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鲁国税发[2.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鲁国税发[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鲁国税发[2.docx(3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鲁国税发2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2 14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做好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进一 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税收征管法及事实上施细 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与省委省府关于建设“诚信 山东”的规定与要求,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纳税信 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下列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 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第五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出 如下意见,请
2、一并遵照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构成部分,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管理工作是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必定要求。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 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关于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有效扼制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建立互信、平等、融洽、与谐的新型征纳关系,推 进税务机关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都必将起到积 极的推动作用。此次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总结近年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 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 范了全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内容、标准与程序。各级一定要统
3、一思想, 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促进与谐征纳关系与提高税法遵从的高度来认识纳税信 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将其摆到税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取得各级地方党 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实 施办法的有效推行与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认真学习贯彻,加大宣传力度日常涉税政策宣传、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 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一)政策宣传服务。税务机关应定期将新出台的有关政策送达纳税人,使其 及时熟悉与掌握税收政策动态。(二)纳税辅导服务。税务机关应发挥职能优势,帮助纳税人规范账务核算, 改进财务会计管理。(三)风险提醒服务。
4、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收风险事项向纳税人提醒,引导纳 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第三十一条对C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纳税服 务工作,督促纳税人提高纳税信用等级。(-)列为税务检查与纳税评估重点对象。(二)发票的供应实行验旧供新、限量供应等办法。(三)定期组织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 的分类培训与辅导,帮助其提高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四)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供办税人员会计从业违规行为信息,为财政部门加强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提供参考。(五)各地可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管理措施。第三十二条对D级纳税人,除采取上述C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措施外,可 实施下列措施,以
5、引导纳税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与监控。(二)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三)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四)在组织税收财会知识培训辅导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有关税收法律责任的 宣传。(五)建立纳税人约谈制度,对纳税人的失信行为进行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六)建议纳税人更换办税人员,积极向财政部门提供办税人员会计从业违规 行为信息,提请财政部门对已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收回从业资格证书。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由市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制作,纳 税信用等级
6、铜牌由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制作。第三十四条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依照本办法,共同制定具体的实 施意见,并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备案。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与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共同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 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鲁国税发2004 34号)同时废 止。附件: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及计分标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格式)2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A(AA、AA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式样及规格3 . “AA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铜牌式样及规格.纳税人纳税信用
7、等级调整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格式)附件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及计分标准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基 本 项 目税务登 记情况 (7分, 扣完为 止)设立登记 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 者扣缴税款登记的情 况。11.未按规定的时限申报办理税 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 扣2分。2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 的,扣6分。变更登记 情况纳税人依法办理变更 税务登记的情况。3未按规定的时限申报办理变更 税务登记的,每次扣2分。登记证件 使用情况纳税人依法使用税务 登记证件的情况。41、发生税务登记证件转借、涂 改、损毁、买卖或者者伪造行 为
8、之一的,扣6分。52、纳税人发生其他未按规定使 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扣4分。银行账号 报告情况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 关报告银行账号的情 况。61、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未向 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号的,扣4 分。7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 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的,扣2分。8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书面报告开立(变更)银 行账号的,扣2分。94、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 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 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 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的,扣银 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纳税人4分。105、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未按规 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 生产、经营的纳税
9、人的账户账 号的,扣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 纳税人4分。税务认定 情况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 关申请办理税务认定 的情况。111、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强制 认定(如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认 定),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的,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扣6分。122、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税 务认定的,扣6分。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 管理证明 缴销情况纳税人依法缴销外出 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明的情况。13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的,每 次扣2分。停(复)业登记情 况纳税人依法办理停 (复)业登记的情况。14纳税人虚假停业的,扣6分。基 本 项 目账簿、凭 证管理
10、情况(8 分,扣完 为止)报送财务 会计制度 或者者财 务会计处 理办法与 会计核算 软件情况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 制度或者者财务会计 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 软件的情况。15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报送财 务会计制度或者者财务会计处 理办法,或者使用计算机记账 未在使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 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 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扣2分。设置、保 管账簿、 凭证,根 据合法、 有效凭证 记账,进 行核算情 况按照规定设置、保管 账簿、凭证情况,根 据合法、有效凭证记 账的情况。161、纳税人应设置未设置账簿 的,扣6分。172、纳税人的账目混乱或者者成 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 残缺不全,难以查
11、账的,扣6 分。18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保管账 簿、记账凭证与其他有关资料 的,扣4分。基 本 项 目发票管 理情况 (20 分, 扣完为止)发票印 制、领购、 开具、取 得、保管、 缴销及使用情况发票印制情况。191、印制发票的企业未按“发票 印制通知书”印制发票,生产 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 “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 书”生产防伪专用品的,扣10 分。202、印制发票与生产发票防伪专 用品的企业未按规定销毁废 (次)品而造成流失的,扣10分。213、未按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 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的,扣10分。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基 本 项 目发票管 理
12、(20 分)发票印 制、领购、 开具、取 得、保管、 缴销及使用情况224、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 业私自印制发票的,扣15分。235、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 业私自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扣15分。246、伪造、私刻发票监制章,伪 造、私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扣15分。257、用票单位私自印制发票的, 扣15分。268、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的,扣15分。279、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的,扣15分。2810、伪造发票监制章的,扣15 分。291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 让发票、发票监制章与发票防 伪专用品的,双方分别扣15分。3012、未按税务机关的规定
13、制定 印制发票与生产发票防伪专用 品管理制度的,扣5分。发票开具情况。311、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每次 扣5分,最高扣10分。322、填写项目不齐全,每次扣5 分。333、涂改发票的,每次扣5分。344、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每 次扣5分。355、开具作废发票,每次扣5分。366、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 域开具发票,每次扣5分。377、以其他单据或者白条代替发 票使用,每次扣5分。388、扩大专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 用发票开具范围,每次扣5分。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基 本 项 目发票管 理(20 分)发票印 制、领购、 开具、取 得、保管、 缴销及使用情况3
14、99、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每 次扣5分。4010、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每次 扣5分。4111、单联填开或者上下联金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 致,每次扣5分。4212、转借、转让发票的,每次 扣5分。4313、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的,每 次扣5分。4414、非法代开发票的,扣15分。4515、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 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扣15分。4616、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 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扣15分。4717、开具假发票的,每次扣15 分。发票取得情况481、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每次 扣5分。492、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每次 扣5分。503、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每 次扣5分。
15、514、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 者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者增 值税税额的,每次扣5分。52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 为,每次扣5分。发票保管情况。531、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每次扣5分。542、未按照规定储存开具发票数 据的,每次扣5分。553、未按规定存放与保管发票 的,每次扣5分。564、发生丢失发票行为的,每次 扣5分c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575、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的,扣5分。586、发生损(撕)毁发票行为的, 每次扣10分;597、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发票存根 联与发票登记簿,每次扣10分。608、印制发票的企业与生产发票 防伪专用品
16、的企业丢失发票或 者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 品等,每次扣10分。619、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 为,每次扣5分。发票缴销情况。621、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的,每次 扣5分,最高扣10分。632、普通发票(企业衔头发票、 卷筒式发票除外)超过3个月 未验旧的,每次扣5分,最高 扣10分。基 本 项 目发票管 理(20 分)发票印 制、领购、 开具、取 得、保管、 缴销及使用情况发票的检查情况。641、未按规定同意税务机关检 查,扣15分。652、拒绝检查,扣15分。663、隐瞒真实情况,躲避税务机 关检查的,扣15分。674、刁难、阻挠税务人员进行检 查,扣15分。685、拒绝同意发票换票证,
17、扣15分。696、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扣15 分。707、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 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扣 15分。718、拒绝同意有关发票问题的询 问,扣15分。729、其他未按规定同意税务机关 检查的,扣15分。报告发票使用情况。731、未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 票使用情况的,每次扣5分。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74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 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 发票的数据,每次扣5分。税控装置使用情况。751、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的, 每次扣5分。762、未按规定使用、损毁或者者 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每次扣 10分。其他发票违章情况。771、
18、明白或者者应当明白是私自 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 或者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 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的,每次扣10分。782、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 寄、运输空白发票的,每次扣 10分。793、携带、邮寄或者者运输空白 发票出入境的,每次扣10分。80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 他单位或者者个人未缴、少缴 或者者骗取税款的,每次扣10 分。基 本 项 H纳税申 报情况 (25 分, 扣完为止)按期办理纳 税申报、代 收代缴或者 代扣代缴税 款申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81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纳税申报 的,每次扣5分。纳税申报 准确情况、代收 代缴或者 代扣代缴 税款申报 准确情况纳税申报
19、真实情况。82编造虚假计税根据的,扣15分。申报销售金额低于发 票开具金额的情况。83纳税人申报销售金额低于当期 发票开具金额的,每次扣5分。纳税申报差错次数。841、当期出现查补税款的,每次 扣5分,最高扣10分。852、税负率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 值,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5 分。增值税零申报、负申 报与营业税零申报情 况。86非正常原因,一个纳税年度连 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增值 税零申报或者负申报、营业税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零申报的,扣5分。报送财务 会计报表 与其他涉 税信息情 况纳税人依法报送涉税 信息的情况。871、纳税人未按规定报送财务会 计
20、报表及其他纳税申报资料 的,每次扣5分。882、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 申报资料的,每次扣5分。基 本 项 目税款 缴纳 情况(25 分, 扣完为 止)应纳税款 缴纳情况、代收 代缴或者 代扣代缴 税款缴纳 情况税款入库情况。89实现税款逾期入库税款的,每 次扣5分,最高扣10分。(按 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除 外)。税款缴纳情况。901、扣缴义务人发生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每次扣10 分。912、不缴或者者少缴应纳或者者 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 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扣20分。陈欠清理 情况陈欠清缴率=评定 所属期内清缴的税款 /评定所属期初欠缴 的税款)X100%o9
21、2没有陈欠的,该项不扣分;每 低一个百分点扣0. 5分。基 本 项 目其他 涉税 违法 情况(15 分扣完 为止)其他涉税 违法 行为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 中发现纳税人的其他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931、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同意 税务机关处理的,扣10分。942、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 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 单位拒绝的,扣10分。953、拒绝或者者阻止税务机关记 录、录音、录像、照相与复制 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与资料,,扣 10分。964、发生收入财产转移,造成避 税行为的,扣10分。975、发生转让定价,造成避税行 为的,扣10分。986、发生延期
22、纳税,造成避税行 为的,扣10分。997、发生滥用税收协定,造成避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分类评定内容指标 序号具体指标及计分标准基 本 项 目其他 涉税 违法 情况 (15分)其他涉税 违法 行为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 中发现纳税人的其他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税行为的,扣10分。1008、发生躲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扣10分。1019、发生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 易原则的,每次扣5分。10210、发生伪造账簿与记账凭证, 造成少缴部款的,扣10分。10311、发生变造账簿与记账凭证, 造成少缴部款的,扣10分。10412、发生隐匿账簿与记账凭证, 造成少缴部款的,扣10分。10513、发生擅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纳税 信用等级 评定 管理 实施办法 国税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