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 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 18号) 和财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288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 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是指财政统筹留归自治区使 用管理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所需资金的补助,包括
2、修缮装备补助、运转补助等, 项目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依托乡镇小学校 (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 要的设备器材,依靠专兼职辅导员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 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第四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应当坚持科学规范、 厉行节约,依法依规安排预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主动 接受财政、审计、人大和社会监督。坚持讲求绩效、强化监管, 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第五条 由项目资金资助修缮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公益性活 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一一自治区财政专项 彩票公益金”标识。
3、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第六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如下:(一)修缮装备补助:对新立项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利 用学校现有场地和教室进行修缮并配备设备器材,将其整修成适 合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二)运转补助:用于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运 转补助;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支持校内志愿辅导乡 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教师参加专业培训、适当补贴校外辅导员志 愿开展辅导。第七条 项目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具体分配因素及测算方 法:(一)修缮装备补助二新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个数X补助标 准(每年补助额度不高于20万元,最低不少于10万元,平均每 个少年宫15万元。其中,装备支出占比不低
4、于70%)。(二)运转补助二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个数义补助 标准(不高于3万元,最低不少于1万元,平均每个少年宫L5 万元)。各地项目资金为当地修缮装备补助与运转补助之和。第八条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一)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支 出;(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支出及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三)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性活动;(四)建设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五)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等;(六)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 出。第三章项目资金申报与使用第九条 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项目资金
5、预算申请及绩效目标, 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测算方法以及项目资金规模,按照政府 性基金“以收定支”管理原则,安排并执行年度项目资金预算。(一)自治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厅商自治区财政厅,于每年9 月30日前确定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申请及绩效目标,包括各盟市、旗县(区)新建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个数、按标准测算所需 修缮装备补助经费,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个数、按照标 准测算所需运转补助经费等。(二)自治区财政厅安排预算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上 一年度执行数的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自治区财政专项彩 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预算指标。(三)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当年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财政 专项 彩票 公益金 支持 乡村 学校 少年宫 项目 资金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