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年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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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2021年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 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卫生健康委决定会同有关 部门,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应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专 项行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秩序和广告发布,促进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 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切实维护人民 群众健康权益。二、工作任务(一)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和广告发布。(二)对违
2、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 医务人员进行查处。(三)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 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活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 处打击。(四)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以及代孕宣传的医疗广告、信息、网站等进行查处 和清理。(五)查处其他扰乱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秩序的行 为。三、职责分工(一)卫生健康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牵头各成员单 位建立协同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审批和校验,做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广告发布前审查和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放;要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医务人 员信息查询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
3、要组 织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 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 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 务人员;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 学证明中涉及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无医疗机构和医师资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按无证行 医处理;相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二)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监管,依法处置相 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等相关不良信 息,会同公安、电信主管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与卫生健康部门
4、、公安机关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 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生殖健康教育和普法宣传。(五)电信主管部门要配合网信、卫生健康、市场监督 管理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 学证明相关服务的监管。依法配合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 服务、非法买卖精、卵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 站。(六)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 罪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犯罪线索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 罪案件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 在案件办理和线索核查中,发现
5、属于行政案件或现有证据无 法证明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相应行政部门处理。(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等医疗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A)药品监管部门(或承担药品监管职责的部门)要 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检查。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 疗器械的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九)驻赣解放军部队卫生部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四、工作部署(一)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8月)。各地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有关医疗机构依照本方案的要求,开 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情况的自查整改。各医疗机构要认 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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