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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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8) 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 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 政2018) 30号)及新乡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环境 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新 政2018) 11号)和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环境污 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卫 政文(2018) 156号),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 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
2、近平总书记考察调 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 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 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深化“三散”、柴油货车、工 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全面提升重污染天 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着力破解制约区域环境空气质(四)持续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露天矿山综合 整治,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强化秸秆焚烧、
3、垃圾焚烧等面源管控, 调整优化用地结构。19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 和绿地控制要求,建设绿道绿廊,提高城市绿量。加大城区裸土 治理力度,对裸露土地登记造册,推进植绿降尘;对不能进行绿 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加大森林城市、城镇、村庄 创建力度,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城镇周边为重点,加快推 进森林抚育经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 生态功能,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大主城区和县城建成区道路两 侧和中间带绿化,裸露地段和地块的硬化和绿化,新建和改建绿 化带,土面不得高于路面。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0.74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6.06
4、%。加快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 丰富城区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和立体景观效果,提升城市绿视 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 运输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配合)20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推行市场化运作、开发式治理、 科学性利用模式,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综合治理、 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速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充分利用“季 度+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矿业权人勘查信息公示制度及12336 违法举报线索等机制,及时发现无证开采、有证露天矿山违法开 采问题,依法查处整改到位。2020年底前,强化露天在产矿山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配合参加省级绿色矿山评选,力争市内在
5、产 大中型露天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牵头、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市发改委、公安 局、交通运输局配合)。21 .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 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 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9%以 o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蓝 天卫士等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和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 和杂草,提高着火点认定标准,继续执行秸秆焚烧50万元/火点 的扣减地方财力规定,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扣 减地方财力10万元/火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
6、局 牵头,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市财政局配合).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广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 大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 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落实禁燃禁放要求。(责 任单位: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 辉分局、市供销社分工负责)22 .推进餐饮油烟治理。落实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 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加强对餐饮场所、经营商户油烟排 放情况日常巡查检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对未安装油烟净 化装置及油烟净
7、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 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达 标排放情况检测,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对大型餐饮服务 单位或重点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屡查屡犯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 大检测频次与密度,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结合城市规模、监 控餐饮单位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合理制定餐饮油烟 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方案,大力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工作。(责 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市市场监 管局配合)(五)深入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 基本清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三散”污染治理 水平
8、。23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建立“散乱污”企 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 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 强化多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 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 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责任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市科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电力公 司配合)24 .深入开展散煤污染专项治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 农村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民用清洁能源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改 造,通过煤改气、电、
9、热泵等措施推进民用生活散煤压减。依法 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 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监测、监控、 检查、督察、问责机制,综合运用网格员巡查、无人机飞检、 遥感监测等加强监管,及时查处散煤复燃问题。组织开展市、乡 (镇)、村(社区)三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形成燃煤散 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禁劣质散煤生产加工和行政区域外劣 质散煤流入,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坚决取缔非法煤炭 营销场所和网点,严防散煤复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 头,市发改委、科工信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配合)25 .
10、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施工扬尘控制。 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 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 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守信 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 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实行建筑垃圾 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 “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要求, 加快“两个禁止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动态监管。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国道、省
11、道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 支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推广湿法作业模式,科学合理洒水抑 尘。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国道、省 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落实 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堆厂、料堆、土堆等苫盖抑尘措施。加 强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 料车辆的管控力度,对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以实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 市设施等3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定期开展全城大清扫,不断提升 城市清洁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城市建成区平均降 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全市采取
12、机械化清扫保洁的 主次干道达到“双10”标准。加快农用机械防尘措施升级改造, 减少作业扬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生 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商务局、水利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配合)(六)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工业窑炉、水泥等重点工业污染治理,提升污染防治设 施改造治理水平,推动企业绿色发展。26 .提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加大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 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 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 不得有可见烟粉尘
13、外逸。物料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 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原料库 及车间外禁止采用铲车、推土机等设备进行物料转运。散状物料 应采用原料库、料仓等方式进行储存,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 送。27 .提升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平。按照河南省水泥行业 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打造全 国水泥行业示范工程,实现有组织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 物料运输和绿色矿山等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水泥 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8 .强化锅炉污染治理。2020年9月底前,全市燃气锅炉及燃气直燃机完成低氮改 造,改造后在基准氧
14、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新建燃气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20年9月底前,全省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 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2020年10月底前,全市35-65蒸吨/时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 低排放改造,在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改造后烟尘、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2020年10月底前,全市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 基准氧含量9%的条件下,改造后烟尘、二
15、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29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成效。全面评估工业企业大气污 染治理工作,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于2020年5月底前组 织工业企业完成2019年工业污染“六治理”任务自主验收备案工 作,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工业企业治理情况再排查和核查评估, 7月1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30 .推进工业企业氨排放控制。在水泥等重点行业,鼓励各 企业进一步完善脱硝工程设施,优化喷氨工艺,提升控制效率, 完善氨逃逸监控,降低氨逃逸率。(责任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 局卫辉分局牵头,市科工信局配合)(七)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
16、体系,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完成VOCs排放量减排10%目标任务。31 .严格落实省定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制定的印刷、 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 对标升级,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时间,全面完成提标治理。32 .实施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机械设备制造、 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 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 达标且排
17、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 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 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33 .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通过采 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 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 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 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密闭空间作业的,除行业有特殊要 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 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 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
18、/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 废气应收集处理,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 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 吹风气、弛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34 .强化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 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 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 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 在线监控
19、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 年。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溶剂集中回收、活性 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35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围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3、PM2.5来源解析, 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我 市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 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 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采用RTO、RCO等高效处理效率的治理设 施可适当放宽管控要求。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 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
20、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 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 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 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2020 年6月底前完成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一企一策”方案编 制工作;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鼓励重点行业实施清洁 生产审核。(责任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牵头,市科工信局 配合)(八)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检测监管,严控油品质量,全面推 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6 .加大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建立超标柴油车及所属企业 黑名单和信用惩戒制度,生
21、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共享 超标柴油车企业信息、车辆基础信息及营业车辆定位信息等,实 施联合惩戒。生态环境部门将路检路查发现的超标车辆以及经治 理后后复检合格的车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依据6063 代码实施超标车辆处罚,将未在规定期限内复检合格且未解除黑 名单锁定状态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抄送公安部门,纳入缉查 布控及道路监控系统进行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将未在规定期 限内复检合格并解除黑名单锁定状态的车辆,纳入高速路网收费 量改善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奠定坚实基 础。二、工作目标2020年全市PM2.5
22、(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70微克/立方 米以下,PMio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20微克/立方米 以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明显减 少,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67天以上。三、主要任务(一)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优化布局、提升质量、强化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 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升级,严格环境准入和监管,促进产业结构 持续优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L着力调整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 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和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和产品目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
23、艺和产业目 录,2020年4月底前排查建立淘汰类工业产能和装备清单台账, 年底前关停淘汰完毕。对于限制类工业产能和装备,按照省市相 关要求因地制宜采取资金奖补、产能置换等政策措施,鼓励提前 淘汰。(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牵头,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系统进行查处。强化重点道路执法。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监督检查及处罚 力度,开展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检查。6月底前,要完成标准化路 检路查点位设置,要设置固定的检测站房、配备至少3台检测设 备,每个路检路查点位每天检测车辆不得低于50辆次;确保未 加装或者未使用污染控制装置车辆全部依法查处到位。提高入户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入户执法检查 力度,对检
24、查发现的排放超标且污染控制装置未加装或者未正常 使用的车辆依法查处;对排放不达标车辆,纳入辖区重点监管对 象台账,交通部门监督车辆企业立即维修,确保逐一销账。(责任单位: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 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在用车定期检测监管。加强排放检测检验机构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排放检验机 构按照标准要求对汽油车检测线进行升级改造,监督检测机构规 范开展氮氧化物检测及OBD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 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 送给市场监督及公安部门。严格高排放柴油车检测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安排专人对高排放车辆检测过程进行人工审核;使用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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