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评估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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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评估工作方案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受国务院委托,与我省签订 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 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并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评估各地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结合 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评估对象对13个设区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抽查辖区内县(市、区)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等。 二、评估指标及分值 评估共6大类指标,具体指标详见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目标评分表(见附表,以下简称评分表),根 据评估情况分
2、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80-90分, 含80分入合格(60-80分,含60分入不合格(60分以下) 四个档次。三、评估程序评估采取市级自评、省级评估、接受国家评估相结合的工作 方式,分3个工作步骤进行。(-)市级自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评分表认真开展 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应逐一查漏补缺,对涉及评估的所有工作,重点任务行动目标指标要求评估方法评判标准得分备注县数为零。(1分)4.现场抽查95%以上用人单位有接受 专项或包含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的监 督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执法文书或其 他有效证明材料。(1分)评分要点:上述各项
3、,没有达到95% 或者相应要求的不得分。3.职业健康监管执 法人员培训率达 到 100%。( 5 分)查看职业健康监管执 法人员名册、培训相关 资料。2019年以来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均 参加了执法培训。抽查的所有职业健康 监管执法人员均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评分要点:不符合培训率100%要求的 市,不得分。五、用人单 位主体责 任落实行 动(30分)用人单位尘肺病防 治主体责任得到进 一步落实,尘肺病防 治管理水平得到提 升。1.用人单位尘肺病 防治管理水平不 断得到提升。(5 分)现场抽查时,抽取不少 于2家煤矿、非煤矿山、 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 领域企业,审查用人单 位
4、制定的职业病防治 责任制度、设置或指定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 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 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情况及证明文件。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由主要负责人 签发,且以正式文件印发。(2分)2 .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 织,并以正式文件印发。(2分)3 .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粉尘 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配备专职职业健 康管理人员须以正式文件印发,且明确 其职责。(1分)评分要点:上述事项,发现1项扣0.5 分,扣完为止。重点任务行动目标指标要求评估方法评判标准得分备注2.用人单位尘肺病 防治主体责任明 显得到落实。纳入 治理范围的用人 单位粉尘危害申 报率达到95%以 上,粉尘浓度定
5、期 检测率达到95% 以上,接尘劳动者 在岗期间职业健 康检查率达到 95%以上,主要负 责人、职业健康管 理人员和劳动者 培训率达到95% 以上。(12分)查阅粉尘危害专项治 理行动工作总结、职业 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终 期评估资料、用人单位 基本情况统计表、粉尘 危害基础数据库、职业 病危害申报系统。1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粉尘危害 申报率达标:(共3分)(1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 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2分);(2 )申报信息及时、真实,重要事项 及时进行变更申报(1分卜2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粉尘浓度 定期检测率达标:(共3分)(1 )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具备符合要
6、求 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1分); (2)市级行政区域内纳入治理范围的 用人单位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 95%以上(2分卜3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接尘劳动 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率达标:(共3分) (1 )所委托的机构为已经备案的职业 健康检查机构(1分);(2)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 查率达到95%以上(2分卜4 .市级行政区域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 人单位负责人(1分入职业健康管理 人员(1分卜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 (1分)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 上达标。(共3分)评分要点:上述各项没有达到要求的,重点任务行动目标指标要求评估方法评判标准得分备注该项不得分。3.煤矿、非煤矿
7、山、 冶金、建材等重点 行业领域新增建 设项目职业病防 护设施“三同时”实 施率达到95%以 上。(3分)查看新增建设项目统 计资料、职业病危害严 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 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 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的书面报告,检查相关 信息公布情况。煤矿(1分1非煤矿山(1分1冶金 (0.5分),建材(0.5分)等重点行业 领域的用人单位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均达到95% 以上。(3分)评分要点:上述各有关行业领域全部达 到95%的得3分。没有达到95%以上 的,该行业领域不得分。4.重点行业企业普 遍依法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5 分)查看粉尘危害基础库 信息、劳动合同相关
8、资 料。根据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确定的煤矿、 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 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 分)评分要点:上述工作事项,发现1家扣 0.5分,扣完为止。重点任务行动目标指标要求评估方法评判标准得分备注5.实施尘肺病重点 行业工伤保险扩 面专项行动,煤 矿、非煤矿山、冶 金、建材等重点行 业用人单位劳动 者工伤保险覆盖 率达到90%以上。 (5分)查看粉尘危害基础库 信息、工伤保险相关资 料。根据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更新情况确 定煤矿(1.5分),非煤矿山(1.5分卜 冶金(1分 建材(1分)等重点行业 用人单位劳动者总数,其中参加了工伤 保险的劳动者不少于法定应参保总数
9、的 90%o ( 5 分)评分要点:上述各有关行业领域全部达 到90%的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 该行业领域不得分;没有相关信息和资 料的,不得分。六、防治技 术能力提 升行动(10 分)职业病防治技术支 撑能力有较大提 升;基层尘肺病诊 治康复能力得到加 强,实现“地市能诊 断,县区能体检, 镇街有康复站,村 居有康复点”的目 标。1.每个地市至少确 定1家医疗卫生机 构承担职业病诊 断。(5分)查看公布或文件确定 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名 单及相关资料。每个设区市均有至少1家取得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 业病诊断。(5分)评分要点:没有,不得分。2.粉尘危害企业或 者接触粉尘危害
10、 劳动者较多的县 区至少确定1家医 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5 分)查看尘肺病患者地区 分布资料,查看公示的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 单及相关资料。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 者较多的县区(指粉尘危害的企业210 家、粉尘接害人数到00人或尘肺病患 者存活人数为00人的县区)至少有1 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 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5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5分。未完成的 县,有1个扣0.5分,扣完为止要做到佐证具备、资料完善、立卷归档,于1月15日前将自评 报告上报省卫生健康委。(二)省级评估(2021年1月16日至1月31日)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10个成员单位将
11、根据各设区市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抽调人员组成6个联合评估组,对照评分 表,对各设区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 场评估。评估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 数据和各设区市的自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依程 序上报省政府。(三)接受国家评估( 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国务院10部门将于2021年2月对各省(区、市)进行评 估通过采取听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 企业现场复核的方式,对标对表评估部分设区市和重点行业领域 落实情况。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 实现信息共享,各设区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 调
12、,做好本级迎评工作。有关要求(-)立即行动,按时上报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认真开展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自评工作,做好相关迎评准备,并按时上报自评报告。(二)客观真实,查漏补缺各设区市评估工作要坚持边自评边整改,以评估促整改。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对正在开展的任务,要明确责任部 门和责任人,倒逼工作落实。(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设区市的指导,如遇到相关问题,应主动靠前处理、强化协调配合。凡 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或影响国家评估工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 和人员的责任。省级评估由省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李冉,联系电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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