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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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一、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完善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工作乐观性和制造性,使其利 益与公司长远进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企业经营, 实现企业可持续进展,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二、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模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方案采纳股票期权的模式进行激励。三、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载体股权激励拟以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为载体。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激励方案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2、。四、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基本原那么.依法依规的原那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精确、完整、准时地实施信息披露。1 .公正、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在激励对象的考核、筛选、确定、股票数量的授予、行权的条件 等方面,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形式与结果公正。2 .自愿参与的原那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遵循公司自主打算,激励对象自愿参与的原那么,公司不以摊派、强 行安排等方式强制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3 .相结合、相对称的原那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原那么。C: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
3、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D: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或因触犯法律、违反 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峻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被公司辞退 的。(3)丧失劳动力量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力量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状况处理:A:当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力量而离职时,其丧失劳动力量后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 合格,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仍可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申请行权;B: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力量而离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打算对激励对象 依据本方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4)退休激励对象在本方案有效期内退休的,其因本方案获授之股票期权仍旧依据本方案规
4、定的条 件和程序行权,且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或回购条件。(5)死亡激励对象假设死亡,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已行权局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 为持有,并依据死亡前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且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条件。 未予行权局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打算对激励对象依据本方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终止行权。(6)其它未说明的状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4 .激励对象不具备参与股权激励方案的资格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消失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 连续有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责备或宣
5、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惩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 .其他影响本激励方案正常实施的大事(1)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但变更或终 止不影响已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2)公司遇到不行抗力状况,可以临时中止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3)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激励完毕时,本股权激励方案终止。经公司执行董 事打算,并报请股东打算通过,亦可向有限合伙另行增发股份用于股权激励。(4)假如在本股权激励方案公示之日至股权激励实施完成期间,公司胜利登陆资本市场 (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
6、板市场,三板市场,及国外市场)对股权激励存在相关业务规章, 本股权激励方案需依据业务规章要求修改,最终激励方案以修改且通过当时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为准。6 .上述员工可连续持有公司股票或已行权的股票期权连续有效或可连续行权的股票期权仍 应受本激励方案强制回赎条款限制。十四、本激励方案的实施部门.本股权激励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附件:激励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位身份证号123456五、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变更和 终止。1 .公
7、司董事会打算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 订和修订股权激励方案,报公司股东会打算,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股权激励方案的 其他相关事宜。2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方案的 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六、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确定激励对象的法律依据本方案激励对象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而确定。1 .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及范围本方案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中,董事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8、;高级管理人员须公司董事会聘任;核心员工 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激励名单,经公司监事核实确定并经股东会审 议批准。全部激励对象必需在本方案的考核期内在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职 工作,已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在本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 公司领取薪酬。2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责备或直接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三年的。(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股转公司行政惩罚未满三年的。(3)其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惩罚或刑事惩罚的。(5)激励对象职务
9、变更成为不能参与本次激励方案的人员。(6)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法职业道德、泄露公司 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峻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的。(7)激励对象辞职。(8)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力量的。(9)激励对象死亡(如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依据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10)公司章程规定或双方商定不得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如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消失以上不得参与本方案情形的,公司有权撤销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资格并终止其参与本方案的权利;假设激励对象已经取得激励股权,那么由公司实 际掌握人或其指定主体依据激励对象取得激励
10、股权所支付的本钱进行回购。3 .详细激励对象名单见附件,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4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支配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做出特殊规定。七、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所涉及股份的来源、数量及价格.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股份的来源激励股权由 向 有限合伙定向增发,待董事会通过考核确定激励人员及股份数量后由有限合伙中的合伙人免费赠送其在有限合伙中的份额。1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股份的数量本次股权激励拟向股权激励载体定向发行/转让不超过 万股一般股,占公司发行/转让后总股本的%o.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价格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被激励人员认购激励股份的资
11、金应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供应任何财 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向激励对象供应贷款或为激励对象的贷款供应担保。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归还债务。八、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时限.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期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的4年时间。如在此期限内,经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打算加速行权,那么本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股 票期权行权后止。1 .股权激励方案的授权日股票期权授权日为公司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方案之日。2 .等待期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设等待期一年,自激励股权授予之日起。被激励对象在等待期满后,经 审核符合首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即可行权。3 .可行
12、权日本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满一年后可对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激励对象必需在本激 励方案规定的行权期限(首次授权日期满一年至首次授权日起满四年)分3次行权,详细 行权比例见如下规定。4 .行权期本方案行权期限为3年,激励对象以年为单位分次行权。行权期的起算及行权比例如下:(1)第一个行权期,于授权日满一年的次日起至第十日止,此期间可行权比例 为%;(2)其次个行权期,于授权日满两年的次日起至第十日止,此期间可行权比例 为%;(3)第三个行权期,于授权日满三年的次日起至第十日止,此期间可行权比例为%o激励对象应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定的行权窗口期内申请行权。行权窗口期是指据首个行 权日或上一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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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 激励 计划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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