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雒容镇竹桐村六云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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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州市雒容镇竹桐村六云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乙方):广西一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9月 日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有关事宜,并行 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履行合同约定发包人的职责。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 2. 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2. 2.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保证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 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至
2、指定地点,并满足施工 要求,接入施工现场管道/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向供电局及水务 公司缴纳。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为/万元(不高于合同价格的10%);期限为 /。3.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 柳州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编制的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
3、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o(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另行协商(3)其他义务:*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 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应免费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室和休息 房各一间,每间约13平方米。* 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 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 费用承担
4、: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 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3.2 项目经理3.3 . 1项目经理:姓 名:刘芳;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桂建安B (2015);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集中区科技孵化器项目2号厂房4-7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仅限于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
5、全面管理,包括质 量、技术、安全、进度管理,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联系单、函件往来的签收,但未经承 包人盖章同意授权下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 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招标文件承诺时间且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60%o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 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 施工时间的60%。除非有正当理由和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每月在
6、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6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日(人民币)。1.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 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 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 ) 17号和桂建管(2014 ) 25号文除外)。 未经发包人竹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0元/人次(人民币)。1.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 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7、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3. 3承包人人员4. 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5. 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 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000元/人次(人民 币)。3. 3. 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 后方可离开。3. 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8、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 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元/人次 (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 理人员处1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 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 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 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元/人次(人民币)。3.4分包3.
9、4. 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清单所列范围。3. 4. 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o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 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 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 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 应款项,
10、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 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 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 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
11、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收取 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 (视情节严重而定)。3. 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 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 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 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 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
12、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 . 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日否 、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费用 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里。4.2 监理人员(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职 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 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对隐蔽工程及中间部位的验收工作;(2)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及工程进度
13、报量审核;(3)无信息价材料审核及现场临时用工的签证。5.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符合项目规划设计要求、项目技术标准。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通过国 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需经发包人同意)进行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杜绝不合格工程的出 现。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Q5.2 隐蔽工程检查5. 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 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 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
14、)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9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标准和柳州市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力争获评“柳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自 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工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5、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 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 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柳 州市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力争获评“柳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 地”。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元(按中标价计算该费用),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预付额为该费用总 额的50%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支付,余下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使用要求
16、:专款专用。 具体按广西壮族门治区建筑工根安余文叨施工费用使用细则(桂化质2015) 16号)和柳州市 相关规定执行。6 . 2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 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 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1. 1. 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17、: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 2施工进度计划2. 2. 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3. 3开工7. 3. 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8. 3. 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阻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 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9. 4测量放线7 . 4.1发包人通
18、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 同签订后,开工前。8 . 5工期延误9 . 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施工期间 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 的。政府指令性停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因 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o10 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法E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
19、 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 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该项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 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 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 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 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发包 人提供的材料、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价款后的5 %o11 6
20、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 加;发包人手续不全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 进行的;非承包人原因的政府及发包人有关的停工通知,以上不利物质条件延误工期的相应延长工 期,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相应赔偿承包人,属政府和环境等原因,双方协商 处理。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 爆破作业等批件手续。12 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8级及以上
21、持续1天的大风;6级及以上的地震;(3)日最大降水量超过175mm或5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3 8暂停施工双方约定:任何原因导致停工窝工的,均不补偿费用,但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窝工的,工 期可相应顺延。14 9提前竣工的奖励14.1.1 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9. 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 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 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
22、、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 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10. 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1.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如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须承 包人代为保管的,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 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 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 Mo8. 3样品9. 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
23、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 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10.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1. 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 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 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 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 人使用,如共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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