向单位职工提供了全方位的社会庇护和福利,包括免费住房 (入住者只交极少的租金)、退休金、免费医疗(单位配建医院)、免费教育(有的单位配建学校)、免费幼儿照顾(有 的单位配建幼儿园)等。此外,单位还配建食堂、浴室、商店、理发店、电影院等。事实上,在广义上,中国的“单 位人”也是“组织人”他们归属于组织,而不是自谋职业。只不过,西方的“组织人”有流动自由,而中国
22、的“单位人”没有 流动自由。不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组织人”都享有政府依据社会政策提供的社会保护(权益保护)和福利,其中一部分 社会保护(权益保护)的责任,由企业或单位代理政府来履行。在此意义上,公司或单位在对雇员的社会保护(权益保 护)上,成为政府的代理人。换言之,政府以社会政策或制度安排的方式,要求雇主(公司或单位)承担劳动者社会保 护与福利供给方面的某些责任。以这种方式,雇主代理政府对劳动的社会赋值进行承认。同时,由于雇员或单位职工长 期为一个雇主或单位工作,不但工作稳定,而且享受长期职业发展规划,其收入也基于资历累积而具有递进的特征(年 薪随着级别的增长而增长),从而拥有经济和社会
23、升级机会。这是“组织人”或“单位人”的劳动的社会赋值得到社会承认的 体现。不过,区别在于,在西方的企业,雇员得到企业的双重承认:市场承认(承认劳动的市场赋值)和社会承认(承 认劳动的社会赋值)。在中国计划体制时期的单位,职工劳动的市场赋值没有得到单位应有的承认(计划体制时期国家 否定市场,否认劳动力是商品,且实行低工资政策),但职工劳动的社会赋值得到单位的承认。单位对职工劳动的社会 赋值的承认,让单位职工获得归属感、忠诚感和安全感。“后组织人”时代劳动价值的单一承认方式:有市埸承认,无社会承认依照纳德勒的描述,在西方,随着20世纪70年代初石油危机的爆发,“组织人”的雇佣模式很快陷入危机。面对
24、 石油危机带来的成本上升,公司被迫采取措施以削减成本。为此,公司把自己次要、外围的业务外包出去,以提高自身 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的经营策略转向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股东)提供最大化价值,但与此同时却牺 牲雇员的利益。例如,由于技术条件让业务外包变得更容易,公司把许多业务都外包给公司外的小公司或独立签约人。 这样一来,公司就可以裁员,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7由于业务外包成为公司削减成本的有效办法,福特主义体制下的 长期雇佣关系逐步让位给灵活就业。公司在外包业务的同时,也把它原来应该对正式员工承担的社会责任外部化了。换 言之,通过把业务外包而削减正式雇员,公司把风险和社会责任向外转移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雇员 零工 劳动者 个体化 中的 劳动 价值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