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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新增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YXXZB-太原市雄鑫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二年四月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 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 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
2、的 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10现场勘查(或 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1磋商过程中根 据磋商情况可 能实质性变动 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 .定义“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1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雄 鑫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2 “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下载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 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
3、3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 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 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 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
4、发的有效 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 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 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自然人除外)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 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 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5的要求。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 规定。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5、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 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7 .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 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 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 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
6、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 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 .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 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有关 通知并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 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内容. 1磋商文
7、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6.1 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采购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 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 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
8、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 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 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 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 2规定的程序 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 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 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 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 . 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 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
10、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 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 商供应商承担。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 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 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10. 1. 2响应文件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
11、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11. 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六条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 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磋商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 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 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 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 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响
12、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相关规定。9.4. 1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 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 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响应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9. 4. 3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 金。9.5磋商报价9. 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
13、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 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 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 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 5. 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 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 5. 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 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 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
14、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 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 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 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 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 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 明确的回答。1.3 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 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
15、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 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 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有效期 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 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 的印
16、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 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 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 “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 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磋商供 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4.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 1磋商供应
17、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15. 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 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 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程序16成立磋商小组1.1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 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 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
18、总数的三分之二。1.2 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 磋商评审报告。1.3 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7 .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 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18 .响应文件审查18. 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 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
19、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 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 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 府采购投标系统”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要求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磋商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 (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
20、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 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18. 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 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 4. 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
21、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 4. 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 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22、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确认。 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 其报价无效。18. 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 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 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3、的响应 文件。19. 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 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 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 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 影响。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程序六、签订合同七、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和质疑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9
24、.磋商1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19.3 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 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 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的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 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全部
25、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 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 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 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 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 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 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
26、确认后, 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 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20. 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 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1. 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 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 8.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 投标系统”内能够做出承
27、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 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 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 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 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 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 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 . 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0 . 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 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
28、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1 . 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 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 报价。22 .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 的响应文件,需要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进行 提交。23 . 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 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 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 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4 .最后报价24.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
29、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24.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24.3 政府采购评标系统”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所有磋商供应商 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25 .综合评审2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
30、行综合评 分。25.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 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 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7 .评审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
31、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7.1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 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 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 .磋商保密2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 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 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2 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32、、价格 和其他信息。28.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 料。29 .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 该磋商供应商承担。30 .采购项目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 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
33、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 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 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 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
34、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 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 签订书面合同。27.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 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 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28 .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 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 5%1. 5%
35、1.0%100-5001. 1%0. 8%0. 7%500-10000. 8%0. 45%0. 55%1000-50000. 5%0. 25%0. 35%例工程类中标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100万元义1.00%= 1万元(500- 100)万元 X0. 70%= 2. 8 万元( 1000- 500)万元又0. 55%= 2. 75 万元(5000-1000)万元 X0. 35%=14 万元(6000-5000)万元 X0. 20%= 2 万元合计收费= 1+2. 8+2. 75+14+2=22. 55 (万元)八、保密和披露.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
36、 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 .披露29.1 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 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9.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 可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 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 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 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询问29.3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37、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 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 出询问。29.4 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0 .质疑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 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提出
38、;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0.2 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 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 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0.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 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
39、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 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服务内容:管护内容包括苗木浇灌、施肥、中耕除草、修剪、病虫害防 治、保洁等(详见附表),管理上要保证苗木长势健壮,成活率达到95%以上, 管
40、护中所用的水、肥料、农药、大型机械等由园林中心承担。2、服务范围:开发区东区绿化、香邑大道8米人行道路面、候风线3米人 行道及西侧空地、新田东路分车带及路测带、大运连接线、阳候引线、东环路、 北环路西延、海军街北街、路上行道树等。3、服务期限:管护期为2年。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二、实质性要求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 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2、信息安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 息安
41、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目录附后,8类13项),提供中国信 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 效认证证书。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 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拟派往本 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绿化或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三、服务要求十 :保证苗木长势健壮,成活率达到95%以上。四、技术要求:1、项目实施概况:随着管护面积的增加,开发区东区、香邑大道8米人行道、候风线等几条路的绿化管护面积40万平方米交我中心管护,为此向社会购 买服务来弥补人员不足。2、管护范
42、围:开发区范围内管护移交绿地、城郊道路绿地等。3、管护内容:浇灌、施肥、中耕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4、管护人员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工作制。5、管护范围面积:总计:407242. 9平米,行道树4813株管护范围面积明细:编号管护区域平米/株1开发区移交管护面积1846332香邑大道8m人行道293603候风线3nl人行道及西侧空地242004新田东路319005大运连接线838456阳侯引线311757东环路145038北环路西延5998. 99海军街北延162810行道树4813 (株)11其他管护期间内的工具、服装、福利、安全等五、其他非实质性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六、验收标准采购
43、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 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 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七、其他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 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新增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 采购信息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 应文件,并于2022-06-06 9:3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
44、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YXXZB-项目名称:2022年新增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78200元/年最高限价(如有):678200元/年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采购需求:2022年新增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绿化或园林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3
4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 0023: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自行获取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46、。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 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财 务报表,如有特殊情况作出说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 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 任意一项税种
47、(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 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 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 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 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 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 发布后)。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