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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 排查方案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做好 2023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 局、市教育厅、市公安局三部门印发的2023年学校开学疫 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 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 品安全隐患排查,结合下陆区实际,特制定方案。一、主要任务(一)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学校及学校供餐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2023 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要求, 督促学校制定并严格落实包括开学前、开学后和出现疑似感 染症状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在内的“一校一
2、策”疫情防控实 施方案。开学前,务必做到“六个到位”,即主体责任落实 到位、人员排查登记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环境整洁消 杀到位、应急机制落实到位和防控知识宣讲到位;开学后, 务必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检测体 温正常方可进入,必须加强教学场所内自然通风换气,必须 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必须加强公共区域和相关物品的定 期消毒,必须规范垃圾收集处理。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印发的餐饮单位复工复业指南要求,督促学校食 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等学校供餐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疫情防 控痕迹化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学校供餐单位 应配备充足的口罩、测温仪、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
3、开 业前,学校供餐单位应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等 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开业后,应持续加强对经营场所清洗消 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就餐人员餐前洗手、戴口罩、测 体温和就餐秩序的管理。(二)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 .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督促学校严格落 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硬软 件建设力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学校食堂“明厨 亮灶”建设实现全覆盖。鼓励学校采取新技术发展“互联网 +明厨亮灶”,构建问题自动识别、自动判断、自动跟踪和 自动反馈的新型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学校食堂应设立食品快 检室,对食品和食品原料、工用具、人手洁净度开展快速
4、检 测,充分发挥食品快检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中的管理作用。 建立健全学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切实做到“三个一次”,即每个开学季至少开展一 次学校食堂硬软件建设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每周至少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整改、每日至少 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的晨检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问题隐患。2 .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制度。督促学校食堂和 校外供餐单位,开业前,全面清理前期储备的食品和食品原 料,杜绝过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流入餐桌。开业后,严格执 行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 采购经营索证索票不全、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其
5、制品 (含白条鸡等);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入出库台账管理和库存 管理制度,按照离地隔墙、分类放置、先进先出的原则,规 范食品贮存管理行为,严禁食用物质与非食用物质混放,禽 蛋应单独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 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圈养及 宰杀活禽等。3 .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 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严格实行从业人员 健康状况动态监测管理制度,每餐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和检查,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全程佩 戴口罩和手套,杜绝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 品岗位工作。4 .落实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
6、度。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 位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食品 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规范有序。保持食 品处理区清洁干燥,严禁生食与熟食混放,严禁生食与熟食 的加工用具混用,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熟食加工要烧 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度以上。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 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5 .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 单位必须严格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鼓励采取高温 蒸煮的物理方法进行充分消毒。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 用流水将消毒后的餐饮具冲洗干净,避免洗涤剂阴离子残留 超标,
7、并使用消毒柜等进一步消杀。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 按规定进行保洁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法定责任。进一步加大校外 供餐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 力度与频次,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内食品小卖 部和超市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 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取消中小学、幼儿园内无证(照) 经营的食品小卖部和超市;对每个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食 品店和餐饮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若干家,根据食品安全条例 规定,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的食品摊贩、食品店和 餐饮单位,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工作安排(一)
8、安排部署。以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 定的学校分批次开学日期和相关要求为准,各部门应结合疫 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部门开展 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二)自查自纠。各学校应于开学后5日内完成对本学 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校内食品小卖部和超市的自查自纠 工作,填写并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报送学校疫情防 控与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表(详见附件1)。(三)监督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学校为圆心,对 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校内食品小卖部和超市开展全覆 盖监督检查;对各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食品店和餐饮单位 进行随机抽查,
9、于开学后15日内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填写 学校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检查表(详见附 件2)。(四)信息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对各学校疫情防控与食 品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学校 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 经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请各部 门于开学后20日内将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 版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分别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 局和市公安局并存档备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 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研究 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 任务落到实处。(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督查重在把脉问诊,发现 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案件线索实行 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员,加强跟 踪问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三)加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 播渠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实现学校疫情防控和 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校园的工作目标。同时,及时曝光 违法案件典型案例,着力营造社会共治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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