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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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白县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明确现场处置的队伍、装备、物 资等应急资源,队伍编成、力量预置、行动路线、战勤保障、通 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2组织指挥机构2.1 县指挥机构,2.1,1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承担粉尘 爆炸生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2.1,2指挥部人员组成指 挥 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 员: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委、县 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
2、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县城市管理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博白 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博白消防救援大 队、武警博白中队、中国移动博白分公司、中国联通博白分公司、 中国电信博白分公司、新电力博白供电分公司、县总工会、保险 公司、事发地镇政府等部门各1名负责人。,2.1,3县指挥部主要职责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协调、指挥 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订并同意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组 织有关队伍、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事故信 息发布、事故救援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决定成立
3、现场应急 指挥部和相应工作组;决定事故救援其他重大事项。.2.1,4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县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重 大事件。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信息发布、新 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管理和舆情管控工作。县纪委监察委:参与事故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负 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并依法打击事故发生 后现场周边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临时封闭道路并设 立警戒区域,维护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其他 影响社会稳定事件;负责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确 保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通道的畅通
4、。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事故的应急处置,传达县指挥部指 令;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相关信息;牵头负责抢险救援 工作;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实施抢险救 援;邀请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协助开展救援物 资、设备的调运协调配合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组 织、发放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组织、协 调县、镇医疗机构开展事故伤员、被困获救人员医疗救治和事故 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伤病员转运和事故伤亡人员统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县相关部门将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 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落实应急处置
5、资金保障。县民政局: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协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事故中相 关市政设施的抢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对事故中供水、排水设施 的抢险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区作业、林产品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 事故调查、分析评估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援 车辆,对被损坏公路进行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博白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厂界外环境监 测和次生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准备工作;指导事故次生的厂界外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环境监测、收集、处理及相关 方案制定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
6、报, 与各成员单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气象信息通报机制。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队伍,协调参 与救援任务的部队、武警,执行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博白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制定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 援方案。负责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具体工作;组 织伤员的搜救。武警博白中队:负责事故现场救灾物品、要害部门和重要目 标的外围警戒;参与事故抢险救援。中国移动博白分公司、中国联通博白分公司、中国电信博白 分公司:负责保障通信畅通。新电力博白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现场断电以 及因火灾事故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的抢修作业。县总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
7、危害事故的调查 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保险公司:负责保险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相应 的应急工作。,2.1,5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指挥部下设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 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 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工作需要,县指挥部和镇政府联合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指挥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协调镇政 府和县各有关部门(
8、单位)参与、配合、支援粉尘爆炸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根 据事故发展态势,现场研究、实施应急处置措施。(3)收集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并报送县指挥部及各 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应对处置情况。(4)执行县指挥部指令。应急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当发生重大粉尘爆炸事故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一般设 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 处置、新闻报道、危险物品专业处置、事故调查等9个应急工作 组,具体设立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可根据事故现状增减,具体由 现场指挥部确定。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
9、急管理局、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县 公安局、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和其他相关单位等组成。主要职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 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2)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县 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事故发生地镇政府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实施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向应急保障部门提 供抢险救援所需物资清单;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抢险救援现场的 图纸资料;负责组织指挥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实 施抢险救援。(3)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武警博白中队和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等 组成。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
10、周 边区域;维护事故发生单位治安和救援工作秩序;疏散转移现场 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 道供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4)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有关医疗机构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救护车、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 等开展伤员或中毒人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组 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工作。(5)后勤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博白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和事故发生地镇政府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联系、采购、供应、车辆及
11、 油料调配;为救援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为救援提供气象监测和预 报;负责现场抢险物资存放与保管;负责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协助 调集、征用救援车辆,对被损坏公路进行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 畅通。(6)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保 险公司和有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保险公司和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 作。(7)新闻报道组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事发地镇政府等有 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 媒体服务管理和舆情管控工作等工作。(8)危险物品专业处置由应急管
12、理局、县公安局、博白生态环境局、武警博白中队 和事发地镇政府及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处置事故后遗留的危险物品,并负责对危险物品销毁现场的封锁、警戒。(9)事故调查组由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察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县总工会和事发地镇政府等组成。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前期调查。对事故 现场进行取证,准确地记录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 原始资料和证据。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 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将有关原 始资料、证据和初步调查结论提供给履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职责 的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13、组。,2,1.9专家组专家组由博白县应急救援专家库冶金工贸生产事故应急与 救援方面的专家或其他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参与粉尘爆炸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演变和救援措施, 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2 镇指挥机构各镇政府可以参照县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 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应对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 故先期处置工作。2.3 基层单位指挥机构粉尘爆炸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本 单位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运行机制县、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应对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防 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
14、等机制。3.1 风险防控县、镇政府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 对粉尘爆炸安全风险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 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对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 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令责任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 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 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综合性评估和 趋势分析。3.2 监测与预警监测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监测制度, 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要根据粉尘 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 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重
15、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 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生 产安全事故进行监测。预警(1)预警级别依据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 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n级(重大)、 III级(较大)、w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 不O(2)预警发布发布主体蓝色预警由县指挥机构发布。跨县级行政区划的蓝色预警, 经上级指挥机构授权批准后进行发布。事故隐患难以控制有扩大 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报请上级指挥机构进行预警发布。发布程序III级预警发布程序:A.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 III级预警条
16、件的,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b.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ni级预警时,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或 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预警内容应当 包括: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级别、预警起始时间、 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 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I级、n级、iii级预警报请上级指挥机构发布。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 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 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 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3)预警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
17、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 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 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 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 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 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 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
18、常运行。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 置,转移重要财产。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 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4)预警解除当可能导致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已经解除,发布警 报的政府或有关部门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 的有关措施。3.3 分级应对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初判 发生一般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当生产安 全事故超出属地政府的应对能力时,报请上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 负责应对。3.4 应急响应在博白县行政区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 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III级、
19、II级、I级。,3.4.1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在博白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指挥部副 指挥长启动W级应急响应。(1)造成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 事故。(2)有必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的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响应措施(1)核实事故后上报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并做好续报 工作。(2)立即派出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指挥 部派出指定负责人了解情况,指导处置事故。(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4)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 部署县级应急处置工作。,3.4,2川级应急响应启
20、动条件在博白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指挥部常 务副指挥长启动m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 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2)有必要启动m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的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响应措施(1)立即上报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并做好续报工作。(2)立即派出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指挥 部领导前往现场和镇政府联合成立现场指挥部。(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4)召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县级应急 救援
21、工作。(5)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 故地,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 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 物资、装备组织实施。,3.4.3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在博白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指挥部指 挥长启动n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2)有必要启动n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的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响应措施(1)立即上报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并做
22、好续报工作。(2)立即派出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指挥 部领导前往现场和镇政府联合成立现场指挥部。(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4)召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县级应急 救援工作。(5)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 故地,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 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 物资、装备组织实施。(6)涉及跨县行政区域、超出县处置能力或者需要上级负 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上级进行紧急支援,或由上级相关部门负 责组织指挥。(7)做好配合上级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的相关准备。,3.4.4 I
23、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在博白县行政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指挥部指 挥长启动I级应急响应。(1)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重伤,或造 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2)有必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的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响应措施(1)立即上报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并做好续报工作。(2)立即派出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指挥 部领导前往现场和镇政府联合成立现场指挥部。(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4)召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县级应急 救援工作。(5)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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